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高等教育投资监督机制与治理

高等教育投资监督机制与治理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主权理论主张国家主权归全体人民所有,政府应由人民产生并服从人民的意志。[5]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监督是宪法规定,是人民主权理论的实践,是国家管理形式。需要通过健全高等教育投资的监督机制,减少高等教育投资领域的“政府失灵”现象。在多层次关系中,政府处于“被监督者”和“监督者”的双重地位。

高等教育投资监督机制与治理

1.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主张国家主权归全体人民所有,政府应由人民产生并服从人民的意志。理论基础来源于启蒙运动,伴随18、19世纪民权思想而来。洛克卢梭等人依自然法及契约论观点,否定君权神授说、主张主权属全体国民,国民公意即是国家主权之所在。虽其后被国家主权说、法律主权说等理论挑战,但仍是现今主流的主权论点,并驳斥法律主权说(国会主权说),盖因国会既由国民选出、无法背离公意,即代表国民行使主权的机关。[3]人民是国家事务管理的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受人民委托并代表人民管理地方政治、经济等事务”。[5]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监督是宪法规定,是人民主权理论的实践,是国家管理形式。

2.分权制衡理论。最早的分权思想可以溯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主张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个要素。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应当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各项权力间的相互约束的格局,防止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的独断专行。孟德斯鸠通过发展洛克的分权理论思想,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被滥用,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6]我国《宪法》在国家机构的权力和职能设计中也体现出了分权制衡的要素。在政府高等教育投资中,有关教育投资部门既是决策者,又是实施者,导致高等教育投资质量有待加强。基于分权制衡的理论,权力机关须对政府的高等教育投资加强监督。

3.政府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源自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潮特别是公共选择学派对政府失灵问题进行的系统的研究。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由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市场决策而产生”。[7]应用经济学的假定和方法来说明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是公共选择的研究领域,其核心主题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以及政府失灵问题。该学派认为,揭示市场制度的缺陷是一件好事,深入研究政府干预的逻辑及局限性,进而完善政府干预也是一件好事。[8]政府个体的“自利动机”决定了政府的行为并不总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由于政府受自身局限和其他因素的制约,结果是政府无法使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状态。需要通过健全高等教育投资的监督机制,减少高等教育投资领域的“政府失灵”现象。(www.xing528.com)

4.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经济学中的经典理论。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因为洞悉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于是提出“委托代理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9]在高等教育投资领域,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即人民与政府、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多层次关系中,政府处于“被监督者”和“监督者”的双重地位。[1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