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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设计阶段和内容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来源、工艺流程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辅助工程、“三废”治理及环境保护方案、占地面积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和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

建设法规-设计阶段和内容

1.设计阶段的划分

根据《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计阶段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决定。

1)一般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的设计可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进行。

2)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即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

3)存在总体部署问题的建设项目。一些牵涉面广的项目,如大型矿区、油田、林区、垦区、联合企业等,存在总体开发部署等重大问题,在进行一般设计前还可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2.各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www.xing528.com)

(1)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样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来源、工艺流程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辅助工程、“三废”治理及环境保护方案、占地面积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和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总体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开展初步设计,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土地征用谈判等工作的要求。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一般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产品方案、各类资源的用量和来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总图运输、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公用及辅助设施、新技术采用情况、主要材料用量、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的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设顺序和期限、总概算等有关文字说明和图样。

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要求。

(3)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制定。其深度应能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实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其深度应能满足以下要求: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与施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要求等并应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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