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遗产转移的法律制度。案例5-9-12000年甲与乙结婚并于2001年生育一男孩丙。乙后来通过儿子丙得知甲于2011年在南方中了大奖,与婚外异性丁举行婚礼,还于2012年生育一儿子戊。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而只能成为受遗赠人。儿子丙作为子女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遗产转移的法律制度。
(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致。
案例5-9-1
2000年甲与乙结婚并于2001年生育一男孩丙。2009年甲与妻子乙发生矛盾后离家而走,音信全无;2012年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获准。乙后来通过儿子丙得知甲于2011年在南方中了大奖,与婚外异性丁举行婚礼,还于2012年生育一儿子戊。2013年甲因意外事故死亡,但其生前立有遗嘱。
上述甲的哪些关系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www.xing528.com)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即能够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以及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而只能成为受遗赠人。本案中,2012年乙向法院宣告甲死亡得到支持,意味着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终结。乙与丁虽然举行婚礼,但法律并不认可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故乙与丁都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儿子丙作为子女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儿子戊虽然不是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因此也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三)遗嘱继承的要件
1.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2.继承人没有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3.不存在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的遗产转移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