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卧儿帝国行政管理、征税和军事的基础是曼萨卜制度,它在四大莫卧儿皇帝中的第一位皇帝阿克巴时期就已经开始实行。它的基本理念是让征税成为一种贵族义务。“贵族”征税官可以保留固定比例的收入,但他们必须为骑兵队提供士兵和马匹,骑兵队是成本最高和最重要的军队。有33个贵族级别(曼萨卜),各意味着高低不同的税俸和大小不一的骑兵队规模。级别的持有人(曼萨卜达尔)由莫卧儿亲自任命。曼萨卜达尔必须在几年后重新交出他的封地,从莫卧儿那里获得新的封地——这本应避免地区势力集团的形成。一个中央税收部门应保证曼萨卜达尔不会掠取得太过分。毕竟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些人在某个地区逗留的有限几年里会尽可能地搜刮。后来阿克巴还下令,税俸和提供骑兵的义务可以单独变更。这令他可以进行更细致的奖赏和惩罚。
曼萨卜制度在一个半世纪内构成了莫卧儿的权力基础。在奥斯曼人建立起耶尼切里军团奴隶军并让管理部门利用个人的依附关系工作的同时,莫卧儿发现了一种更适合其多姿多彩世界的制度。正如孔雀王朝和笈多王朝所表明的,在印度,一位中央统治者虽然原则上是可以设想的,但他必须设法应付在人口密度、土地产出、手工业、贸易、宗教和文化上的巨大地区差异。对这一目的来说,曼萨卜制度是非常合适的。首先,它建立在细致规划的基础上。阿克巴和他的手下起初非常仔细地研究了不同地区可以产生的税收,从而让薪俸适合当地的水平。专业书籍、统治者传记和回忆录都显示,莫卧儿皇帝和他身边的人对于国内的情况了然于胸。甚至当代历史学家对税收收入或者人口数据的研究都要从他们的说明着手。
其次,曼萨卜制度在执行上是灵活的。它给强势的统治者与贵族周旋的可能,前者可以从战略考虑出发来安排势力强大者的职位,让他们升职或者贬职并且不允许任何人变得过于强大。不那么强势的统治者可以给予更大的自由但自己仍是核心人物。势力过大需要削权的那些王侯在帝国边境获得很高的曼萨卜官衔,这样就无须让他们交出官衔或者是在地区间不断变换。事实上他们因此而成为有税赋义务的相对独立的统治者,但不会进一步干预莫卧儿的管理。在帝国建立者巴布尔时期就已经十分强大的帝国中心地区,税收和再分配制度的运作与计划的差不多。等级最高以及收入最多的曼萨卜官衔由莫卧儿的家族成员获得。他们效忠统治者并成为其在地方的权力代表。(www.xing528.com)
最后,该制度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安排。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地方统治者承认皇帝的权威,给予其尊重,征缴并上交税收,在皇帝有疑虑的情况下也能听命于它。这样的模式在地区内部也继续着。当阿克巴实行改革时,整个帝国有1827名官员,他们提供了14.1万匹马以及骑手,并因此得到了大约82%的国家收入。如果我们考虑到1600年前后印度次大陆生活着大约1.5亿人(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属于莫卧儿帝国)的话,就会清楚,这1827名曼萨卜达尔不可能亲自到每个村子去收税、买马装鞍。他们肯定是与精心挑选的下属达成了协议,由后者出人这样一层层传递下去。尽管形式上、行政整体上还以统治者为主导,但地方统治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结果可能是在中央明确指导下的地方差异,就像四大莫卧儿皇帝中的第一位伟大的皇帝阿克巴时期那样。但地方也可以独立自主,甚至最后以自己的名义征税并且不再上交。如果莫卧儿皇帝不阻止这种现象,他的钱就会越来越少,只在表面上还是领导者,实际上与地方统治者是平起平坐的。到时他真正可以决定的就只剩下他的核心区域,同时也有势力强大者背弃这位不幸的人的危险。这种地方化的趋势在最后一位伟大的莫卧儿皇帝奥朗则布时期就已经越来越明显,并在18世纪变得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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