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际公平
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人类不可能无限制地攫取地球资源。当一代人或者几代人过多地利用或消耗了地球资源,那么必然会减少后代人的可利用资源,并且将加速地球的资源消耗,最终使人类面临再无资源可用的情况。
代际公平,又称世代间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基本含义是:人类社会是作为一个世代延续的状态而发展的,当今世代的成员与过去和将来世代的成员作为一个整体来共同拥有地球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共同享有适宜生存的环境;在特定的时期,当代人既是未来世代地球环境的管理人或受托人,同时也是以前世代遗留的资源和成果的受益人;人类社会赋予了当代人保护地球的义务,同时也给予当代人合理享用地球资源与环境的权利。[29]
代际公平中有一个重要的“托管”的概念,认为人类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类的受托人,在后代人的委托之下,当代人有责任保护地球环境并将它完好地交给后代人。代际公平由三项基本原则组成:一是“保存选择原则”,就是说每一代人应该为后代人保存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避免限制后代人的权利,使后代人有和前代人相似的可供选择的多样性;二是“保存质量原则”,就是说每一代人都应该保证地球的质量,在交给下一代时,不比自己从前一代人手里接过来时更差,也就是说,地球没有在这一代人手里受到破坏;三是“保存接触和使用原则”,即每代人应该对其成员提供平行接触和使用前代人遗产的权利,并且为后代人保存这项接触和使用权。[30]
(二)代际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作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个重要部分,代际公平理论关注的是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资源与环境的公平分配问题,要求每一代人保持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并且传递给后代人,同时,每一代人也享有与前代人至少相同的权利。在代际传递的过程中,自然资源的质量应得到保持,文化资源中的消极成分被舍弃,优秀成分被传递到下一代并注入适应时代发展的先进文化资源。当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前代人对当代人的利益损害时,当代人不应该把损失扩大并传递给下一代,而是要把通过利用资源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进行适当扣除后,补偿到后代人的损失中去。新一代党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特征,体现了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农业经营模式和农民消费模式转变的要求,有利于降低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代际冲突度。新农村建设是手段,农村代际公平是目标,对目标的追求反过来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代际公平状态实际上是要维持“帕累托改进”的代际关系,当代人在不损失自己收益的前提下,使后代人的福利增加。(www.xing528.com)
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多维组成中的一维,它追求的是不仅同代之间公平,而且代与代之间也要公平。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发展。资源资产属于人类的共同资产,它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也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是下一代资源资产的代管者,当然我们也拥有部分资源资产利用的权利。但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资源资产的利用不能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如果资源资产的消耗超过了你应有的权限,你必须进行补偿,这样才不能吃我们子孙的“饭”。[31]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维系代际公平的必要条件,是人类得以恒久地在地球上存在并发展的前提条件。节约地球上的每一寸资源,既是每位公民对子孙后代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也是满足子孙后代需要的伦理责任。
(三)少数民族的代际公平
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条件导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加之长期以来经济比较落后,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为了眼前的生存和发展,无论是从地方政府还是到平民百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经济的发展和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上,这样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生态资源环境的破坏。
我国少数民族多以聚居的形式生存,一旦生态环境遭到根本性的破坏,那将会使民族聚居区的居民流离失所,甚至导致个别民族的消失。因此,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维护代际公平就显得格外重要。资源与环境的代际冲突意味着代与代之间在分配、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时形成了对立关系,而非合作关系。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过程中,应在代与代之间建立一种责任链的传递和社会契约。少数民族地区向来是国家政策的倾斜地,这不仅是由于其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更重要的是国家出于对民族文化、民族传统的保护,从经济、政治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以维系民族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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