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石椁墓从发现之初的不重视到掀起研究的热潮,经历了较长的一段时间。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石椁墓的很多问题得到了解决,包括命名、起源、画像、风格、消亡诸问题,但是仍然有很多问题未能解决,尚待今后的持续研究。
一是石椁墓及画像的起源问题。前文进行了探讨,但是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答。[12]首先是诸侯王陵里出现的画像究竟是如何传播到民间的?谁第一个营造了石椁墓?具体出现的地点在哪里?从目前的分布看,西汉鲁国境内分布最密集,这种墓葬形式与鲁国“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是否存在一定的关系?笔者拟另撰文来继续探讨之。
二是石椁墓这种墓葬形式的传播路线问题。目前考古报道中,山东除个别地区外均有分布,尤其以鲁南地区分布最为密集。这种密集预示的是源头地区,还是传播后在合适的文化背景下迅速发展的结果?抑或是除了梁王陵,其他帝陵或者高等级墓葬中还有使用画像石的现象?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我们认为受到西方影响的石构建筑的传播早于汉代丝绸之路,其传播路线是陆路还是海路?如果是陆路,是陆上丝绸之路还是草原之路?如果是海路,其最初的登陆点是哪里?结合目前的最新考古发现,同时结合西汉历史地理,我个人认为这座早期的港口可能是海州。研究者应该记得连云港孔望山石刻造像,虽然早期研究认为石刻年代较晚,但是现在大部分专家认可其最早的画像是汉代的,这应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线索,值得深入追究。也有一些研究者根据史籍记载和我国考古发掘在东北地区的石构墓葬,不认可笔者目前推定的石刻受到西方影响而出现。笔者认为这恰恰是草原之路出现、东西方文化互动的结果,不是否定西来说的证据。陆路传播应该是多头,不是一条简单的线。这种传播路线到达长安后,继续东行,与海路传播交汇,共同影响下,出现了最早的诸侯王——楚王的大型石椁墓,继而在附近的梁国、鲁国等地方出现,最早的石椁墓就在诸侯王陵影响下在此地区最早出现。目前枣庄、临沂均发现有年代较早的石椁墓,但是时代很难超过文景时期,这也是因为传播路线和传播时间决定的,石椁墓出现的时间必然晚于诸侯王大型石椁墓出现的时间,因此再向前寻找的可能性不大。至于东北地区的石构墓,那是另一条路线传播形成的结果,与苏鲁豫皖地区的石椁墓不是同一范畴。
三是石椁制作的作坊和工匠问题。制造小型石椁,首要问题是石料的开采。在梁山薛垓墓地发现石椁中,笔者进行了石料的考证,发现多数石椁的石料来自附近的山上,但是最精美的一座其石材来自50公里外的嘉祥。如果是石料来自嘉祥,那么我们就应该知道,其工匠应该也是嘉祥的,就是古高平一地的名工。近年,滕州发现一处汉代的采石场,具体情况尚在研究之中,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石材就地取材的比例较大,只有比较富裕的家庭才会从外地购买石材,延请名工进行雕刻。石材雕刻因为水平限制,大多数采用凿纹地,就是用铁凿将石面凿成规律的斜纹让石面平整,再减地刻画人物和建筑;较为粗糙的甚至不用凿纹地,直接在石面上用阴线刻画常青树、穿璧纹等。这种技法基本贯穿于石椁墓的始终,直到其消亡都没有变化,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西汉的社会稳定性。考古发现小型石椁上经常有墨书编号,便于在墓地建造时拼接。由于石椁内还有木棺,面积狭小,无法放置随葬品,因此石椁墓的随葬品多放置在椁外,使用砖砌或者土坑,主要是陶器,盛放各种加工好的食物,意在供死者享用。也有青铜器和车马明器,明器上多有作坊名号,显示西汉已经产生成熟的专门制作随葬明器的作坊了。从梁山薛垓墓地发现的石椁看,表明存在本地工匠和名工系统,在选择上应该是家族根据富裕程度进行的,但是选择名工的比例较小,这一方面说明西汉社会稳定,家族间贫富分化不大;另一方面说明厚葬的风气还没有达到民间,对普通平民影响很小。在这种背景下,名工系统虽然技艺高超,但是不能大规模普及,直接导致了这种先进的技艺无法进行快速传播,只能局限在有限的区域内,更多的石椁墓画像是由本地水平较低的工匠完成的。因此,直到王莽时期,小型石椁画像的发展非常缓慢,雕刻技法仍然局限于阴线刻。只有到了东汉时期,随着“举孝廉”制度的确立,厚葬之风盛行,各家为了标榜孝心,往往竭力治丧,甚至倾家荡产。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工匠的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名工系统的先进性和尊崇性大大提高,刺激了各地石刻画像水平的迅速提高,从而在不同地域内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这些不同地域风格共同组成了山东汉代画像石的辉煌。当然,这些风格的命名是个长期性、进行性的问题,不会因为我们的承认而存在,也不会因为我们的否定而消失。相信随着发现的增多和研究的深入,这些风格最后会有为学界所公认的名字。同时,在山东之外,目前画像石的分布区内是否也可以开展艺术风格的研究和命名,从而方便研究的横向比较,得出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结果,对此值得探讨。
四是汉代墓葬结构的重新梳理问题。随着大型石椁墓的正确命名,原来所谓的“崖洞墓”“石坑墓”等等均不复存在。帝陵由于尚未发掘,暂不讨论。在目前发现的诸侯王陵墓,与小型墓的发展演变在时间上大致相同,分为西汉和东汉两个时期。但是,由于二者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尤其是社会地位和占有财富的巨大差别,笔者不建议将不同阶层的墓葬放在一起进行分类和研究。西汉时期平民墓分为小型土坑墓、砖椁墓和石椁墓,东汉时期平民墓分为石室墓和砖室墓。在东汉晚期,诸侯王势力削弱,平民厚葬之风盛行,部分石室墓规模相当大,目前仍然有一部分因为缺乏文字资料难以甄别,但这只是部分个例,不会改变汉代墓葬形式的划分。在此划分的基础上,即在极简的基础上,才能清晰地将汉墓的形式划分出来,而不是将其复杂化成各种专业的名词,如“崖洞墓”“石室墓”“石坑墓”等等,以免造成非常大的混乱。尤其是崖洞墓与东汉时期四川地区的崖洞墓重名,相信研究者都知道二者有着天壤之别。“黄肠题凑”只是皇帝赐予的恩宠,不是墓葬的结构形式,以其命名更为不妥。因此,笔者在此呼吁,取消“崖洞墓”等一系列之前不甚准确的命名,将西汉时期墓葬统一以考古规范来命名。东汉时期目前争议较小,“砖室墓”“石室墓”的命名较为准确;另有砖石混筑的,有学者以“砖(石)室墓”命名,无法准确传达墓葬结构的信息。既然称为“室墓”,室的主体为砖则为“砖室墓”,主体为石则为“石室墓”,具体描述时再注明即可。综上所述,山东地区汉代墓葬结构命名就较为清晰了,也不会产生歧义。当然,这种命名方法只是笔者在研究汉代石椁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还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研究来补充和完善,也请方家多多指正!
写到这里,心中既有感激、有愉悦,又有不安。本课题从2011年开始,计划到2014年结项,结果竟然直到2021年才最终出版课题成果。在此首先要感谢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物局、山东博物馆的各位领导的支持,感谢山东省内所有博物馆联盟成员的配合和帮助,尤其是郑同修、杨爱国、方辉、杨波、崔大庸诸位老师给予了精心指导,滕州汉画像石馆李慧馆长、济宁市文物局考古研究室胡广跃主任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在此谨向临沂市岳伟、闫光星、邱波、张子晓、吕宜乐、赵贵宝、张文存,枣庄市胡丽萍、尹秀娇、王丽华、张东峰,菏泽市李悦耕、郭立、祝延峰,潍坊市吉树春、刘允泉、李宝垒、田永德、张健、刘冠军、丁露刚,烟台市夏文森、王富强、闫勇,济宁市王莉、傅吉峰、胡广跃、张骥等所有为课题付出辛勤努力的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课题组成员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付出了辛苦劳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此也表示由衷的感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汉代石椁及其画像的研究方兴未艾,仍然有许多未解之谜等待我们去探索和发现。衷心希望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同志加入行列中来,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1]山东省文物局、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编:《梁山薛垓墓地》,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
[2]石椁器物箱的结构不尽相同,梁山薛垓墓地器物箱绝大多数为砖砌,长方形,位于脚端。随葬器物箱内绝大多数为陶器,也发现有铜器和铅制车马明器。
[3]临沂市博物馆:《临沂的西汉瓮棺、砖棺、石棺墓》,载《文物》1988年第10期。(www.xing528.com)
[4]仲雨、闫勇:《胶东地区石椁墓及相关问题初探》,载《文物春秋》2016年第Z1期。
[5]巨野出土石椁保存在巨野文庙内,资料尚未发表。当地文物部门将石椁整体搬迁至文庙内,保存了石椁的原貌,画像为穿璧。
[6]新闻报道中曾经报道济南经一路、纬八路发现汉代石椁墓两座,装饰菱形穿璧纹,但是未见正式的考古报告。
[7]临沂市博物馆:《临沂的西汉瓮棺、砖棺、石棺墓》,载《文物》1988年第10期。
[8]杨爱国:《从石椁到石室》,载《齐鲁文物》第2辑。
[9]近期在山东滕州发现了汉代采石场遗迹,正式报告尚未发表。
[10]任相宏、崔大庸:《山东长清县双乳山一号汉墓发掘简报》,载《考古》1997年第3期。
[11]详参江苏徐州、河南永城陆续发表的西汉诸侯王陵考古报告。
[12]关于石椁的源头,多位学者有论述。其中有的学者以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墓葬的石椁板、春秋吴国记载“文椁”、战国石刻为论据,证明这种石刻传统我国古已有之,从而证明石椁的源头是一脉相承的。笔者则认为这种石椁的样式和形制与之前完全不同,尤其是大型石椁在我国没有发现先例,存在丝绸之路上东西文化交流的可能性。无论是埃及的法老石棺还是波斯的国王陵墓,这种观念可能会通过文化交流传播至中原,以至于汉文帝曾发出“以北山石为椁”的感叹。但是,这种石椁形制最早在东方的楚、梁等诸侯国出现,其具体传播路线和方式仍有待研究。石椁画像从目前的发现来看,未能表现出强烈的外来血统。稍晚的石刻佛像在最初来到中原时,其人物形象有明显的异域特征;之后经过本土改造,出现了为中原人所接受的人物形象。但是,石椁画像中未能发现这一现象,这是否表明:由于大型石刻携带不易,只是这种观念输入中原,而画像从出现时就是本土的、中原的,比如来自木椁防腐的玉璧和菱形纹样以及墓前祖堂和常青树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