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指的是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一种,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这里的法律是指广义上的法律,既包括各级有立法权主体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物业管理行为主体依法订立的合同、协议和契约。法律责任是权利的保障机制,也是执法严肃性的核心。法律责任的追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和保证。设定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体现国家强制力的存在与威严,并恢复遭到破坏的原有合法权利与义务,以保护法律规范的贯彻执行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制度是法律对物业管理社会关系进行调控的一种形式,以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义务履行为主要内容,而在法律责任追究方与法律责任承担方之间建立起与国家强制处罚措施相联系的权利义务关系。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处罚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二是补偿受害者之损失;三是教育人们遵纪守法。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责任种类繁多,但均具有必要性的共同特点,即责任人必须严格按法律责任规定的义务内容去履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意义在于:约定责任的设定和法定责任的规定,要求人们严格遵循其应尽的义务,从而达到当事人约定所欲达到的目的及法律规定的目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6章就以专章形式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主要特征
《物业管理条例》涉及的违法行为有些是属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但更多的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由于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构成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两个方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并存
物业管理本质上是一类特殊的民事关系,即其中的一方是广大业主,因此还存在单个业主利益和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冲突,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往往损害的是多数业主的利益,已经具有公共利益的性质,所以,在内容上,对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以规定民事责任的方式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目的,是《物业管理条例》法律责任的一个特点,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新理念。国家行政机关由直接的干预变成宏观的管理者,通过社会生活主体设定科学的行为规则、责任体系,让社会主体自己判断是非,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为了处理好行政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在设定法律责任时遵循了以下原则:凡是能够通过承担民事责任解决的,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原则;确实涉及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损害公共利益,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则优先保证民事责任的承担,以充分体现优先保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原则。
(二)体现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原则
由于物业管理中涉及单个业主和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矛盾,当业主的某些违法行为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时,由业主先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然后再承担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分类
由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义务多种多样,调整义务的法律也是多种多样,违反义务承担的责任也呈现多种情况,因此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有多种分类,按法律责任的内容不同,一般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类。
(一)物业管理民事法律责任
这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应当给予民事制裁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法应当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财产性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活动是建立在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基础上的,因而违约责任是物业管理活动最容易引致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民事主体因违法实施侵犯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权和公民、法人人身权的行为而应依法承受的不利性民事法律后果。根据对构成侵权责任的条件的不同要求,可分出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两类。同时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人有过错这四个构成要件(条件),就能发生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不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而法律规定当事人也须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民事责任是物业管理法律责任中最普遍的一种。民事法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不同的主要特点是,它主要表现为一种财产责任,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而且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二)物业管理行政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这是指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依法必须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法律责任分为两类:一类称为违法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行为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引发的依法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一般表现为物业管理行政主体,按行政隶属关系对其所属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物业管理行政法规所实施的内部制裁,即行政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另一类称为行政违法责任,是指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即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物业管理刑事法律责任
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已构成触犯刑事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应当给予刑罚制裁的法律责任。它是制裁最为严厉的一种报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事处罚,分为两类:一是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二是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四、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据以确定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由于物业管理中违法行为具体种类很多,涉及诸如民事违约责任、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不同种类的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其具体的构成要件也各有一定差异。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责任的归责条件由下列四要素构成。
(一)行为违法
法律责任一般是由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引起的,因此,违法本身的构成条件,自然应当成为法律责任构成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损害结果
损害是指给被侵害方造成的利益损失和伤害。损害的形式主要有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和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害。损害的范围包括直接实际损害和丧失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害。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特定利益关系造成了危险或损害,并且危害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程度,是构成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有些法律责任中,损害结果不是必要要素。
(三)因果联系
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联系。法律上的因果联系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而是指某种事实上的行为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某项损害结果不是因某人的行为所必然引起的,则该行为人就不对该项结果负责。由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多种多样,有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之分,有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之分,因此在把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归于某一违法行为时,必须搞清楚违法行为与特定的损害结果之间的联系,这对于行为定性、确定法律责任种类和大小具有重大影响。
(四)行为人心理主观过错状态
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认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直接和间接故意的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一般要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在法律有明文规定下才须负刑事责任。对物业管理中的民事侵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归责,大多数是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五、《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各行为主体及其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界定,归纳见表8-1。
表8-1 《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法律责任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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