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是构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两大基础,此外还包括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生产三大目标 明确安全生产三大目标,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运行机制,即政府监管与指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和中介支持与服务。
(3)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即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4)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确定了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明确了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各方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四方面负有责任的主体。(www.xing528.com)
(6)安全生产对策体系 指明了实现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即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事后处理对策系统。
(7)单位负责人六项安全生产责任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六项安全生产责任,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从业人员的八种权利,包括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包括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和危险报告的义务。
(9)安全生产监督方式 明确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即工会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社区报告监督。
(10)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权利和义务 该法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三项权利,即现场调查取证权、现场处理权和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义务,即审查、验收禁止收取费用;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单位购买其指定产品;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等原则;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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