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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产妇生育风险及全面二孩政策

更新时间:2025-01-14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但她们大多处于生育年龄的末端,是不折不扣的高龄产妇,高龄生育风险直接威胁到女性及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成为“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不得不认真对待的问题。产科临床统计资料表明,高龄产妇的产程明显延长,滞产率增高。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应对,制订出有效的措施与方案,切实保障和具体帮助那些希望生育二孩的高龄女性安全、顺利地实施其生育行为。

年龄是影响生育能力的重要因素,实际生育行为中,随着年龄的增大育龄人群的生育能力下降,出现不孕不育、流产、妊娠疾病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风险增大,而且我国剖宫产率居高不下,又强化了再生育风险。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释放了尚处于育龄的70、80 后长期受到挤压的生育二孩的意愿,特别是70 后们,多成长于多子女家庭,生育观念与家庭观念还偏向传统,为了赶上生育二孩的末班车,纷纷怀孕生子。但她们大多处于生育年龄的末端,是不折不扣的高龄产妇,高龄生育风险直接威胁到女性及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益保障,成为“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不得不认真对待的问题。学者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个结论。一般而言再生育二孩问题上呈现出“女性年龄越大,二孩生育意愿越低”的趋势,而在“双非(非独生子女)一孩”家庭中,想生二孩的高龄女性在总体中的比例接近20%,几乎是“双独一孩”和“单独一孩”家庭同一比例的10 倍。这一结果提示我们,“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将来的高龄产妇人数可能会有一个比目前实行“双独二孩”“单独二孩”政策时期更高的增加。因为其人口规模,特别是其高龄育龄人群的规模和比重远大于城市社会中的“单独一孩”和“双独一孩”育龄人群。[21]据国家卫计委消息,在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 万对,约有60%在35 岁以上,这一年龄段的孕产妇被医学界称为高龄孕产妇或高危孕产妇。[22]

高龄产妇是指34 岁以上受孕或35 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有助于实现“高龄”女性的生育目标,但是“高龄”女性生育健康宝宝存在许多风险。70 后女性如果选择生育二孩,那么都是高龄产妇的目标群体。对于产妇自身来说,高龄怀孕及生产都存在风险,面临着受孕难、流产易、难产率高等一系列风险:

第一,高龄女性难怀孕。女性的生育能力受年龄影响大,女性出生时体内的卵子数目就已经确定,卵巢内的卵子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不断受到外界环境及卵巢内局部环境的影响,质量不断下降,一般而言,女性的最佳怀孕年龄为25—28 岁,因为此时卵子的平均质量最好,也是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加,女性的卵巢功能会明显下降,导致“高龄”女性难以怀孕,即使怀孕,也易生出畸形儿,并且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妊娠率仍然很低。34 岁以下的临床妊娠率为50%,35—37岁的临床妊娠率为40%,38—39 岁的临床妊娠率为30%,40—42 岁为15%—20%,43 岁后,活胎分娩率大约3%—5%。[23]同时,不少女性在35 岁之前,曾有多次怀孕、流产经历,会增加不孕的概率。女性在35岁之后,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炎、卵巢囊肿等疾病正是高发时期,这些都会降低怀孕的几率。

第二,妊娠期出现异常的情形增加。高龄产妇出现流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糖尿病以及先兆子痛疾病等的几率都较年轻孕妇大幅度增加。

第三,高龄产妇难产率增加。随着年龄的增长,高龄产妇身体素质下降,子宫的收缩力和阴道的伸张力也较差,能够自然分娩的难度急剧增加,非常容易发生大出血和难产。产科临床统计资料表明,高龄产妇的产程明显延长,滞产率增高。同时,高龄生育时宫外孕、自然流产、孕期并发症、胎儿出生缺陷等的概率也会增加。一胎居高不下的剖宫产率,也易导致疤痕妊娠率增高,胎盘植入患者增多。(www.xing528.com)

第四,高龄产妇生产后恢复困难。高龄产妇在产后容易感染及出现产后贫血,易导致身体衰弱;年龄越大,产妇罹患产后抑郁症、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早产等妊娠并发症的机会也增加。

第五,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增加。高龄产妇怀孕,除了由于母亲出现先兆子痫(高血压)导致宫内胎儿生长受限、影响胎儿生长外,还有两方面的风险:(1)胎儿存在染色体异常的概率增加,不同年龄,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概率有所不同。随着母亲年龄越大,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概率随之增长。以唐氏综合征(第21 号三体染色体异常)为例,目前研究表明,随着母亲年龄的增长,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概率越高。当母亲年龄为35 岁时,婴儿患唐氏综合征的概率是1/350;当母亲年龄超过40岁时,这一概率就上升到1/100。[24](2)胎儿结构畸形的概率上升。胎儿形态结构异常主要表现为先天畸形,如无脑畸形、脊柱裂、唇裂、四肢异常等。一般而言,人群中发生胎儿结构畸形的概率不超过5%,但随着母亲年龄增加,胎儿结构畸形概率也会增加。

“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行实施,将会造成高龄孕产妇的绝对数量大幅增长,而这种较大规模的高龄孕产妇人群的出现,是以往实行“独生子女生育”政策30 多年来,我国社会中未曾出现过的特殊情况。这对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和保健系统,尤其是对那些与孕产妇、胎儿以及妇女生育相关的医疗卫生资源产生新的冲击,也会对此类医疗部门和人员配置提出新的挑战。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应对,制订出有效的措施与方案,切实保障和具体帮助那些希望生育二孩的高龄女性安全、顺利地实施其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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