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国家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公共财政具有如下这些个特点:
1.公共财政能够有效补充市场缺陷,带有很强的互补性。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市场为主,公共财政为辅,所以,公共财政具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公共财政不能越权。否则,就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2.公共财政的特点在于“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是第一。所以,对相关财务进行审核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原则,以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不可超越范围。
3.公共财政具有民主性,并不以公民的买卖做出决定,而是通过社会公益需求来完成财政的集中性分配。能否做好公共财政的规划,直接决定了权力机关的预算和决算能力是否过关。公共财政的服务方向,是具有针对性的,例如教育、文化、医疗等,具有民主的特点。
2017年10月12日,河南省政府人民网报道:
五年教育支出累计481.9亿元,成为南阳市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今年以来,我市又发放“两免一补”资金12.6亿元,实现城乡全覆盖。
家住唐河县上屯镇的周保亮,身患多种疾病,不能干重活,家里所有的担子都落在了妻子一人身上。今年8月底,大孩子该上初中了,由于家里负债累累,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打算让大孩子辍学,回家帮着妈妈干活。(www.xing528.com)
今秋开学后,班主任发现班里少了一个学生,通过走访,得知这家的情况后,告诉孩子的父亲,不要为学费发愁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两姐妹不仅不需交纳杂费、书本费,每月还可领取生活补助。如今,周保亮家的大孩子已上学一个多月,成了真正的“两免一补”受益者。
据了解,南阳市对建档立卡的寄宿生和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进行补助,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
“生活费补助主要面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财政人员告诉记者,这项利好惠民政策,赢得了城乡百姓的声声赞誉。
关注社会热点,尤其向弱势群体倾斜,尽可能对教育、医疗等方向进行照顾,这才是公共财政的核心。只有把握这一点,公共财政体系才能有效建设,做到专项专款,真正发挥作用。
4.公共财政是法治财政,它同样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的约束。如果项目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范畴,那么就不得开展,这是相关财政人员必须注意的。无论开征税收、设立规费项目,还是发行国债,都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事。同时,也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这样才能让公共财政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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