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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之理论及高等教育投资研究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委托代理理论是经济学中的经典理论。第一层次是全体纳税人作为委托人和政府作为代理人的关系。这一层面,纳税人交纳赋税给政府,让政府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其中,要求政府投资提供公共物品。第二层次是政府作为委托人和高等教育管理者作为代理人的管理,在这一层面,政府把资金投资高等教育,高校使用和管理资金。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西方国家向社会提供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

政府责任之理论及高等教育投资研究

1.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经济学中的经典理论。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委托代理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29]政府高等教育投资中,存在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即人民与政府、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投资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第一层次是全体纳税人作为委托人和政府作为代理人的关系。这一层面,纳税人交纳赋税给政府,让政府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其中,要求政府投资提供公共物品。第二层次是政府作为委托人和高等教育管理者作为代理人的管理,在这一层面,政府把资金投资高等教育,高校使用和管理资金。这两个层次的委托人都期望代理人能生产出委托人所需要的产品,追求委托人的最优利益。政府角色是双重的,既是代理人又是委托人。公众(委托人)如何才能按照其所缴纳的赋税要求政府(代理人)所应该完成的事情?是否可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进行检查以便签订以产出为依据的合同?公众如何控制政府对自己的不利倾向?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建立一个监督政府的制度体系以保证政府可靠和有效地履行与公众(委托人)所签订的合同。建立一个政府监督的制度体系来予以保障,政府既处于被监督者的地位,又处于监督者的地位,双重角色决定“监督政府”和“政府监督”构成了政府高等教育投资监督制度的两个核心。

2.公共财政理论。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是为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公共财政理论在承认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按照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原则,揭示政府经济活动的必要性,界定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和公共财政的职能。[30]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只有有助于增进社会经济福利的经济活动才是可取的。社会经济福利的两大基本准则是公平和效率,市场经济中所产生的无效率以及不公平,要求政府从多方面介入社会经济运行。经济学家将其概括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即公共财政的三大职能。[31]财政收入是政府为供应财政支出的需要,从家庭、企业取得的一切货币收入,包括税收、公有财产收入、公有企业收入、行政收入、公债收入及一些临时性的战争赔款、捐献收入等。[32]预算是政府管理和分配财政资金的工具,经过法定程序编制、审查和批准的,以收支一览表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遵循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和年度性的原则。[33]高等教育的政府投资是财政支出的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3.购买教育服务理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西方国家向社会提供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签订契约,根据对社会组织所提供教育服务,以公共财政全部或部分支付费用,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可选择的教育服务。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本质是:政府提供教育服务实现了“生产者”与“提供者”的分离,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关系。政府在教育领域中引入市场参与教育服务的提供,打破政府对教育服务的垄断。政府由教育产品的生产者变为教育产品的购买者,不再是教育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理论前提是:教育治理模式走向了“政府—公民社会—市场”三元教育治理模式,教育领域存在市场,向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是政府的职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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