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潮派”是在中共中央领导下的一个马克思主义文化派别,在社会史论战中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
1.新思潮派的产生
为批驳中国托派和新生命派的观点,1929年1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的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在上海创办《新思潮》杂志,由创造社出版,以朱镜我为主编,成员有潘东周(潘文郁或文育)、王学文(郑景)、吴黎平、李一氓、向省吾、张闻天、何干之等,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新思潮派。1930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又在上海成立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以中央文委书记朱镜我为第一任党团书记,这是中国左翼文化总同盟的组成部分,《新思潮》成为社联的机关刊物。7月,《新思潮》杂志出版至第7期,遭到查封,新思潮派继续在党中央机关刊物《布尔什维克》等发表文章,开展社会性质和社会史问题的论争。
《新思潮》主编朱镜我
朱镜我(1901—1941),浙江省鄞县人,于1930年3月接替潘汉年担任中共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书记,参与筹建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1931年冬调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后任中共上海中央局宣传部长。1938秋任新四军政治部宣传教育部第一任部长。1941年1月在皖南事变突围时牺牲。
当时王学文、吴黎平、李一氓是中央文委的委员,潘东周是中央宣传部秘书,所以,“新思潮派”的主体几乎是中央文委的变体。吴黎平回忆说:第一次大革命失败了,究竟革命的前途如何?那时议论很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宣传党对中国革命的正确主张,党中央决定发起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156]当时参与其事的韩托夫也回忆道:当时“社联”的斗争任务,尤其是理论斗争任务主要是反对“托陈取消派”的理论斗争。主要问题是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革命性质、中国革命动力、中国革命对象、中国革命前途的问题。“社联”对于反托陈派斗争是一条最重要的战线。[157]这样,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就成为《新思潮》和“社联”的一项重要工作,整个论战打上了意识形态斗争的烙印。
2.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的分析
“半殖民地”“半封建”是列宁在论述民族殖民地国家革命斗争时使用的概念。1922年上半年,陈独秀在国内最早提出“半殖民地”概念,蔡和森最早提出“半封建”概念。将这两个词合在一起使用的,也是蔡和森。1926年底蔡和森给莫斯科中山大学中国学员所作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的报告时说:“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环境是资产阶级德莫克拉西尚未成功,而是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共产党不仅负有解放无产阶级的任务,并且负有民族革命的责任。”并明确提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的概念,代表了当时党内的最高水平。[158]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和中共党内对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产生分歧,1928年7月中共六大决议案指出:“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中国经济的特点,土地关系的特点,很明显地是半封建制度。”“农村的封建关系之余孽,还有帝国主义压迫半殖民地的制度维持它。”“帝国主义对于半殖民地的中国的剥削,阻碍着资本主义的发展”。[159]不久,国内开展了社会性质和社会史问题的论战,也使这一问题愈辩愈明。
1929年1月,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李达在上海昆仑书店出版了《中国产业革命概观》,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开启之作。3月又在上海昆仑书店出版《社会之基础知识》(杉山荣著,与钱铁如合译),9月在上海南强书局出版《民族问题》的专著。他列举各方面的经济事实,对中国经济结构中所存在的三种经济成分,即帝国主义殖民经济、封建性传统经济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作了细致的考察研究,提出了“中国一面是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的社会”的结论。[160]而“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是中国革命的唯一对象,同时又是发展产业的唯一前提”。[161]李达不仅阐明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也阐明了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性质。
1930年3月,李立三发表《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一文,全面论证了中共关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1930年4月,《新思潮》第5期推出“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发表了潘东周《中国经济的性质》、吴黎平《中国的土地问题》、向省吾《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和《中国的商业资本》、王学文《中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其发展及其前途》、李一氓《中国劳动问题》等文章。潘东周分析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民族资本主义三者的相互关系,指出帝国主义入寇中国以后,一方面打破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生长,使中国经济组织走上了新的途径;另一方面也与封建主义勾结,用一切力量阻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中国只能停留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下,而不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他批驳了托派的“残余之残余”说,指出中国虽然已经开始了资本主义方向的发展,但是封建经济在全国经济比重中占着极大的优势。吴黎平认为,现在中国的农村租佃制度下的剥削关系,是封建式的剥削关系。“土地革命,是中国数万万农民群众切身的急迫的需要,是中国革命目前阶段上的中心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关键。”王学文也指出,中国经济问题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殖民地的封建经济。新思潮派批判托派和新生命派的观点,科学的解释了中国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出路问题。
1930年春夏,朱镜我发表《改组派在革命现阶段上的作用及其前途》《中国目前思想界底解剖》《民族解放运动之基础》等文章,认为“中国是为帝国主义统治下的半殖民地的国家,帝国主义为要剥削并掠夺中国底一切起见,需要保持中国的封建残余势力为其工具,需要培植买办势力为其爪牙”“因而民族资本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上的比重是极其微薄而弱小的,它没有充分发展的可能性”。所以中国仍然“是半殖民地的产业落后的国家”“中国的封建势力,因帝国主义的帮助,依旧保持着优越的地位”。[162]
潘、王的文章发表后,遭到了以托派分子任曙、严灵峰的反对和攻击。1931年初,任曙发表《中国经济研究》一书;6月严灵峰发表《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一书,后又写了《追击与反攻》一书,向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新思潮派攻击。
奇怪的是,具有托派倾向的朱新繁(即朱其华)于1931年8月在《读书杂志》第4、5期合刊上,再次发表了《关于中国社会之封建性的讨论》,批驳陈独秀、陶希圣并进而批评了拉狄克,认为拉狄克不了解商业资本性质,不从生产方法、剥削方法上立论而从剥削者的出身及其剥削目的立论,从而否认中国有封建势力,得出中国商业资本主义已有几千年历史的结论是错误的。
《新思潮》停刊后,马克思主义者张闻天、何干之继续探讨中国社会史和社会性质问题。1931年2月,张闻天从苏联回到上海。8月,他在《读书杂志》第1卷第4、5期合刊上发表《中国经济之性质问题的研究》。他说“统治中国经济与剥削中国民众的”是帝国主义,帝国主义在中国只能破坏中国经济,而不能发展中国经济,“只能使中国的经济殖民地化,而不能使中国的经济独立发展”。广大的中国农民群众,处在帝国主义、地主、资产阶级军阀官僚的重重压迫之下,他们起来做反抗的革命斗争,是这种压迫必然产生的结果。[163]
在社会性质的论战中,马克思主义者虽然对中国社会性质作了正确的理论阐述,但始终没有归纳概括一个精确的概念。第一个提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整概念的,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吕振羽。1933年5月,吕振羽发表《中国社会形势发展的诸阶段》,提出“中国社会的现阶段,便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筑于其上层的诸形态的东西和其下层的基础相适应”。[164]
何干之是1933年底由广州来上海的,1934年9月他在上海现实出版部出版《中国经济读本》,也提出了“半殖民地性半封建性”。他说:“我始终企图以半殖民地性半封建性这个问题为经,以真实的材料为纬,使理论与实际纵横交错,把中国经济的真相,和盘托出。”[165]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完整概念的提出,不仅是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和中国社会史论战的结果,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中国历史的一个重大成果,并逐渐得到国人的确认。(www.xing528.com)
3.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运用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66]这被当作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普遍规律。但因为马克思并未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做出具体说明,引起后人认识的分歧。
1930年3月,流亡日本的郭沫若在上海联合书店出版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论文集,全面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史观研究中国古代史,肯定了中国奴隶制的存在,成为社会史论战的导火线,使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与社会史论战结合起来。由此,各派学者开始讨论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适应于中国社会,并围绕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原始社会解体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是否存在奴隶制、怎样看待中国古代的商业活动、中国封建社会存在时间等展开讨论。
由于新生命派和中国托派一般不承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郭沫若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论同样适用于中国,中国社会与世界其他各民族一样,经历了原始公社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几个阶段,人类社会是有规律的、依次更迭的发展。他认为,西周以前是原始社会,西周是奴隶制时代,东周以后,特别是秦以后,中国进入封建时代。他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大体是西周以前的原始公社社会。当然,随着研究的深入,郭沫若对有些观点作了修改。其他各派的观点如前所述。
1934年4月,吕振羽发表了《中国经济之史的发展阶段》,后又出版《史前中国社会研究》和《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分析中国古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点,把中国社会历史划分为五个次第发展的阶段:“夏以前是原始共产社会,殷代是奴隶所有者国家,周代为中国史的初期封建社会时代,由秦到鸦片战争前为专制主义的封建社会时代,由鸦片战争到现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167]吕振羽不同于郭沫若西周奴隶社会论,而提出了殷周奴隶社会论,得到许多学者的支持。
1934年9月,何干之在《中国经济读本》中认为,“日耳曼没有经历过奴隶制度”的说法是错误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论及国家产生的三种方式——雅典式、罗马式和日耳曼式,是在说明历史发展的多样性,然而多样性与普遍性是统一的。公社制度分解以后出现奴隶和奴隶主的分化,这是世界历史的“普遍法则”。
4.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
1933年6月,新思潮派成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以阳翰笙为理事长,吴觉农为副理事长,成员有孙晓村、王寅生、张稼夫、钱俊瑞、张锡昌、薛暮桥、孙冶芳、千家驹等。1934年10月创办《中国农村》月刊,登载大量调查报告,开展农村经济问题研究,被称作“中国农村派”。由于中国农村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引发了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1934年12月,陶希圣也创办《食货》半月刊,更多地对社会经济、社会形态进行研究,促进了讨论的发展。
为了同中国农村派进行理论上的对抗,1934年9月至1935年2月,托派分子王宜昌先后在《中国经济》上发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从农民上看中国农村经济》《从土地来看中国农村经济》《从农业来看中国农村经济》等文章,系统地表述了他对中国农村的看法。支持王宜昌的还有张志澄、王毓铨、张志敏、王景波(王欠宽)等人,他们经常在南京“中国经济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经济》杂志上发表文章,故被称为“中国经济派”。
1935年1月,王宜昌在天津《益世报·农村周刊》上,发表了《农村经济统计应有的方向转换》,针对《中国农村》创刊号上《怎样分类观察农户经济》一文,反对从农村的生产关系划分农村各阶级,主张对农村生产力进行研究。他也不同意“中国农村派”以土地问题为农村中心问题的观点,认为中心问题是资本问题。王宜昌提出农村研究应实现三个重要的方向转换:“第一方向转换,便是在人和人的关系底注意之外,更要充分注意人和自然的关系”;第二方向转换“便是注意农业生产内部的分析,从技术上来决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从农业生产劳动上来决定雇农底质与量,从而决定区别出农村的阶级及其社会属性”;第三方向转换“是在注意农业经营收支的情形,资本运用的情形和其利润分剖的情形。这里,不仅要注意到农业主要业务,而又要注意到副业的作用”。[168]
王宜昌强调的并不只是一种技术性或方法论的转换,而是一种新的理论解释,目的是为了说明中国农村已是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中的一部分,因而其性质已是资本主义社会。他说:“据我的研究,今日中国农村经济,已是商品经济,而且资本主义已占优势,土地所有形态已经被资本制生产屈服了。所以‘问题的中心’并不再是土地所有形态、地权、租佃关系等等,而是资本制的农业生产过程的分析。”[169]也就是说,中国农村“雇佣劳动者”的增加和“新式生产技术”的结合,产生了“资本主义的农村生产力”,由此决定了生产关系,即农村社会的资本主义性质。
对此,中国农村派立即进行了反驳。中国农村派认为农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农业生产中的社会生产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界(人与土地、机械、肥料等)的关系”,要解决的是“地主与农民间的关系”,而不是别的;[170]土地问题依然是农村的核心问题,因为中国耕地的百分之七十集中在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的富农手中,而农村商业资本的高利贷资本一般地也是以地权为基础,所以必须解决好土地的分配问题;[171]帝国主义的侵略并未使中国农村资本主义化,反而“使中国农村直接间接地更隶属于列强资本的支配,它使中国农村中半封建的剥削以更加尖锐的形式,起着更加酷烈的作用。同时,我们说,这种变化并没有使农村结构起了质的变化;它只是使中国的殖民地性和半封建性格外尖锐罢了”。[172]经过论战,得出了中国农村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结论,也明确了“反帝反封建”的社会革命的目的。
20世纪30年代中期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实际上是20年代初和30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两次论战的延续和深化。这次论战虽然没有前两次论战那样轰轰烈烈,引人注目,但却更加深入,从中可以看到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迅速成熟。
1937年1月,上海生活书店出版了何干之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他说:“因为中国处在半殖民地的地位,所以停留于半封建的阶段,同时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促着中国向全殖民地的途径迈进。……这使中国社会的二重性质的交互作用。”[173]
二三十年代社会史的三次论战,对中国社会和学术思想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国学者罗梅君说:“关于社会性质和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问题的论战主要是由现实的政治事件引起的,但它们首先在学术发展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174]李泽厚也认为:“这场论战具有尖锐的政治性质和政治内容,并直接为各自的政治纲领政治斗争服务,显示着极其强烈的党性,然而又仍然能够保持了一定高度的学术性和科学性。”[175]
由于当时政治环境、认识水平的局限和抗日战争的爆发,有些理论问题的争论未能深入展开,但使马克思主义者认清了中国国情,认清了社会性质,认清革命的基本问题。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首次在党内明确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概念。1940年1月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又系统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有力推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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