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理论的预测
按照标准保险经济学理论,当个体投保时,面对高低不同的免赔额,投保人应该选择“高免赔”。原因是,选择“低免赔”甚至“零免赔”,类似于在购买“高免赔保险”基础上又购买了“小损失保险(这里的小损失就是指免赔额)”。此时,一方面,个体的风险厌恶程度较弱,对附加保费的容忍度较低;另一方面,因为损失规模越小,损失概率通常越高,所以,这些小损失风险往往会形成很高的理赔和管理成本,导致很高的附加保费。由此推断,理性投保人通常不会选择“低免赔”甚至“零免赔”保险,而是会选择“高免赔”保险。
2.人们喜欢选择“低免赔”甚至“无免赔”保险
实际状况是,在美国,无论是波士顿和迈阿密的汽车保险,还是费城和奥兰多的屋主保险,60%—90%的投保单都选择了较低的免赔额500美元(Cutler and Zeckhauser,2004)。实际上,就汽车保险而言,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赔额包括300、500、1000和2 000美元,就屋主保险而言,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赔额包括250、500、1000和1500美元。如果投保人将免赔额从500美元提升至1000美元,汽车保险客户可以节约保费91美元或264美元(分别对应两种车险保单),屋主保险客户可以节约220美元或270美元(分别对应两种屋主保险保单),保费节约金额占保额提升额500之比非常大,汽车保险的这一比例为18%—53%,屋主保险的这一比例为44%—54%,但汽车保险的出险概率仅为4.1%,屋主保险的出险概率仅为9.3%,可见其附加保费是多么高昂。(www.xing528.com)
此外,利用一家保险公司提供的5万份屋主保单数据,Sydnor(2010)发现,所有投保人中,83%的保单免赔额低于保险公司提供的最大免赔额。典型情况是,保单持有人多花了100美元将免赔额从1000美元降低到了500美元,而实际索赔概率低于5%,也就是说,将免赔额降低500美元的期望收益低于25美元(500×5%),这意味着投保人支付了超过75美元的附加保费,这笔交易显然过于昂贵了。同样,在美国的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中,一项研究发现,2005年的有效保单中,98.3%的投保人选择的免赔额低于最大免赔额5 000美元,大约80%的保单持有人选择了最低免赔额500美元,约18%的保单持有人选择了第二低的免赔额1000美元。
在中国,很多车主愿意在购买车险时购买一个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保费大约是主险的15%,以便将保单本来有的免赔清除,获得全额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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