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世界中,政府也会购买巨灾保险,例如,近几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广东各地市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农业巨灾指数保险。这是为什么呢?
就政府面临的风险而言,首先,随着灾害强度和损失规模的上升,个人家庭、企业组织和政府的灾害责任节点会变得模糊起来,直至严重灾害发生时,导致灾难救助和灾后重建的责任像是完全转嫁给了政府,因此,魏钢(2017、2018)认为,严重自然和人为灾害的主要损失主体往往是政府。其次,政府虽然看起来非常庞大,每年的开支像是天文数字,但其实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受到很强的预算约束,即便灾害救助部门也是如此。而自然灾害风险具有偶然性,大灾的发生地点和发生时间都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这和救灾资金预算的确定性或刚性存在矛盾,即便救灾资金存在一定的可调整性,其调整幅度也不可能与灾难损失一致,导致政府涉灾预算一直存在“无灾不能用、有灾不够用”的老大难问题。魏钢(2017、2018)称其为政府预算风险,认为严重自然灾害风险是政府财政预算刚性和平衡的天敌。由此导致,大灾发生时,政府救灾资金往往捉襟见肘,存在重大缺口。
这就形成了政府部门购买巨灾保险的积极性,将每年确定的救灾资金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转移至保险公司,在不确定性极强的大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将远超年度保费或年度救灾资金的大笔款项赔付给政府,政府使用这些资金进行灾难救助。
例如,“黑龙江省农业财政年预算风险巨灾指数保险”三年试点项目于2016年6月1日起保,该试点项目年保费1亿元人民币,年保额23亿元人民币,被保险人是省财政厅,受益人为28个贫困县,由瑞士再保险公司设计,由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承保,瑞士再保险公司承担80%份额的再保险。具体保单又细分为降水过多指数保险、干旱指数保险、低温指数保险和流域洪水指数保险,当降水、干旱、低温和洪水灾害的强度达到和超过预设的指数阈值且得到正式报告时,保险公司即向保单被保险人省财政厅支付保险金,使相关保险受益贫困县及时得到保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灾难救助和灾后重建,避免灾害致贫和返贫情况的出现,同时缓解甚至解除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难题和压力。[7]
【注释】
[1]如第五章所述,由于绝大多数保险风险的出险概率都低于0.2,风险判断偏差分析范围限于p≤0.2。这里沿用前景理论中小概率与中高概率的分界点0.35,不影响研究结论。
[2]这里的最优保险购买量,是指消费者依据行为投保决策模型所预期的最优购买量。(www.xing528.com)
[3]我搜肠刮肚想出来的“小概率、小损失”的例子,是我很多年前有一次从上海去浙江余姚出差,返回上海时在长途汽车站碰到卖当地特产——杨梅的,非常新鲜,用小篮子装着,我就买了一篮。到上海长途汽车站后,我打出租车回到家,一回家就向夫人汇报说我买了新鲜的杨梅,夫人问:“杨梅呢?”我才想到,自己把杨梅落在出租车上了。我曾经把这个事件屡次作为“小概率、小损失”的例子讲给同学们听,因为这件事情对我而言确实只遇到一次,是小概率的。但后来我逐渐认为,小损失是确定无疑的,但是否属于小概率则不一定。因为,计算概率的分母应该是同类事件,要是将“出差带杨梅并打车回家”作为同类事件,这个分母我也只经历过一次,出险概率变成了100%。
[4]马斯洛也指出:第一,虽然大多数人的基本需要是按照上述需求层次理论进行排序的,但这个层次并非是一个完全固定的等级,也有不少例外。例如,对于有些人来说,自尊似乎比爱更重要。第二,满足是有程度不同的,并不是一个需要得到100%满足后,下面的需要才会出现。事实上,对大多数人正常人来说,其各种基本需要都部分地得到了满足,同时又都未完全满足。例如,某人大概满足了85%的生理需要、70%的安全需要、50%的爱的需要、40%的自尊需要、10%的自我实现需要。因此,现实情况是,人们会在这个层次序列中逐级增加满足的百分比。第三,新的需要的出现并非是一种突发的、跳跃的现象,而是缓慢地从无逐渐到有。例如,如果优势需要A已经满足了10%,那么需要B可能还杳无踪影。但是,当需要A得到25%满足时,需要B可能显露出5%。当需要A满足了70%时,需要B会显露出50%等。但无论如何,需求层次是明显的。正如盛洪在其《经济学精神》提出的,按照需求强度,人们可以拉一个清单,这一清单中,前一个项目没有满足时,人们一般不会考虑下一个项目,从粮食开始,然后是衣服、住宅、家具、家用电器、汽车、……、登月旅游、……。
[5]如第四章第五节“体现成本收益思维的边际效用均衡模型”所述,买保险,就是用现在钱去换出险后的钱。
[6]本部分主要参考了Scott E.Harrington,Gregory R.Niehaus著,陈秉正、王珺、周伏平译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第2版)》中的相关内容。
[7]需要说明的是:尽管黑龙江省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具有良好的管理巨灾风险的意图,但实际运作效果并不理想。根据相关资料,2016—2017年度,年度总保费1亿元,年度总保险额度23.24亿元,全年实现8 551万元的保险赔付,赔付率为85.51%;2017—2018年度,年度总保费为1亿元,年度总保额为10亿元,全年实现8 094万元的赔付,赔付率为80.94%。尽管2018年发生了严重的春季旱灾,但试点保险并没有发挥购买方预期的保障作用。如果巨灾保险的赔付率非常稳定且总是不超过90%,这显然就不是巨灾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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