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个体的内涵
个体的概念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个体是指单个的人,是民族文化生态中特定的一个主体,个体对于整个民族文化生态体系而言具有组织结构上最基本组成单元的意义。其次,个体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单独存在的生命形式,而且是被社会化的、具有社会民族属性的生命体。每个文化态体系都会对其所包含的个体进行本系统的文化传统、社会标准、价值观、道德观等方面的濡化,从而使个体的思想与行为具有特定的人文特征,对个体的濡化是文化生态体系的一项重要功能,也是民族文化得以延续的保证。对于个体属性的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将其置于相互联系的社会群体中,脱离人文环境而单独存在的人是无法称为文化个体的,例如狼孩,尽管其具有人类的基本生理特征,但由于未受到人类社会的濡化,不具备各种人文属性,因此只能被认为是生物学概念上的人类,而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个体。再次,个体自身的文化属性具有差异化特征,个体所携带的不同文化属性决定了其在文化生态体系中的地位,并由此带来与其他个体、群体之间关系以及与人文环境交互作用的差异。个体的思想与行为构成了整个文化生态体系的观念与运动,但在强调系统整体性时,也不应忽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个体对环境的感受及个体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关注个体的个性化发展是文化生态观念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文化生态体系多样性的保障。
2.文化个体的属性
文化个体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人文属性。其中自然属性是指个人与生俱来的某些生理特征,例如种族、性别、年龄、血缘、生理状况等,拥有不同生理特征的人对环境的认知和需求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人类与其他生物体不同,其具备生物属性,但又同时具有超越生物性的社会人文属性,人类的思想和行为超越了动物的本能行为,能够主观能动地用知识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并具有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www.xing528.com)
人的社会人文属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政治属性。政治属性包括个体所从属的党派、行政职务、政治地位、组织权利和户籍等。这些政治属性决定了个体所拥有的政治权利。拥有政治权利越多,就意味着对空间环境的支配权力越大,占有和改变环境的能力也就越大。第二,经济属性。经济属性包括个体所从事的职业、收入、消费偏好、社会福利、住房条件等。在既定的人文环境下,拥有更高经济能力的人或群体可以获得更适宜的环境条件,同时其对空间环境的调节和改造能力也较强。反之,经济能力较弱的人或群体受环境要素的影响和制约更大,他们往往成为环境的被动接受者,对环境的依赖性也更强。因此对弱势群体生存环境的改造应该更加审慎,他们对环境改变的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第三,文化属性。个体的文化属性包括民族、宗教、家族、教育程度、知识技能、风俗习惯、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社会声望等。人的文化属性是在后天的社会化过程中获得的,不同的文化归属关系使其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特征,体现在环境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空间环境具有不同的偏好,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人往往趋向于选择相同或相近的环境,从而形成亚文化人群的空间聚集,在人文环境和景观形态上呈现地域性环境异质化倾向。这些亚文化群体和亚文化景观是城市文化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备受学者关注。
个体的自然与社会文化属性是我们将个体进行分类的标准,依据这些标准,我们将具有相同属性的人的集合称为文化生态群体,由于这些群体具有某些共同的属性,因而在思想、行为和与环境的关系上呈现某种群体化特征,这就是我们在文化群体的研究中即将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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