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书写习惯体系特定性及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任何书写笔迹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书写规范,从而产生笔迹特征。但由于汉字书写规范的局部性和违反汉字书写规范程度的不易把握性,使得笔迹的某些表现是否违反规范难以给予准确界定。这就涉及笔迹特征确定过程中的判断标准问题。
(一)汉字书写规范体系
汉字规范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汉字规范专指汉字使用的规范,是指全社会要根据国家及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各种标准使用汉字。广义的规范包括汉字使用的规范和汉字系统本身的标准化整理两个方面。标准化整理就是“四定”(定量、定形、定音、定序),其目标是将汉字系统整理成符合这四项标准的文字体系。而汉字使用规范又可分为汉字语言规范和汉字书写规范。在笔迹检验学上,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是汉字书写规范。
汉字书写规范是由一系列规定、细则所组成,所以又称汉字书写规范体系。根据汉字构成形式和书写动作,可以把汉字书写规范分为汉字构成形式规范和汉字书写动作规范。汉字构成形式规范由标准的笔画种类、笔画数量、单字结构、单字外形、字行形态、字行间距、分段缩头等构成,这些构成形式规范是印刷、书写的标准,并根据不同的字体而形成不同的标准体系。汉字书写动作规范是在构成形式规范的基础上,根据书写动作方式的特点而规定的行笔方向、笔画形态等方面动作的规范。
(二)违反书写规范的界定(www.xing528.com)
依据汉字使用规范体系的构成,笔迹中某个征象、标志是否违反书写规范,可分两方面考量:是否违反汉字构成形式规范和是否违反汉字书写动作规范。对于前者,比较容易判断,因为其标准是明确的、统一的,如单字结构、单字外形、字行形态、字行间距、分段缩头等。对于后者,就不太容易判断了,因为现行汉字规范中,每一种印刷体汉字都有相对确定的静态要素规范,但没有明确的书写动作规范和动态要素规范。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书写的汉字,绝大部分是在楷书体基础上形成的“行草自由体”字迹。与标准印刷体相比较,每个字的每个笔画在起笔、行笔、长度及与其他笔画的搭配、距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别。理论上,每个字的每个笔画都可能存在笔迹特征。实践中,如果不加以合理区分和科学界定,而将所有特征全部列举是不可行的。特别是当可疑笔迹字数比较多时,对笔迹中违反规范、规则的表现不加选择的全部确定,将给鉴定人带来极大的工作量。因此,我们需要以另外的一些标准为参照物,确定笔迹的某些表现脱离规范的程度,以此有选择性的确定笔迹特征。首先,以印刷体中的隶书体、楷书体、行楷体的字形规范、顺序规范、结构规范作为基本参照标准。其次,以知名书法家“体”的书写动作作为特殊参照标准。最后,以普通人遵守书写规范所形成的表现形态为一般参照标准。[5]基本参照标准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特殊参照标准和一般参照标准具有一定的经验性。
(三)笔迹特征的确定具有极限性
笔迹特征的确定具有极限性是指所确定、选取的笔迹特征只能无限接近而不能完全达到笔迹特征的全部,其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笔迹表现的形态复杂多样,各形态之间的界限难以确定,如转折角度、弯曲弧度、倾斜程度、施压力度等;第二,某些类别的笔迹特征,其部分表现形态的出现率极低,我们不可能在极大范围人群内全面提取笔迹样本以比较其所有形态;第三,笔迹特征的界定以人工选择为主要方法,需要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经验为后盾,而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经验都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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