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安全的概念,学理上众说纷纭,一直没有通说。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国家安全,一般是指国家在政权、主权、社会制度和领土等方面不受内、外的威胁、破坏、侵犯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16]这个定义说明了国家安全的两个方面,即国际和国内的和平、和谐、稳定及有序。所有的国家都要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对来自国际国内的危险、威胁等不安全因素要全力进行防范和铲除,不断控制、降低和消除安全风险。国家安全的范围广泛,学理上将其划分为公民安全、公共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的形势变化,特别是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又按照国家安全遭受危险、威胁的手段和方式,将国家安全分为“传统国家安全”和“非传统国家安全”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指政治安全和国防(军事)安全。政治安全,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军事)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和侵犯”;后者“是指人类社会过去没有遇到或很少见过的不很突出的安全威胁,是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及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主要包括恐怖主义、贩毒、严重传染性疾病、海盗活动、非法移民、环境安全、经济金融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17]
在警务实践中,我国对国家安全还有公开和隐蔽之分。“所谓公开领域的国家安全,通常是指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外交、司法、科学、新闻、社会公共治安和国家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安全”,这一类是公开渠道中表现的国家安全,也称为大国家安全。“隐蔽领域的国家安全,则是指一个国家的情报、反间谍及安全保卫等特殊领域的国家安全,即是由专门的国家安全机关通过情报与反情报、间谍与反间谍、窃密与反窃密等活动来维护国家安全,也称小国家安全。”[18](www.xing528.com)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取代1993年颁布的《国家安全法》,新《国家安全法》第2条对国家安全作出界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国家安全的基本含义,这一概念吸纳了理论和实践中有关国家安全概念的合理内涵。将“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安全首要内容,突出了国家安全重点所在;使用“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表述,体现了适应性和灵活性,符合国家安全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相对”一语表明没有绝对的国家安全,对国家安全要时刻保持警惕性和临战性;安全的内涵为“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既包括国内安全也包括国际安全,还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使用“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的表述,反映维护国家安全的持续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