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2时,黄绍竑、屈武带文件到达南京,赶往李宗仁公馆。当天下午4时,在李公馆开了小型报告会,参加者有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黄旭初等人。据黄绍竑回忆:“他们听了我的报告和看了文件,大家都默然久之。何应钦说,这个重大文件要拿回行政院开会研究讨论才好回复——不但何应钦、白崇禧的神色不好,就是李宗仁也默默无言。”
另据在场者之一的黄启汉回忆,黄绍竑提醒大家,我们(指国民党)现在所处的地位,既不是1925年时的地位,也不同于1937年时的地位了,大势如此,谁能改变?白崇禧一面听黄的讲话,一面翻阅黄带来的《国内和平协定》。他看完之后,怒气冲冲地对黄绍竑说:“像这样的条件也带得回来!”他站起来向外走了。李宗仁则默不作声。
4月17日,何应钦作函蒋介石,转《国内和平协定》内容。蒋介石在看到内容后表示,此协定二十四条款,“直是无条件的投降处分之条件,其前文序述战争责任问题数条,更不堪言状矣。黄绍竑、邵力子等据(居)然接受转达,是诚无耻之极者之所为,可痛”,并主张一方面速提对案,一方面拒绝其条件。
4月20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对《国内和平协定》发表声明,不接受中共内战所指责任。当晚,李宗仁、何应钦致电张治中,谓中共所提协定全文之基本精神,不啻为征服者对被征服者之处置,甚于敌国受降之形式,限期答复,形同最后通牒,即甘心屈辱签署,亦不能保证执行。盼中共重新考虑,并即日成立停战协定。因此,“希望中共方面,确认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之原则,对此项协定之基本精神与内容,重新予以考虑”。(www.xing528.com)
然而,等到南京代表团将此电抄送中共,请其“再加考虑”时,毛泽东、朱德已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已开始渡江。
至此,国共北平和谈正式宣告破裂。
到了这个地步,负有和谈使命的南京和谈代表团已经没有必要留在北平了。接南京国民政府的通知,张治中为首的代表团定于4月24日飞回南京。张治中等人被周恩来劝阻。周恩来认为,渡江已经完成,随着形势的变化,仍有恢复和谈的可能,并说代表团不管回到上海或者广州,国民党的特务是不会利于他们的;还说:“西安事变时我们已经对不起一个姓张的朋友(指张学良),今天再不能对不起你了!”随后,张治中等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新政协,与其所“代表”的国民党政府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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