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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丧失法规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警察主体资格,就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警察组织和社会组织,经过法定程序而获得的警察主体的法律地位。职权警察主体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其资格的取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安机关的成立已经有关机关批准。同时要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警察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丧失法规

1.警察主体资格的取得

警察组织或社会组织只有具有警察主体资格才能成为警察主体,才能具有警察法上的主体地位。所谓警察主体资格,就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警察组织和社会组织,经过法定程序而获得的警察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类型的警察主体取得警察主体资格的方式不同,以职权主体和授权主体为例:

(1)职权警察主体资格的取得。职权警察主体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其资格的取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安机关的成立已经有关机关批准。比如,根据《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原则规定,国务院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哪些部、委、行署等,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公安部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其设置的权限与程序适用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再比如,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的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②已由组织法或组织章程规定了职责、权限。比如国务院组织法中,规定了公安部的职责、权限。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地方政府所属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等。③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④有独立的活动经费预算。⑤已设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⑥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公告的内容包括:该组织成立的时间、地点、级别、任务、职权、组织章程、组织的办公地点和时间等。

(2)授权警察主体资格的取得。授权警察主体在我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警察组织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一种是公安机关内的警察机构。无论哪种,取得授权警察主体资格必须有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而由公安机关决定。比如,根据1998年修订的《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为了进一步明确授权关系,1998年国家林业局第1号还做出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规定授权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查处上述案件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他森林公安机构查处上述案件,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同时要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通常而言,授权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事项和授权内容、授权依据、授权期限等。另外授权机关依法作出授权决定时,应当符合授权原理,即授权人必须具有所授职权,授权人所授出的职权必须小于或等于自己享有的职权,授权必须明确,不能模糊不清。

2.警察主体资格变更(www.xing528.com)

警察主体资格的变更又称警察主体资格的转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警察主体的分解。是指警察主体分解为两个以上警察主体。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将原属于公安部的部分职权划归国家安全部,由此形成两个警察主体。二是警察主体的合并。是指由原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警察主体合并为一个警察主体。无论是警察主体的分解还是警察主体的合并,原警察主体的行为依然有效,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分解或合并后的警察主体承担。

3.警察主体资格的丧失

警察主体资格的丧失,也主要有两种情况:—种是警察主体解散或撤销;另一种是授权机关收回授权或授权已到期限。警察主体的解散或撤销,是指有权机关依法以决定或命令的方式解散或撤销警察主体,使其失去主体资格。例如有权机关依法解散或撤销某一临时警察组织的决定,就使其丧失了警察主体的资格。对于由于授权法的原因使警察主体丧失警察主体资格的,原警察主体在其享有资格期间所为的警察行为仍然有效,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主管警察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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