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在新时代新常态下提出的重大战略,它不仅是我国对外开放在新时代的战略升级,也是在西部大开发基础上对我国经济带更高层次的开发。依据中央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涵盖我国10多个省市,包括东北的吉林、辽宁,西北的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和西南的重庆、云南、西藏等省市。丝绸之路经济带以我国古老商道为渊源,古代陆上丝绸之路为依据,自我国吉林省为起点,向西拓延至我国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的核心地段和前沿阵地,但是依据《愿景与行动》确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省市分布,丝绸之路经济带路线基本位于我国的西部地区,西部地区自古以来就属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受自然条件、历史原因等因素影响,自然环境恶劣,环境承载力较弱,再加上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不合理开发,导致西部地区土地资源荒漠化严重,植被滥垦滥伐,生物资源减少,水资源严重短缺,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已经十分有限。若再不对生态环境进行研究保护,我国西北地区恐将难以承担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开发的中流砥柱位置,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会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的最大拦路虎。同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西部地区来说是一次转折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难得机遇,西部地区应当抓住此次战略机会,配合国家顺利实施整体战略的同时,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改善生态环境,建成完善的生态服务、支撑、保障体系,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推动西部地区成为生态良好、绿色经济、生活富裕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囊括了沿线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东牵亚太经济圈,西系欧洲经济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海上丝绸之路共同致力于建成国际商贸大通道和世界经济大走廊,将世界连成一个整体,加强不同国家地区文化的交流借鉴,促使亚欧非地区联系更加紧密,实现互作共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出后,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热烈响应和反馈,多数国家都表示愿意乘搭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发展快车,与中国进行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在拓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金融、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时,必然会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在全球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是各个国家在进行国际交往时考虑的头等问题,因此为保障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研究生态环境的相关问题。中央层面为保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顺利开展,确保《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落实,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了生态环境安全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重要性,要求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成为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注释】
[1]方创琳,张小雷:“干旱区生态重建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进展”,载《生态学报》2001年第7期。
[2]杨京平:《生态安全的系统分析》,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86页。
[3]陈国阶:“论生态安全”,载《重庆环境科学》2002年第3期。
[4]陈国阶:“论生态安全”,载《重庆环境科学》2002年第3期。(www.xing528.com)
[5]陈国阶:“论生态安全”,载《重庆环境科学》2002年第3期。
[6]陈端吕,董明辉,彭保发:“生态承载力研究综述”,《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7]王卫红,赵劲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载《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1年第2期。
[8]周国富:“生态安全与生态安全研究”,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3期。
[9]周国富:“生态安全与生态安全研究”,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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