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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笔迹形成条件及检验方法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疑笔迹的形成条件总体上可分为内部书写条件和外部书写条件。掌握必要的书写技能是人类开展书写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可疑笔迹形成的基础条件。书写生理条件是可疑笔迹形成的又一重要条件,是书写技能转化成笔迹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生理条件的缺失必然导致书写活动的无法开展。

可疑笔迹形成条件及检验方法

人类的思想、观念、情感客观存在于人脑,是难以运用视觉和听觉的器官功能直接感知的思维活动。笔迹是人类内在思想、观念、情感意识的外在物化表现,它将思维的内容以符号、图形、文字方式记录在一定客体上,成为人类记录语言、交流思想的工具。在人脑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通过书写器官、书写工具、书写承受物、书写环境等基本要素的共同作用,笔迹得以书写形成,它是在各种主客观条件下实施书写运动的产物。可疑笔迹的形成条件总体上可分为内部书写条件和外部书写条件。

(一)内部书写条件

1.书写技能条件

书写技能是个人掌握和运用语言、文字及写作技巧,借以表达自己思想的能力。它以生理机制为物质基础,通过后天的学习和训练所获取。书写技能作为一种行为能力,演绎着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首先,个人必须学会说话与识字,这是书写技能形成的前提。其次,个人需加强书写练习。书写技能的掌握和提高是依靠书写练习活动来完成的。书写练习也是识字的继续,能巩固和提高识字的效果。个人成长中老年后期,其书写技能的提高与发展呈缓慢态势。个人一旦进入中年后,其书写技能几乎没有变化,处于一种比较稳定的状态。但书写活动不是机械的运动,总会发生某些相对变化,而且变化是贯彻始终的,只是在不同阶段其变化程度和具体表现有所不同。由于人类先天素质的差别和后天学习训练环境条件的不同,个人之间掌握的书写技能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相对而言,文化程度越高的个人,其书写技能也越高。另外,书写技能的维持和提高,离不开经常性的书写实践活动,否则便会出现倒退现象。根据退化的原因,可以将书写退化分为自然性退化和病理性退化。前者是指书写人进入老年阶段而发生的自然衰老性退化;后者是指由于书写人患有某种生理疾病、身体伤残或心理障碍等,而导致书写技能出现退化。

掌握必要的书写技能是人类开展书写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可疑笔迹形成的基础条件。一个人如果没有掌握和运用语言、文字及写作技巧,是无法实施书写运动的,也不可能产生笔迹。不仅如此,书写人对于部分字、词的结构及语法规则、修辞手法的误解或掌握不准,也会使笔迹出现错别字、用词不当、违反语法规则、修辞手法的现象,不能准确、完整地表达个人思想。

2.书写动机条件

书写动机是个人启动书写活动的内在动因。书写活动是在书写人意识支配下的行为,如果没有书写意念的驱动作用是不可能形成笔迹的。虽然书写运动有主动和被动之别,但即使是被动书写,书写活动也受“被动”产生的书写动机所支配。书写动机虽不直接表现在书写活动过程中,但它却是开启书写运动的钥匙。

书写动机的产生与书写人实施某项活动的目的和意图实现的目标紧密相关。如遗嘱的书写人是为了表达对个人财产的处置和相关事宜的安排,匿名信的书写人是为了达到对被害人进行恐吓、敲诈、诽谤、诬陷等目的,反动传单的书写人是为了表达对现政权的不满和实现颠覆政权、破坏稳定、扰乱秩序等目的。

就一般书写活动而言,书写动机只是发出了运用书写技能、启动书写运动的指令。但在某些特殊书写活动中,书写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会产生反常的书写动机,成为干扰书写活动的“邪念”,使笔迹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形成有别于平时笔迹的非正常笔迹。在实践案件笔迹中,比较常见的主要是各种故意伪装笔迹和摹仿笔迹。

3.书写生理条件

书写活动是在人类大脑统一指挥下,通过眼、肩、臂、腕、指等器官和组织的协同作用而开展的。其具体过程是:感受器把外界刺激经传入神经传到大脑,大脑皮质对传入刺激进行综合分析和整理,再由传出神经传到效应器,然后借助书写工具作用于承受物,最终形成笔迹。

书写活动是一项复杂的技巧性运动,它几乎需要全部与言语运动有关的神经中枢和书写器官的协调配合,并贯穿在整个书写活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书写活动的正常进行。首先,书写运动是一种高级神经活动。作为人体功能最高神经中枢的大脑,其皮层的不同部位有不同的分工,任一部位受损,必然会导致人体相应功能的丧失。比如,躯体运动中枢受损,将导致手臂、面部等躯体动作瘫痪,使人的书写能力下降,手握笔困难,下笔位置不准;视觉中枢受伤,易使人丧失视觉能力;而书写运动中枢致残,则可能导致人完全失去书写能力。其次,书写运动是各种线性运动、杠杆转动、测量定位物理运动的综合过程。如果与书写活动相关的一系器官、组织发生故障也会影响书写运动的正常进行,必然带来笔迹的相应变化。例如,指、腕的运动是以29块骨骼作为支撑,通过四十多条肌肉、肌腱的伸屈,牵动指和腕作压、提、伸、屈、内收、外展、内旋、外旋、环绕等动作。手的损伤或指的残缺,会使书写人握笔乏力不稳,难以形成正确的握笔方式,势必带来书写水平的降低。

书写生理条件是可疑笔迹形成的又一重要条件,是书写技能转化成笔迹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生理条件的缺失必然导致书写活动的无法开展。同时,生理机能的障碍(包括精神障碍和书写器官损伤),也会直接影响到书写运动的正常进行,使笔迹发生诸多变化。

4.书写心理条件

笔迹的形成和发展,除了依托生理机制这个基本的物质条件外,自始至终都要受到心理因素的直接影响。心理条件主要包括与意识活动相关的能力、气质和性格。能力是人能顺利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如观察事物的敏锐度和精确度,思考问题的灵活度,对人、事、物的记忆力想象力。气质是指在人的认识、情感、言语、行动中,心理活动发生时力量的强弱、变化的快慢和均衡程度等稳定的动力特征,主要体现在情绪体验的快慢或强弱、外部表现的隐显以及身体动作的灵敏或迟钝等方面[22]。性格是一个人在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和习惯化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它具有复杂的结构,大体包括:(1)对现实和自己的态度特征,如诚实或虚伪、谦逊或骄傲等;(2)意志特征,如勇敢或怯懦、果断或优柔寡断等;(3)情绪特征,如热情或冷漠、开朗或抑郁等;(4)情绪理智特征。如思维敏捷、深刻、逻辑性强或思维迟缓、浅薄、没有逻辑性等。

虽然人所具有的心理现象有共同性的规律,但其具体的心理过程以及个性心理特征却千差万别,这也是不同人笔迹之间存在差别的重要原因。此外,不同时间和不同条件使人在通过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来反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形成各种各样的心理特性,表现出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差异。如从事感知活动时可能会出现聚精会神或漫不经心的状态。在平常的心态和适宜的书写条件,人能保持注意高度集中,使意识活动关注于所指向的对象,将其清晰、完整地反映在大脑,这是形成正常笔迹的重要保障。心态的失衡和主观的故意会使笔迹发生相应变化,尤其是某些特殊的心理状态,如激动、慌乱、沮丧、烦躁、分心等失衡心态,可直接影响到书写人的书写活动,从而引起笔迹产生严重变化。实践中,作案人在故意伪装的动机支配之下,采用多种手法来改变自己的笔迹,容易出现书写水平降低、字体字形变化、字的结构失称等虚假现象。

(二)外部书写条件(www.xing528.com)

1.书写工具条件

笔迹的形成离不开书写工具。从远古至现今,各种各样的书写工具广泛应用于书写活动。当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毛笔已基本被钢笔圆珠笔中性笔所取代。同时,市场上仍在销售包括绘画笔、美工笔在内的多种书写工具。书写人一旦使用不习惯的书写工具,就会对书写活动形成干扰,导致笔迹发生变化,如熟练程度降低,笔划连贯性减少。每一种书写工具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独特性,对书写活动影响作用也不相同。

在法庭科学实践中,书写人用于书写活动的工具则是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钢笔、圆珠笔、中性笔外,很多情况下,书写工具并非正常之笔,作案人往往就地取材,各种金属器件(如小刀、钥匙、铁钉)及树枝、石块、塑料棒甚至手指等均可用作书写工具。这些特殊的书写工具对于笔迹的形成产生直接影响,使笔迹发生重大变化,如字形偏大,写法有误,搭配不准,笔顺反常,连笔减少,转折生硬,水平降低等。

2.书写承受物条件

笔迹的形成需要一定物品作为载体,这就是书写承受物。书写承受物可分为直接承受物(也称表面载体,如纸张)和间接承受物(即衬垫物,如桌面)。不同的承受物对笔迹的影响程度以及反映笔迹特征的真实程度具有相当大的差别。

实际案件中,作案人在书写时对承受物的选择可谓种类繁多、包罗万象,如纸张、墙壁、车厢、泥地、沙滩、树干、线杆等,有的作案人甚至在树叶、瓜果和人的尸体上书写。一般情况下,在适宜的承受物上进行书写,其笔迹比较正常,特征反映相对真实、全面。例如,在纸质较好的纸张上书写,不仅字迹整体上反映清晰,而且运笔的起、收笔动作以及连笔、转折笔等特征均能够较好地得以体现。而在不适宜书写的承受物上书写,笔迹的细节特征反映就会受到限制或者难以被发现。如在电线杆等柱状物体或西瓜等球状物体上书写,承受物表面不是处于平面状态,书写运动的自由灵活性受到限制,笔迹容易出现笔画残缺或折笔部位不自然的重新起笔等现象。

此外,有些承受物虽然种类相同,但具体性能不同,也会使笔迹产生差异。比如,在纤维结构比较粗糙、疏松的纸张上书写形成的笔迹,容易出现墨水洇散现象;而在质地细密的纸张书写,其笔迹则较少出现这一现象。

3.书写环境条件

书写环境条件是指书写人在从事书写活动时其所位置的环境状况。书写环境是形成笔迹不可缺少的因素,且每种因素的正常与否,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笔迹的形成。

(1)光照条件,即开展书写活动时光线亮度情况。人的视觉对光线亮度比较敏感,眼睛在正常的光照条件下,能有效地监督和调整手臂的书写运动,使笔迹得以正常书写形成。若光线非常强烈,眼睛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会自动闭合,此时如果强迫眼睛睁开和监视书写活动,将难以看清书写动作,且时间不可能持久,工作一段时间后会疲劳,书写人不得不闭目书写或停止书写。若是光线非常暗淡,视觉对黑暗反应迟钝,眼睛无法看不清物体,也不可能很好地矫正书写动作。在此情况下形成的笔迹同正常光照条件下的笔迹有很大差异。

(2)静、动态条件,即书写笔迹时,书写环境是处于静止状态,还是处于颠簸不定、动荡不稳状态。正常书写通常是在静止状态的环境下进行的。如果是在行进的汽车火车轮船上书写,强烈的振动和颠簸会使书写工具与承受物的准确定位受到干扰与破坏,造成笔画运行不流畅,搭配位置不准确,字的结构松散,书法水平被降低。

(3)声响条件,即书写环境的声响情况,也就是书写时周边环境中噪声频率大小。一般来说,书写笔迹时,环境优雅宁静,噪声小,声频处于在30分贝以下,书写人能高度地集中注意力,形成的笔迹比较正常。如果书写环境恶劣,噪声大,声频超过60分贝以上,会严重刺激人的大脑神经,使人产生烦躁、紧张情绪,分散人的注意力。此时书写形成的笔迹,书写速度快,字形大,语句不够流畅,错字、别字、掉字较多,书法水平也被降低。

(4)温度条件,即书写笔迹时书写人所处位置的气温高低。适宜的温度是人体器官保持正常运转和心情保持舒畅的重要保障,也是正常开展书写运动的重要条件。如果气温过高,人体血液循环加快,大量排汗,会产生烦躁、易怒情绪。反之,如果气温过低,血液循环放慢,手臂的曲展灵活性降低,会出现悲伤、恐惧情绪。在这些极端反常的温度条件下进行书写活动,必然使笔迹发生较大变化,如笔画抖动,搭配比较失称,丢笔少画,字行不齐,语法错误等。

4.书写姿势条件

书写姿势是指书写人运用书写工具在承受物体上进行书写时的运动方式。正常的书写姿势有坐立俯视书写、站立俯视或平视书写等。正常书写姿势是人们根据自身生理特点、生活习性,通过长期摸索、不断总结而形成的最佳书写体位。由于人们长期于某种姿势条件下进行书写,且书写技能也是长期在这种姿势下训练形成的,因此,不同时间段形成的笔迹具有前后一致、重复再现的特点。非正常书写姿势,主要指违反常规的蹲立书写、趴立书写、躺卧书写、侧身写、踮脚书写、背手书写、悬腕书写、双手执笔书写、嘴叼笔书写、脚趾夹笔书写、右手突然改用左手书写等。这些非正常书写姿势对笔迹形成的影响很大。一方面,它们违背了人体正常生理规律,如将手放置在身体背后书写、侧转身书写等,违背了手臂的正常伸展运动,影响了视觉对书写运动的监督和调整,因此,笔迹的整体字形呈东倒西歪状,笔画搭配不准,字行向上或向下倾斜。另一方面,该类书写姿势下的书写活动属突发的、陌生的、不习惯的身体运动,其书写器官的协调性差、灵活度低,导致笔迹出现弯曲抖动、字的结构松散凌乱、书法水平被降低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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