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国际通行做法,某一仲裁裁决究竟属于内国仲裁裁决还是外国仲裁裁决,取决于一国国内法的规定。《纽约公约》规定外国仲裁裁决采用的是地域标准,即在执行地国以外的国家领土上作出的仲裁裁决被称为外国裁决。法国法院认为该裁决系适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而作出,故而不是法国仲裁裁决,因而拒绝对该裁决行使撤销的权力。此外,瑞典法院将该裁决视为在法国境内作出的裁决,并将其作为外国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某一仲裁裁决究竟属于内国仲裁裁决还是外国仲裁裁决,取决于一国国内法的规定。判断标准有地域标准、适用法律的标准以及混合标准。《纽约公约》规定外国仲裁裁决采用的是地域标准,即在执行地国以外的国家领土上作出的仲裁裁决被称为外国裁决。此外,《纽约公约》还适用于在申请执行地作出的且根据裁决地法不构成当地裁决的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国际仲裁机构,虽位于某一国领土内,但其裁决可能不被认为是本国裁决(non-domestic award)。国际商会仲裁院就位于法国巴黎。例如,在戈特韦肯案[3]中,法国法院拒绝了利比亚海运公司提出的撤销在法国依据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作出的裁决的申请。法国法院认为该裁决系适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而作出,故而不是法国仲裁裁决,因而拒绝对该裁决行使撤销的权力。此外,瑞典法院将该裁决视为在法国境内作出的裁决,并将其作为外国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根据各国仲裁立法与实践,一般而言,在执行地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领域内作出的裁决通常被视为外国仲裁裁决,而在一国境内作出的裁决通常被视为内国仲裁裁决,无论此项仲裁程序适用的是内国法还是外国法。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在内国适用外国法作出的裁决才会被视为非内国裁决,如戈特韦肯案的情况;而在外国适用内国程序法作出的裁决被视为内国裁决的案例,是极为罕见的。(www.xing528.com)
就多数国家的仲裁立法与实践而言,区分内国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的主要标准是作出裁决的地点。因此,仲裁地点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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