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reuther等人对美国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核保师进行了调查,询问:“当准备承保某工厂的地震风险,地震导致的财产损失风险分别为如下四种情况时,会如何确定保费?”
第一种情形:已知概率(p)和已知损失(L);
第二种情形:模糊的概率(Ap)和已知损失(L);
第三种情形:已知概率(p)和不确定的损失(UL);
第四种情形:模糊的概率(Ap)和不确定的损失(UL)。
已知概率(p)是指这一风险事件有充足的历史数据,进而“所有专家一致同意损失发生概率为p”;模糊的概率(Ap)是指“估计概率是p,但专家们并非普遍赞同,专家们的意见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已知损失(L)是指所有专家一致同意,如果发生损失,损失规模为L;不确定的损失(UL)是指损失的专家最优估计值是L,但专家们的估计值是一个区间,如从Lmin到Lmax。
例如,人寿保险的承保风险就属于第一种情形,精算师可以确定出险概率和损失规模;很多风险都属于有大量数据可以确定出险概率,但出险后的损失规模是不确定的,如汽车第三者责任风险等,属于第三种情形;卫星损失风险或新产品缺陷风险则属于出险概率模糊,但损失规模明确或已知的风险,因为只有极少甚至没有数据来推算概率,但一旦出事通常会导致财产全损,属于第二种情形;地震损害风险和地下存储化学品的环境损害风险则属于第四种情形,模糊的概率和不确定的损失。(www.xing528.com)
在对核保师的调查中,概率被设置为1/100或5/1000,出险后的损失规模被设置为100万美元或1000万美元(Kunreuther,Hogarth and Mezaros,1993)。上述四种情形被随机发送给了美国主要的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核保师,请他们给出需要收取的保险价格。表14-1给出了,如果第一种情形下的保费水平为1,其他三种情形下的保费水平分别为多少,或者给出了模糊或不确定情形下保费与风险清晰情形下的保费比率。
表14-1 概率模糊性和损失不确定性对保险定价的影响
注:比率是根据被调查者给出保费的平均值计算得到的。
从表14-1可以看出,在情形4(模糊概率、不确定损失)下,核保师给出的保费是情形1(已知概率、已知损失)下保费的1.43倍至1.77倍,情形2的保费水平也高于情形1,这说明,无论已知损失还是不确定损失,模糊概率都会导致核保师要求更高的保费,显示了核保师对模糊风险的厌恶,进而要收取高价。情形3的保费水平高于情形1,显示了核保师的风险厌恶,进而要收取高价。
管理层风险厌恶,是指在期望损失不变的条件下,损失的标准差越大,精算师和核保师的倾向定价越高;管理层模糊厌恶,则是指在期望损失不变的条件下,风险越是模糊不清,精算师和核保师的定价越高。核保师风险厌恶导致保险公司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而非期望利润最大化。但模糊厌恶在期望效用模型中并未考虑,在期望效用模型中,无论风险是否存在模糊性,对于同一风险,核保师应该收取相同的保费。
由于财险公司往往面临巨灾风险,而巨灾风险本身风险较大,且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所以,管理层风险厌恶、模糊厌恶往往发生在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另外,对巨灾风险的风险厌恶和模糊厌恶也主要发生在成熟保险市场或发达保险市场,较少发生在发展中国家保险市场,因为发达国家的巨灾保险市场比较发达,而发展中国家的巨灾保险市场往往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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