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价格竞争的第一个底线,或第一道关卡,以短期保障性保险为例,是综合成本率等于100%(长险的价格底线很难描述),即保险公司的价格底线是不能出现承保亏损。甚至有公司将综合成本率目标设定在95%左右,其价格底线是至少实现5%的承保利润。这样的定价通常是成熟型保险公司作出的,估计是公司管理层按照股东资本回报率的要求,结合预期资产投资收益率,倒推得到最低综合成本率,作为承保定价的底线。
保险价格竞争的第二个底线,或第二道关卡,是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盈利,即在考虑资产投资收益后,公司最终能够实现盈利即可。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主要是财险公司)允许出现承保亏损或综合成本率大于100%,只要资产投资收益能够覆盖承保亏损即可。这样定价的通常是成长型保险公司。
保险价格竞争的第三个底线,或第三道关卡是停产点,即公司认为将价格定在平均可变成本之上即可,认为以自己的竞争实力,能够用收入覆盖可变成本就算不错了。当然价格可高尽可能高,高于平均可变成本的部分就可以用来覆盖部分固定成本,那就更满意了。这样定价的通常是刚入行的、市场认可度很低的初创型保险公司。
保险价格竞争的第四个底线,或第四道关卡,是赌博型定价导致的。在风险成本不可预知的赌博型定价条件下,风险数据较少、承保标的较少、公司规模较小、市场认可度较低的公司通常定价更低。如果有全能的上帝知道不可预知风险的期望风险成本,就会知道,这个低点(尤其是冒险型赌博定价的低点)经常会击穿平均可变成本(=上帝知道的期望风险成本+公司可预知的其他成本平均值)。这就使市场报价的最低点进一步下降了。(www.xing528.com)
上述前三道关卡,是各行各业都存在的价格竞争现象。
但第四道关卡,则是保险行业特有的价格竞争现象。也就是说,保险行业的价格竞争底线比其他行业更低,可以低于(上帝才知道的)平均可变成本。这就导致保险业,尤其是财险业的价格竞争比其他行业更加激烈,杀起价来会“头破血流”。
需要声明的是,基于不同的成本结构和市场地位,不同的公司会选择不同的定价底线,上述四个价格底线,是不同类别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定价底线,是保险公司的理性选择,属于正常价格竞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