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卧儿帝国会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被视为蒙古人的帝国。莫卧儿就是蒙古人。这并不全错,因为帝国创始人扎希尔丁·穆罕默德·巴布尔(公元1483—1530年)自认为是帖木儿的后代。后者在14世纪末继承成吉思汗的传统再次建立了一个蒙古帝国,这点我们在《希杰拜》那章中已经了解了。巴布尔的皇后(至少是这么声称,可能也这么认为的)甚至就直接来自成吉思汗家族。隶属“世界统治者”家族的号召力不止一次在巴布尔建立帝国的计划中给了他很大帮助。当然,巴布尔和他的继承人没有让人们称自己为“莫卧儿”,而是“帕迪沙”、“万王之王”,也就是皇帝。
为了理解莫卧儿帝国,我们不应随着这个外来名称将其理解为蒙古帝国的后续。跟随“帕迪沙”这个称号并将其理解为自15世纪起从众多实力参差不齐的力量斗争中脱颖而出的三大伊斯兰帝国之一要更合理一些。与莫卧儿帝国同时期,地中海东部地区的奥斯曼帝国和波斯的萨法维帝国都可以作为迅速崛起的故事来讲述。总有某个王侯在短时间内从众多王侯中崛起,达到在世界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成功地为了自身利益而让一个帝国长期持续。公元1500年前后不仅以欧洲基督教的扩张为特征,也以阿拉伯—波斯—伊斯兰扩张为特征。而且伊斯兰教的扩张开始得更早一些:就像我们在《特诺奇蒂特兰和库斯科》一章中看到的那样,直到奥斯曼人占领君士坦丁堡才真正激发出葡萄牙人的扩张力量。
所有三个伊斯兰帝国都管理着由成吉思汗帝国瓦解而来的蒙古后续国家的一部分。当“蒙古治下的和平”于13世纪和14世纪早期瓦解时,小亚细亚和中亚之间一系列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为了权势和影响力——有时也是干脆为了存亡而斗争。三大伊斯兰帝国的创立者最初也不过是出身可疑的军阀,他们试图在战争中打败其他军队首领,攫取领地,失去再将其重新夺回。所有三个帝国最终都建立在更为古老的非穆斯林帝国的领土上。所有三个帝国都明确利用了先辈的传统。奥斯曼统治者在占领君士坦丁堡后自称是恺撒,他们采用了拜占庭人的罗马传统。萨法维统治者自称“伊朗帕迪沙”,因此采用了萨珊王朝和波斯的传统。莫卧儿统治者再次唤起了人们对笈多王朝的记忆,该王朝是《恒河》那一章的重点。所以说,在所有的三个例子当中,后来者都不愿仅仅是在混战中脱颖而出的那些人的继承者,只有通过与已有的传统挂钩他们才能避免再次爆发争斗。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获得在纯粹的实力之外的继续占领的理由。(www.xing528.com)
莫卧儿帝国的创立者巴布尔终其一生都将印度视为某种安慰奖。他来自中亚费尔干纳盆地,而且本来也乐意留在那里。因此,他曾想利用他的亲属关系延续帖木儿的传统在中亚河中地区以布哈拉和撒马尔罕为中心建立一个帝国。但这看似会成功却没能成功。在充满了希望的胜利之后则是惨败。更多的是出于困窘的原因,从1519年起他把努力集中在了在此之前他只偶尔抢掠的印度西北地区。后来他在自传中写道,这是还对他开放的唯一可以触及的土地。此外它很富庶,但并不美丽。人们面目可憎,没有贵族和侠义之气。没有品种优良的马匹和狗,没有葡萄、甜瓜,没有像样的面包、冰、冷水,也没有蒸汽浴室。但是,由于没有太多的选择,巴布尔在1520年一场至关重要的军事胜利后仍将首都设在了今天属于巴基斯坦的拉合尔。他下令部队不要再抢掠战败的印度城市,而是对其征税。
在进行了更多的大多获得成功的战争后,巴布尔于1530年去世,此时他给后人留下了一块从喀布尔、坎大哈经拉合尔、德里和阿格拉(Agra)直到差不多今天孟加拉边境的领土。征税、行政管理和军事都是在印度传统基础上重新组织的。但是统治却没有稳固下来。此外,巴布尔有四个儿子,他们本应一起好好利用蒙古传统令帝国继续发展。自然,围绕帝位的继承问题发生了争斗。没被完全打压下去的巴布尔的对手趁机介入,意图重新赢得独立。此时帝国貌似在一代人之内就要瓦解了。是巴布尔的孙子阿克巴(Akbar,1556—1605年在位)的伟大成就令(从今天的阿富汗到孟加拉的)北印度重新统一到一起。在他的三位继承人贾汉吉尔(Jahangir,1605—1627年在位)、沙·贾汗(Shah Jahan,1627—1658年在位)和奥朗则布(Aurangzeb,1658—1707年在位)领导下,莫卧儿帝国继续向印度南部发展,直至超出了古笈多帝国的边界。孔雀宝座上的统治者的强大、辉煌与文明变得众所周知。18世纪,莫卧儿王朝势力大减。此时才开始普遍而言的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的时代。但是他们的统治就和今天印度次大陆的文明一样,只能从四位杰出统治者领导的近200年的莫卧儿繁荣期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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