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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审批规定-建设法规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我国对其审批程序及权限作了特殊规定。合同、章程的审批 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合营各方便开始签订合同,制定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根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不同,所需提交的文件也不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规定-建设法规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我国对其审批程序及权限作了特殊规定。外商投资项目,要经过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外资企业无此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合同、章程的审批三个步骤方才完成。

(1)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由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其他必要文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申请下一步审批。项目建议书应包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合营双方基本情况、合营目的、合营范围和规模、投资总额、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等内容。另外,还要附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由项目各方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共同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批机关审批。生产性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与国内项目内容要求基本类似,但要写明合营各方的基本情况、投资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利润分配、亏损负担等必要的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要附上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www.xing528.com)

(3)合同、章程的审批 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合营各方便开始签订合同,制定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根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不同,所需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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