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原则和方式。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程序可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的《意见》规定,各地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由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报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由公安机关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可采取招聘、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管理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文职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人事部门采取聘任制公务员或者地方事业编制方式招录。
(2)招聘资格条件。文职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辅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www.xing528.com)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警务辅助人员:一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二是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三是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四是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五是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是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直接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确定用人单位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权利、义务。公安机关采取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管理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应由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机构依法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