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方面的问题,同样是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格外注意的。尤其对于招待费等,更应做到不可忽视。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招待费超标的问题,甚至招待费支出额占公用支出的比例高达30%以上。而基层财务工作人员则借助各种发票进行抵账,企图遮掩相关问题。一旦被发现,等待的是严厉处罚。
2015年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据山东省纪委通报,陈国林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转让集体土地100平方米,非法占地8 008平方米修建停车场;挪用村集体资金47万元借给亲属使用;监管不力造成本村村民计划外生育;参与赌博;超标准列支招待费5.5万元,白条列支138.8万元;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费用1.2万元。陵城区纪委给予陈国林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类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才能真正避免类似事件反复出现。(www.xing528.com)
那么,对于招待费超标的问题,该如何进行解决?安徽盛桥镇的相关规定,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盛桥镇发布条例: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盛桥镇五措并举强化村级招待费支出监管:一、明确开支范围。村级招待费是指行政村因开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大检查等必须开支的招待费用。村级招待费必须严格控制,做到“四不准”: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在本镇范围以外的饭店用餐(原则上在本村就餐),不准用其他支出发票列支招待费,不准报支审批手续不全或者超权限、超时限、超限额的招待费用。二、严格控制标准。村级招待费开支控制标准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各村的年招待费以5 000元为基数。二是按人口核定基数。按村每农业人口1元,非农业人口0.5元累加。三是对有集体纯收入(以上年度)的村,可在纯收入的5%内控制招待费(不含财政补助收入)。三、强化民主理财。村级招待费开支事项发生时,村主要负责人同意,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据,注明招待事由并签字,填好招待核批单,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村级招待费支出必须按财务公开的要求,按季向村民公开,自觉按受村民监督。四、实行动态管理。年初,镇会计中心分部会同镇纪委测算全年招待费指标,建立台账,全年指标数、月支出数、结余数,按月上报镇政府,下发行政村,并在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实行动态管理。五、制定奖惩措施。各村的招待费不得超标,超出部分镇会计中心分部不得入账。同时各村年发生的招待费超出部分由村书记承担50%,村财务负责人和报账员各承担25%。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滚动使用,结合岗制考核予以适当奖励。镇会计中心每年要对村级招待费进行专项审计;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招待费支出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意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的招待费要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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