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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内容、依据和权限合规解读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属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权限还将取决于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并且该约定要向被监理的承包单位披露。为此,《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鉴于此,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工程建设监理内容、依据和权限合规解读

(1)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在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即实践中所谓的“三控制”。由于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属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权限还将取决于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并且该约定要向被监理的承包单位披露。为此,《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后,安全管理也被列为工程监理的内容。鉴于此,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控制”是指工程建设监理对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控制。“三管理”是指工程建设监理对建设工程进行的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是指工程建设监理要协调好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主要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有关工程建设文件以及设计文件等,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以及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几方面。

(3)工程监理人员的权限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分别规定了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权限和义务:(www.xing528.com)

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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