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标准,警察人员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我国人民警察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以下分类: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
根据人民警察所在的机关和组织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包括各级专业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司法机关中的人民警察、监狱管理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人民警察。我国人民警察法采用了这种分类。比如《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10]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第51条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
2.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警察
根据人民警察所在机关和组织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行政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包括有: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各级专业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中的人民警察、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中的人民警察。二是司法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包括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的人民警察。三是武装警察部队中的人民警察,即武警。(https://www.xing528.com)
3.职业制和兵役制人民警察
根据国家人民警察的来源和任用途径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职业制人民警察,是指在公安机关(包括各级专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中的人民警察。他们是经过国家公务员录用途径被国家警察机关所录用,是国家公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役制人民警察,主要是指依照国家兵役法规定征集、补充到武警部队中的人民警察。他们实行军事化管理,享受部队待遇,按照军人的条件和要求征集,并规定有服役年限和服务年龄,达到服役年限和服务年龄者,一般退出现役。兵役制的人民警察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另外也有人将我国人民警察的种类分为:属于公安行政编制的警察,比如户籍警察、治安警察、刑事警察、交通警察、外事警察等等,由公安机关领导;不属于公安行政编制但享受解放军待遇的警察,比如武装警察、消防警察、边防警察、警卫警察等。
根据人民警察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具体职责可以划分不同的警种。目前我国人民警察的警种包括有:户籍警察、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外事警察、交通警察、边防警察、消防警察、网络警察、铁路警察、航运警察、森林警察、司法警察、巡警、督察、武装警察等。督察与上述警种不同,他不对外行使警察权力,只对人民警察行使监督权。应当指出的是,一个国家的警种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治安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一点可以从警种制度的产生、变化中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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