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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小说刊印研究资料集萃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郑氏把《京本通俗小说》的刊行,列在冯梦龙三言之前,还需详为商榷。可是《京本通俗小说》所录的九种小说,却俱见于《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二书。这两点已足证明《京本通俗小说》的《碾玉观音》是转抄《警世通言》卷八《崔待诏生死冤家》的。这双重的作伪完全支配近数十年来宋代通俗小说的探讨,研究者以为《京本通俗小说》在版本上较三言更接近原来面目[24],这种观念实有修正的必要。

中国历代小说刊印研究资料集萃

《京本通俗小说》各篇的年代及其真伪问题

[美]马幼垣 马泰来

发表于台湾清华学报》1965年第5卷第1期。

本文在重订《京本通俗小说》各篇创作年代、确定此书是否有不同年代作品的基础上,次及全书编集、刊刻的问题,藉以论述《京本通俗小说》的真正价值,指出《京本通俗小说》只是一部伪书,所收的话本全是从冯梦龙编著的《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中抽取,企图使读者以为是一部前所未闻的早期宋人话本集,而叶德辉的单刊本更是伪本之伪。

文选

三、编集年代问题

《京本通俗小说》既如上述,包括几篇明人作品,因此“元人写本”、“宋本”云云,自然不能立说。

郑振铎根据平话丛刊的进化程序,以为嘉靖间刊刻的《清平山堂话本》,万历间熊龙峰刊行的短篇小说,都是单篇行世,并无编制,内容亦甚杂,而且包括若干文言传奇文,可是“《京本通俗小说》则不然,彼已很整齐划一的分了卷数,且所收的话本,性质也极纯粹,似无可怀疑其为出于嘉靖以后之刊物”[17]。所言甚有见地。不过郑氏把《京本通俗小说》的刊行,列在冯梦龙三言之前,还需详为商榷。

如以《京本通俗小说》和《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互为比勘,很容易发现巧合的地方实在多至难以入信:

(一) 《清平山堂话本》现残存话本二十九种,见于《古今小说》、《警世通言》二书的,仅十种;熊龙峰刊短篇小说今存四种,见于《古今小说》的,仅一种,而《清平山堂话本》和熊刊话本比较起来,相同的亦仅一种[18],重见的比例都很低。可是《京本通俗小说》所录的九种小说,却俱见于《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二书。

(二) 《古今小说》、《警世通言》和《清平山堂话本》、熊刊短篇小说各书,相同的几篇,文字也有很大差异,这是本事演化过程所不能避免的。但是《京本通俗小说》和《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二书比较,重见各篇,文字差别则极少。

(三) 《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二书中,冯梦龙于篇目下,注明“宋人小说”、“宋本”、“古本”字样的,全部重见于《京本通俗小说》,而且除《定州三怪》一篇外,题目亦完全相同。

这样巧合太多,便不可仅用“巧合”二字作为解释。因此,编集年代的问题,大有重为考订的必要。

上文考释《拗相公》、《冯玉梅团圆》时,曾谓《京本通俗小说》编者故意更动《警世通言》篇中的文字,以求托古。除此二篇外,《碾玉观音》、《菩萨蛮》中,亦有《京本通俗小说》源除《警世通言》的证据。

《碾玉观音》入话部分,有诗词十一首,其中《蝶恋花》词一首,《京本通俗小说》以为苏小妹所作,《警世通言》则谓苏小小。查该词见宋何远《春渚记闻》卷七《诗词事略》、王宇《司马才仲传》[19],及明陈耀文《花草粹篇》卷七、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十六《香奁艳语》、冯梦龙《情史》卷九情幻类《司马才》条,除《花草粹编》外,四书皆附本事,略谓宋朝司马槱(才仲)梦会苏小小,苏歌该词的前半阕;后司马才仲与秦觏谈及此事,秦觏即续作后半阙。《花草粹编》则以为该词为司马槱一人所作[20]。考司马才仲梦遇苏小小事,宋人已编为话本,名《钱塘佳梦》,见宋罗烨《新编醉翁谈录》甲集卷一“舌耕序引”、“小说开辟”条所举烟粉类书目[21]。《碾玉观音》既为宋人作品,断无误以苏小妹为该词作者的理由,可知原文必作苏小小,而《京本通俗小说》编者因不知司马才仲梦会苏小小故事,以为苏小小不是宋人,未便与入话中各诗词的作者,如王荆公、苏东坡、秦少游、邵尧夫等并列;又见《醒世恒言》卷十一有《苏小妹三难新郎》一话本,遂径改苏小小为苏小妹,毫不理会词中“妾本钱塘江上住”一语,和传说中的苏小妹为西蜀眉山人,并不协和

又《碾玉观音》一篇,《京本通俗小说》分为上下两部,很是特别,现存各话本皆不见有同样体制。是篇《警世通言》原仅作一卷,但文中有:“这汉子毕竟是何人?且听下回分解”等语,体例和《张生彩鸾灯传》文中“未知久后成得夫妇也不?且听下回分解”,极为相同。《张生彩鸾灯传》到此方从入话转入正传,并无分上下两部的理由与可能。这种过渡语夹在一篇较长的话本里,只是方便勾栏艺人说话时容易分次讲述。《京本通俗小说》的编者不明这种话本体制,所以删去“这汉子毕竟是何人?且听下回分解”二句,并在这里强将话本分为上下两部。这两点已足证明《京本通俗小说》的《碾玉观音》是转抄《警世通言》卷八《崔待诏生死冤家》的。

此外,《菩萨蛮》篇中三次提及吴七郡王的“两个夫人”,《警世通言》俱作“两国夫人”。考宋朝制度,妇人封号,其丈夫位“自执政以上,封夫人;尚书以上,封淑人……直郎以上,封孺人。然夫人有国郡之异”[22]。“又有封两国夫人之制……表其尊崇”[23]。吴七郡王为高宗妻舅,妻子本身又是秦桧的长孙女,自然有被封为“两国夫人”的资格。可见《警世通言》的称谓是对的,而《京本通俗小说》的编者,因不明宋朝制度,遂径改为“两个夫人”,此足证《京本通俗小说》后于《警世通言》,否则冯梦龙断无在这通俗小说里,改易此人人皆懂的“两个夫人”为意义难明的“两国夫人”,而且这样的还原,亦未必是冯梦龙所能办得到的。

综合以上各点,《京本通俗小说》毫无疑问是从《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抽选出来的,编集年代自然也后于“三言”。至于编辑的动机,更是明显,只是企图伪托一本足以吸引大家注意力的所谓宋人话本集,所以尽将原文“故宋”一类字句,改为“我宋”等语,以附合宋人语气。幸而各篇小说中不无可供考究年代的线索,加上善本《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的比勘,伪托的真目便无复蔽饰。(www.xing528.com)

四、结论

根据以上的考释,《京本通俗小说》只是一部伪书,所收的话本全是从冯梦龙编著的《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中抽选出来,略略改动某些辞句,企图使读者以为是一部前所未闻的早期宋人话本集;而叶德辉的单刊本更是伪本之伪。这双重的作伪完全支配近数十年来宋代通俗小说的探讨,研究者以为《京本通俗小说》在版本上较三言更接近原来面目[24],这种观念实有修正的必要。《京本通俗小说》既源自《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且加上作伪性的改动,就是在文字比勘上,是否有若干价值,亦甚有问题。此书虽为伪本但所录的各篇,除《拗相公》是元人话本,《冯玉梅团圆》和《金主亮荒淫》二种是明人作品,其余都是宋人旧遗,这是需要特为说明的。

关于现存的所谓“宋话本”

章培恒

发表于《上海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本文以大量材料,论证了《西山一窟鬼》等一批白话小说多为元、明两代的作品,对学界公认是宋人作品的看法进行了辨正,指出少数虽或出于宋代,但今天所见的本子都已经过元、明人的加工。

【文选】

引导人们对宋代话本作出很高评价的,是一些实物。最主要的是《京本通俗小说》;其次是冯梦龙“三言”中被认为宋人说话的三篇作品——《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和《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此外,《五代史平话》、《梁公九谏》和《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也常被认为是宋话本。其实这里存在很多问题。

先说《京本通俗小说》。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本子是一九二〇年缪荃孙刊《烟画东堂小品》本,共收七篇。缪荃孙在《跋》中说,其底本为影元人写本,书中的《冯玉梅团圆》篇说到“我宋建炎年间”,《错斩崔宁》篇说“我朝元丰年间”,《菩萨蛮》篇说“大宋绍兴年间”,《拗相公》篇说“我宋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因而五十年代及其以前的研究者都认为这四篇是宋人话本,连带认为其他三篇也出于宋代。但到一九六五年,马幼垣、马泰来氏发表了《〈京本通俗小说〉各篇的年代及其真伪问题》(载台湾《清华学报》新5卷1期),指出《京本通俗小说》乃是根据冯梦龙编的《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编集的,其中《冯玉梅团圆》一篇,即《警世通言》卷十二的《范鳅儿双镜重圆》,其中并含有明人瞿佑所作的“帘卷水西楼”一词(这是已故孙楷第先生的发现,马氏兄弟在论文中已经说明;孙说见于《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发表于1951年,后收入其所著《沧州集》),该篇明是明朝的作品,所以缪荃孙说《京本通俗小说》是影元人写本实是无稽之谈。何况在缪氏之前,从不见有此书的著录(缪氏说其底本中有原收藏者钱遵王图章,但钱氏所著的《也是园书目》、《述古堂藏书目》也未著录此书);在缪氏刊印之后,其底本的去向也“未有所闻,全无纪录”。至于书中所出现的上述“我朝”、“我宋”、“大宋”等字样,均为《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所无,是《京本通俗小说》的编集者为了显示这些作品确为宋人话本而增改的。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一部根据《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制造的伪书,而作伪者很可能是缪荃孙。在他们发表此文以前,本已有学者对《京本通俗小说》的底本情况发生怀疑,如我国的郑振铎、日本的长泽规矩也、吉川幸次郎等;但都不如此文的明确、有力。在它发表之后,不少有影响的学者给予高度肯定,如美国的韩南(Patirck Hanan)、法国的莱维(André Lévy)等;我国学者苏兴当时没有看到他们的论文,但通过自己的研究也得出了《京本通俗小说》是伪书的结论(见苏兴《〈京本通俗小说〉辨疑》,载《文物》1978年3月)。所以,《京本通俗小说》并不能作为判断宋话本依据的实物。

不过,马氏兄弟的论文虽是我国小说史研究上贡献很大的力作,由于发表至今已三十年,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想,从今天看来似还存在可以补充之处。那就是:他们虽认为《京本通俗小说》是伪书,但认为除《拗相公》是元人作、《冯玉梅团圆》(即《范鳅儿双镜重圆》)是明人作外,其余的《碾玉观音》、《菩萨蛮》、《西山一窟鬼》、《志诚张主管》、《错斩崔宁》和《京本通俗小说》提及而未收的《定州三怪》都是宋人话本;而这些实在都还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

其肯定《定州三怪》为宋话本是因篇中有“若是说话的当时同年生,并肩长,劝住崔衙内,只好休去”等语,和《错斩崔宁》中的一段话“措辞运语,不可以说不极相似,显是当时说话人的惯用语”。因论文作者认为《错斩崔宁》是宋人作品,故定此篇也出于宋人。而如果《错斩崔宁》的时代有了问题,此篇出于宋人之说也随之动摇。其肯定《志诚张主管》是因“篇中‘如今说东京汴州开封府界’、‘话说东京汴州开封府界’等句,‘东京’之前不加上‘故宋’、‘宋朝’、‘北宋’、‘大宋’等词,明是时人语气”;但《简帖和尚》也只说“东京汴州开封府”而不加朝代名,却仍不能否定其为元话本,则定《志诚张主管》为宋人作的证据似过于薄弱。其定《菩萨蛮》为宋人作的理由,是篇末陈可常辞世颂有“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之语,而《梦粱录》卷三《五月》有“士宦等家以生硃于(重午)午时书‘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之句”的记载,遂谓“可知此话本在宋元前已脍炙人口”。然《梦粱录》并未说当时士宦等家书此二句是受该话本的影响,解释为话本将士宦等家在重午所写的这两句引入了陈可常辞世颂也解释得通。又谓“篇中称吴益为吴七郡王,其例和《碾玉观音》一样,显是时人语气,可知这篇是宋人作品”。所谓《碾玉观音》之例,是说《碾玉观音》称韩世忠为“三镇节度使咸安郡王”、刘锜为“刘两府”、杨存中为“和王”而不加别的说明,所以论文的作者说“说话的主要对象只是市井大众,假如时间渐久,这些名称便不是一般听众所能容易理解,因此这话本的创作年代,当距高宗时不会很远。”但《菩萨蛮》于吴七郡王却是作了介绍的,说他是“高宗皇帝母舅”,即使“时间渐久”,听此“说话”的人仍能明白其人身分,不至有不理解之感;其所没有交代的,只是吴七郡王的名字。但一则因其身分已交代清楚,虽没有名字,对听众理解话本并无影响,从而并不是非交代其名字不可;二则其所以不交代名字,恐不是因编写话本时离吴七郡王时代很近,不交代听众也知道,而是因时代已远,作者自己也已不清楚了,此种实有人物的名字又不能随便捏造,不如不交代之为愈。何以见得?高宗并无姓吴的母舅,倒是有姓吴的妻舅,封为郡王,但受封已在孝宗时。见《宋史·外戚传》下。作品所说“吴七郡王”应即高宗妻舅,但把他写成高宗母舅,又说他在绍兴十一年间已是郡王,让灵隐寺长老称他为“恩王”,这都说明话本作者距“吴七郡王”的时代已远,对他的了解不仅是模糊影响之谈,而且颇多错误。那么,说他由于不知道这位郡王的名字而不交代,也不是不合情理的事。

现在说剩下的三篇。它们在“三言”中题为《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皆见《警世通言》)和《十五贯戏言成巧祸》(见《醒世恒言》)。题下分别注:“宋人小说题作《碾玉观音》”、“宋人小说,旧名《西山一窟鬼》”、“宋本作《错斩崔宁》。”故研究者一般都认为这三篇为宋人话本。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冯梦龙的注是否可靠?这三篇除《错斩崔宁》被《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著录为“宋人词话”、《宝文堂书目》著录了《玉观音》(不知是否即《碾玉观音》,且未标明作品时代)外,余均不知所据。上文已经论证过钱曾对“宋人词话”的著录不尽可信。同时,冯梦龙虽在提倡、整理通俗小说上很有贡献,但却并不谨严。袁无涯刊行的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全传》,其中征田虎、王庆的二十回是后人所加,但却托为古本,并伪造了这二十回的李贽批语。许自昌《樗斋漫录》卷六说,李贽门人将此百二十回批本的稿本“携至吴中。吴士人袁无涯、冯梦龙等……见而爱之,相与核对再三,删削讹谬……精书妙刻,费凡不赀……”倘李贽门人(按即杨定见)所携来的已有后人撰写的二十回及伪造的二十回批语,冯梦龙却信以为真,参与校对、刊印工作,那是他受了骗,可见他在版本鉴定上的水平实在不能说高。倘杨定见携来的本无这二十回及批语,一刊印出来后却成一了一百二十回本,那么,主持此本校刊工作的袁无涯和冯梦龙也就是伪造二十回正文和李贽批语的负责人;冯梦龙既能这样地伪造古籍,我们对他所说这三篇话本出于宋人的话也不能不持审慎态度。总之,不能光凭冯梦龙的注就相信这三篇为宋话本。第二,即使这三篇原为宋话本,但冯梦龙在将它们收入“三言”时是否作过较大的加工?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还保存着宋话本的面貌?自从一九七九年黄永年教授发现了元刊话本《红白蜘蛛》残页后,这问题已显得十分突出(说见后)。

……

假如这三篇都是宋话本,我们就很难理解其时代绝不会比它们早的《红白蜘蛛》为何竟如此稚拙。自然,同一个时代的作品,其艺术成就本有高低之别。但一则《红白蜘蛛》既有元代建阳书坊刊本,在当时自是受到欢迎的说话,其水平至少应在中上。再则《崔待诏生死冤家》等三篇“宋话本”既然成就相若,那就可见这在当时已不是个别、特殊的现象。从而对它们跟《红白蜘蛛》的这种巨大差距也就更难以作出合理的解释。

在《红白蜘蛛》发现以前,研究者一般认为“三言”中的早期作品与其底本之间没有大出入。但发现了《红白蜘蛛》以后,我们才知道“三言”中有的作品与其早期话本之间差别极大。《崔待诏生死冤家》等三篇既各自存在非宋话本的痕迹,其艺术成就又与《红白蜘蛛》如此悬殊,那么,它们倘非宋以后话本,就一定已在宋话本的基础上由明代人作了大量的改动、加工,远远不是宋话本的原貌了。

那么,到底是哪一种可能性大一些呢?《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中的末尾叙述对静山大王的处理时说:“准律: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斩加等,决不待时。”这倒确是宋朝的法律,“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还是宋朝法律的原文,参见《宋刑统》卷一《名例律·十恶》及卷十七《贼盗律·杀一家三人及支解人》。可见作者对宋朝的有些法律条文相当熟悉。从篇中“南宋”之称,可知作者已不是南宋人,而话本的作者又不可能是研究前朝法律的人,也不会为了写这一节而特地去查考宋代的法律书(倘说这几句是冯梦龙窜入,但冯梦龙同样不是研究宋朝法律的专家,当时又不把写通俗小说当作严肃的工作,自不会为了窜入几句话而特地去查宋朝的法律书),他之熟悉此类条文,当是因其时代距离执行宋法律的年代不太远,有些条文还保存在人们记忆中。由此言之,话本原作者当为元代人,今本是否经过明代人的加工,则已无从考知。因为它与《红白蜘蛛》既同为元代作品,而同一时代的杰出作品与一般作品的水平本可有较大距离,此篇的艺术成就较《红白蜘蛛》高出不少,也不一定是后人加工的结果。至于《崔待诏生死冤家》和《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两篇都有明代人的痕迹,而前者于杭州只称“行在”,不加具体地名,如出于南宋以后,也不会离宋亡太远,后者有“今时景灵宫贡院”语,也不可能迟于元代。因为宋代的礼部贡院在临安的“观桥西”,也即新庄桥之东(见《咸淳临安志》卷十二《贡院》条及卷二十一《桥道》的“观桥”条注),景灵宫则在新庄桥之西(见同书卷三《景灵宫》),二者相近。宋代临安又有地方性的贡院,“在钱塘门外王家桥”(见《咸淳临安志》卷五十六《贡院》条)。其所以称“景灵宫贡院”当是为了区别于王家桥的贡院。但景灵宫在元初就已被毁,其原址成了演武场(见雍正《浙江通志》卷三十《演武场》条引旧《浙江通志》),元代贡院则设在祥符桥(见雍正《浙江通志》卷三十《贡院》条引万历《杭州府志》),宋代的原贡院当也已毁坏或改作别用。总之,在元代于祥符桥设贡院之后,就不可能再出现“今时景灵宫贡院”的话。所以,这两篇当是明以前的话本而经明代人——大致是冯梦龙——加工过的。至于其底本出于宋代抑或元代,今天已不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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