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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划江而治:1949决战京沪杭的胜利纪实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蒋退李上,国民党内和平的绊脚石似乎已经被搬走,下一步是该如何与中共方面取得切实联系,展开谈判行动。目前国家与人民所遭受战争之痛苦,已至不堪忍受之程度,弥战谋和,实为全国一致之呼声。取得和平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新一届内阁的共识。为此,李宗仁政府拟定了最后退让的“原则性限度”和谈腹案九条,作为国民党代表到北平谈判的依据。

国民党划江而治:1949决战京沪杭的胜利纪实

李代总统此时面临的时局是极为糟糕的。军事上,1948年开始的淮海战役此时已结束,人民解放军的全盘胜利已成定局。南京、上海等地人心惶惶,阴沉气氛弥漫在南京国民政府上空。军事上吃了败仗,解决的方案必须而且只能转向政治解决。于是,和谈的呼声日渐甚嚣尘上。外间盛传的逼宫斗士白崇禧,就是打着“言和”的旗帜逼迫一向主战却又在军事上一败涂地的蒋介石下野的。随着蒋退李上,国民党和平的绊脚石似乎已经被搬走,下一步是该如何与中共方面取得切实联系,展开谈判行动。

先看国民党方面亮出的底牌。

1949年1月1日,蒋介石发表了意在与共产党“和谈”的《新年文告》,提出了“和谈”的几项所谓原则。蒋介石提出,只要“和议无害于国家的独立与完整,而有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只要神圣的宪法不由我而违反,民主宪政不因此而破坏;中华民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军队有确实的保障;人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的生活方式和目前最低生活水准,则我个人更无复他求”。字面意思冠冕堂皇,事实上这是蒋介石列出的和谈五项条件,其主旨在于保持国民党政府的“法统”和军队。蒋介石的“和谈”是一种策略,即打起“和平”的旗帜争取人心,获得舆论的支持,争取政治上的主动,在军事上争得喘息的时间,以免遭到彻底覆灭。

在取代蒋介石的总统职位后,作为代总统的李宗仁基于自身的考虑,于1月22日发布了“谋求和平文告”:

总统蒋公决然引退,宗仁怀于救国救民之义,出膺艰矩。目前国家与人民所遭受战争之痛苦,已至不堪忍受之程度,弥战谋和,实为全国一致之呼声。宗仁当兹视事之初,原味我全国同胞告者:政府今日即将以高度之诚意与最大之努力,谋取和平之实现,此一任务,明知异常艰巨,但为国家为人民,宗仁必竭尽一切努力以赴,只要和平能早日实现,国家能早日步入和平建设之坦途,宗仁个人进退,绝不计及,耿耿此心,应为全国同胞所共鉴。

除了发表声明之外,李宗仁还派遣甘介侯前往上海,会晤宋庆龄、张澜、张君劢、黄炎培等人共商和平大计。此外还采取了部分措施,以示诚意:

1.全国各地“剿总”改为军政长官公署;

2.取消全国戒严令;

3.撤销戡建大队交国防部安置;

4.释放各地政治犯;

5.恢复一切在“戡乱”期间因与“戡乱”法令抵触而查封之报刊;

6.取消各地特种法庭;

7.废止一切特刑法庭;

8.停止特务活动,人民非依法令不得逮捕。

另外,行政院会议决定派邵力子、张治中、黄绍竑、彭昭贤、钟天心等为代表,以邵力子为首席。后来因为中共反对彭昭贤、钟天心等为代表,行政院于3月24日决定派邵力子、张治中、黄绍竑、章士钊、李蒸为和谈代表。(www.xing528.com)

取代孙科担任行政院院长的何应钦在向立法院的报告中,强调“非争取和平不足以保全国本”,政治方针的首条原则即是“建立国家的和平统一,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努力实现全面和平”。取得和平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新一届内阁的共识。

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李宗仁政府制定了对中共谈判的基本指导原则:“和谈双方必须建筑在平等的基础上,共方不能以战胜者自居”;“不应接受由中共作为执政党之联合政府,政府为此应向中共提议划江而治”;“不能全面接受所谓八条,而只同意在两政府共存的原则下以其为谈判的基础”。李宗仁对准备派出的谈判代表刘斐说:“我想做到划江而治,共产党总满意了吧?只要东南半壁得以保全,我们就有办法了。”为此,李宗仁政府拟定了最后退让的“原则性限度”和谈腹案九条,作为国民党代表到北平谈判的依据。该腹案的基本要点包括如下:

一、关于战争责任问题不应再提。

二、制定新宪法时南京政府应有相当比例人数参加。

三、关于法统问题应与前项合并讨论。

四、军队应分期分年各就驻在区域自行整编,至双方应保留之军队数字,须另行商讨。

五、“没收官僚资本”一节原则同意,但须另行商定实施条例办法。

六、“改革土地制度”一节原则同意,但须另行商定实施条例办法。

七、关于“废除卖国条约”一事,将来由政府根据国家独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则,就过去对外签订条约加以审查,如有损害国家主权者,应予修改或废止。

八、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并由会议产生联合政府。惟在该会议与联合政府中,我方与共方应以同等名额参加,第三方面人士之名额亦应于双方区域中各占其半。

九、代表团抵平后,即向中共提出双方应于正式谈判开始前,就地停战。

综观李宗仁的和谈腹案九条,与中共1月14日《关于时局的声明》中所提出的和平八条,是针锋相对、背道而驰的,是“对中共八条中的每一条讨价还价,而其要害则是要中共就地停战,以使国民党保有江南地区,将来与中共在平分秋色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政府”。李宗仁也意识到,己方的谈判方案与中共坚持的八条相距甚远,因此没有直接公开作为和谈对案,改称腹案,作为内部掌握之用。

关于李宗仁主张谈判的目的,国民党自己总结得非常到位:“揆其目的,无非想利用时机,以倡导和平为饵,迎合久厌战乱的国人心里,并争取美国对其个人之支持,藉以巩固其政治地位,满足他的领袖欲。”

鉴于国民政府统治的山穷水尽之境况,3月24日完成改组的何应钦内阁第一次政务会议便通过组织“南京政府和平商谈代表团”,要求中共早日决定和谈的时间、地点,以便早日开始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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