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渡江战役的发起时间,中央军委在综合考虑解放军部队渡江准备、季节变化、蒋桂矛盾的演变及由此而来的蒋介石军事部署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后,多次因时制宜地调整渡江战役发起的时间。据张皓《蒋桂之争与渡江战役发起时间的确定》一文,渡江战役发起时间的确定先后多达7次。
1948年12月12日,中央军委给总前委的《对今后作战方针的意见》电文中,首次将渡江时间定为1949年5月或6月,具体是5月还是6月,取决于“诸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到1949年2月初,调整原定计划,将休整计划截至3月底,准备4月渡江。这是第二次确定渡江战役发起时间。中共中央考虑到“敌营混乱已极,长江防线有崩溃之势”,如果蒋介石“放弃该线将主力撤至浙赣线一带”,则“提早一个月行动的准备,休整至2月底,准备3月渡江”,这是第三次确定渡江战役的发起时间。随着国共之间北平和谈的开始,中共中央决定4月1日或5日开始谈判,以便在开始谈判10日或5日后即4月10日发起渡江战役。这是第四次确定渡江战役的发起时间。4月7日,中央军委根据“和平谈判已有进展,可能于15日以前成立协定”的情况,同意“加紧准备于15日准时渡江”。这是中共中央第五次确定渡江战役的发起时间。为了逼迫桂系“走上推翻美蒋统治的道路”的方针,中共中央要求桂系在和平协定签订后,必须先让出南京上游的当涂、芜湖、繁昌、铜陵、贵池、东流、至德、彭泽等处,南京下游让出江阴、常熟两城。中共中央考虑到,由于这些地区并不在桂系控制之下,桂系在协定签字和公布后“须有数天时间(即17日至21日)”来“说服汤恩伯及江岸敌军”撤出,因此渡江时间定为4月22日夜。这是中共中央第六次确定渡江战役的发起时间。中央军委、总前委根据以打促和及蒋介石对桥头堡兵力减少的双重情况,中央军委在4月18日指示电中要求总前委“坚决地彻底地”执行《渡江作战具体部署》,强调这“不但为军事上所必需,而且为政治上所必需,不得有任何的改变”,将渡江战役发起时间确定为4月20日。这是第七次确定渡江战役的发起时间,也是最终确定。(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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