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历史的目的,我们在分析历史、历史学、历史学家的时候,已作了一些探讨。总体说来,历史学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实历史,即进行事实判断
通过对史料和历史记载的考证、辨析来还原历史事实和历史真相,即弄清“是什么”的问题。事实判断的目的在于求得历史事实之真相,离开了事实判断这个基础,其他各种历史判断都会成为无本之木。文德尔班说:“对于历史学家来说,任务则在于使某一过程事象丝毫不走样地重新复活于当前的观念中。”[42]郭沫若(1892—1978)说:“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有害。”[43]以坚实的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才能使我们的研究立于不败之地。
2.解释历史,即进行成因判断
通过对史料和历史记载的研究来认识它们的相互关系和因果关系,探求其中规律性的东西,即弄清“为什么”的问题。人们解释历史不外乎采取三种方式:用“常理”来解释,用经验规律来解释,用因果必然性来解释。这三种解释方式代表着三种不同的社会历史观和导向性方法。用“常理”来解释,就是用“人性”“人之常情”或“理性人的正常思维”作解释。一般说来,倾向人本主义的人们多倾向于用“常理”解释历史事实和历史事件,倾向于科学主义的人们多倾向于用经验规律解释历史事实和历史事件,奉行唯物史观或导向性方法的人们一般力求用因果必然性来解释历史。持有不同的社会历史观的学者,对于同一个历史现象可能做出同样的事实判断,却不大可能做出同样的成因判断。(www.xing528.com)
3.评判历史,即进行价值判断
对历史事件、人物、制度、过程等进行是非善恶、利弊得失的评价,为现实提供借鉴,即弄清“怎么办”的问题。历史学家要努力保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对历史人物、事件、制度或过程作出是非善恶或利弊得失的评价。任何人对待任何事物都必然有一个判断其是非善恶或利弊得失的价值标准,而且必然会有意无意地、或隐或显地把他的价值判断表现出来。司马迁说,孔子作《春秋》,“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44]。孔子首创“褒贬义例”,在字里行间“寓褒贬,别善恶”,对人们的言行作出价值判断。如记载杀人,就有“诛”“杀”“弑”之分,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虽然带有夸张的成分,但从此以后,《春秋》笔法却成为我国史学的一个重要传统。史官们记载史实,往往把鉴定善恶功过,进行劝惩的价值判断当作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古代二十四史都是这样。
事实判断、成因判断、价值判断三者是相互联系的,事实判断是基础,成因判断是关键,价值判断是目的和归宿。“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层次的判断组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历史认识。当然,在实践中,有的历史学家往往只作出其中一种或两种判断。侧重于考实性研究的学者,可能主要做事实判断,而不作成因判断和价值判断,或者只作实事判断和成因判断,不作价值判断。也可能在自己的研究中完成一个完整的历史判断,这完全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情趣来定。实际上,历史学的目的与历史学家的任务是紧密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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