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投资者对感知收益率有两种思维方式,下面分析这两种感知收益率的变化规律。
1.第一感知收益率的变化规律
如前所述,对于保险公司销售的5年期以内的短期储蓄性保险,投资者往往直接套用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率计算模式。对于保险公司销售的5年期以上的(不断返还生存金的)长期储蓄性保险,如长期年金保险,投资者往往将自己所交保费视为存到保险公司的本金,将保险公司给付的年度生存金理解为利息给付,按公式(9-1)“第一感知收益率=年度给付/所交保费”计算。
因此,对(不断返还生存金的)长期储蓄性保险而言,保险期限内不同时期的感知收益率,主要取决于保费交纳方式和保险金给付方式。对同样的保险金额或储蓄总金额,交费期限越短,意味着保单初期的感知收益率的分母越大,保单初期的感知收益率越低;保险生存金给付时间滞后,意味着生存金给付之前时期的感知收益率几乎为零。
例如,如果保险公司将(不断返还生存金的)长期储蓄性保险设计成即期给付形式,即首期交费1年末就开始给付生存金,之后每隔一年支付一次,投资者就可能将生存金当作年度利息,进而认为该产品每年都是有一定的感知收益和感知收益率的。但如果保险公司将长期储蓄性保险设计成延期给付的模式,如5年后甚至退休后才开始给付生存金,投资者在保单生效后前5年甚至退休前就感受不到利息的存在,投资者会简单认为该产品前5年或退休前的感知收益率很低甚至为零。
因此,对于延期给付的产品来说,投资者的感知收益率往往低于客观内部收益率,而且,延期程度也大,投资者的感知收益率低于客观内部收益率的程度越严重。(www.xing528.com)
2.第二感知收益率的变化规律
如前所述,对于将储金持续积累至期末(中间不取出)的长期储蓄性保险,投资者还会通过简单计算“总保险金给付额/总保费”的方式来得到感知收益倍数,投资者计算得到的“总保险金给付额/总保费”越大,感知收益率越高。
因此,对于同样内部收益率的产品,储蓄期限越长,投资者看到的“总产出/总投入”越大,感知收益率往往越高。
实际案例如表9-2所示,当爸爸作为投保人面对交纳保费总额相等的三个投保方案时,一般会选择将0岁儿子作为被保险人的方案,因为该方案的“总保险金给付额/总保费”最高。简单计算一下,方案1(被保险人0岁)、方案2(被保险人30岁)和方案3(被保险人60岁)的最高第二感知收益率“总保险给付金/总保费”分别约为77.2倍、20倍和4.9倍。所谓最高,是指总保险给付金取了被保险人活至105岁时的最高值。
如前所述,之所以做出上述选择,其实是因为投保人对复利效应估计不足,可以用“锚定与调整启发式”给出一定的解释。如表9-2所示,当投保人选择0岁孩子为被保险人时,所有生存金都进入万能账户的时间是第16年,当时的万能账户金额为1415 488元,第17年的万能账户金额为1484 818元,1年内仅增长了69 330元;但从第104年到第105年,1年内万能账户金额增长了3 395 360(=77 304 231-73 908 871)元。由于投资者往往会被自己的投资额的首期利息或前期利息额锚定,对后续利息尤其是末期利息往往估计不足或调整不足,导致投资者往往会低估后期利息增长,105岁时的最终总领取额往往远超投资者的预期,导致投资者对该投资方案产生好感。可以将这种好感或选择理解为,投资者的感知收益率高过了实际收益率。而对于储蓄期限越来越短的方案2和方案3来说,虽然投入的保费相同,但被保险人105岁时的最终领取额却只有19 963 993元和4 900106元,投资者的感知收益率相对较低。
从复利效应的估计偏差大小来说,储蓄期限越长,投资者被前期利息锚定后,保单末期需要调整的力度就越大,导致调整的不足程度就越大,估计偏差就越大。因此,相对方案2、3,投资者往往会较为严重地高估方案1的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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