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登记的概念与种类
变更登记,是指在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一种登记行为。个人独资企业一经核准登记,其登记事项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需改变登记事项的,必须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的种类如下几种。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www.xing528.com)
(3)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4)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的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及有关证件。登记机关接到申请人填写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后,查验有关文件、证明,对手续完备的,予以受理;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登记机关受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进行审核,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登记机关应自受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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