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须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产生使对方请求权延期的效果。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习题3-5-41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 )。
A.消灭对方的诉权 B.消灭对方的实体请求权
C.永久地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D.暂时地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D正确。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产生使对方请求权延期的效果。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
习题3-5-42
甲乙订立买卖家电的合同,但未约定双方的履行顺序,则( )。
A.甲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B.应由乙先交付家电,甲再付款
C.应由甲先付款,乙再交付家电
D.甲在乙交付家电前有权拒绝其付款要求
AD正确。双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选项AD是正确答案。
习题3-5-43
甲、乙签订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卖给乙100公斤苹果,单价为8.2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已向乙供应50公斤苹果,现向乙提出付款请求,则乙( )。
A.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B.得主张甲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C.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
D.就已给付的50公斤苹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D正确。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对方当事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这部分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
(二)先履行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
3.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抗辩权产生后履行一方暂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是对对方先期违约的抗辩。当后履行抗辩权消灭,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习 题3-5-44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最大不同点是( )。
A.是否要提供担保
B.是否有难为给付的情况
C.可否请求对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D.双方就同一双务合同有无约定履行的顺序(www.xing528.com)
D正确。这两个抗辩权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是否约定了履行的先后顺序。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
习题3-5-45
甲、乙双方签订家具买卖合同,约定先由甲在7月15日支付乙8万元预付款,再由乙于8月10日向甲提供家具200套。但合同订立后甲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按期支付预付款。到8月份,甲要求乙提供家具,乙拒绝提供。乙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正确。这属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本案中甲乙双方约定了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的未履行,后履行的乙方有权拒绝。因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
(三)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2.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
(3)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4)后履行义务一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担保。
3.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不安抗辩权的主要效力在于中止合同,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但应立即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习 题3-5-46
甲与乙订立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2013年7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则应于6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6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则在7月1日到来后,甲( )。
A.须交付货物,但得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B.有权拒绝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担保
C.须按约定支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D.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B正确。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通知对方提供担保。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习题3-5-47
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对所提出的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哪一方?( )。
A.双方都可以 B.行使抗辩权一方
C.由法官随机指定 D.被提出有丧失履行能力事由的一方
B正确。不安抗辩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习题3-5-48
下列有关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
B.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
C.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D.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ACD正确。这三种抗辩权是存在于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只是一时的抗辩,待能抗辩的情形消失了,就要继续履行。因此,选项ACD是正确答案。
案例3-5-4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机械设备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7天内付清款项95万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
1.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
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1.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成立。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2.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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