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20日,清廷发布了禁烟上谕,决心以禁政推动新政。决定实行禁政的原因,过往论者强调舆论吁请对清廷幡然变计的作用,但鸦片税厘却系各项新政事业的重要财源,无论是中枢机构的户部、练兵处,还是各省督抚,却没有梗阻这一决断。练兵与新政需款在在孔亟,禁政推行的财政风险是中央决断禁烟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鸦片专卖便是中央与地方官员筹划解决这一难题的要策,决定禁烟的要因亦可从中得以窥见。
一、借镜域外
庚子之前,鸦片专卖方案已经有人鼓吹,1904年之后中央内部、各省督抚甚至民间人士均有言论刊布,声势由小到大,至1906年禁政上谕发布前,鸦片专卖已经最大限度地引起朝野各派关注。鸦片专卖之风兴起后,国人对域外专卖经验和做法时加关注,了解的侧重点不同,对域外专卖做法也就各有取舍。总而言之,中国香港模式、中国台湾模式和印度模式均对各省的专卖思路产生影响。
禁政之前朝野讨论鸦片专卖时多是针对外来鸦片,土药专卖虽有措意,但不占主体。19世纪80年代,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签订之前,李鸿章派马建忠赴印度调查鸦片问题并谋求解决方案,各种专卖方案频频出现,最终以洋药税厘并征方案取而代之。[222]进入90年代,驻外使臣薛福成对国外的鸦片专卖加以注意,并向国内作过介绍。[223]1892年民间有人也主张实行专卖管理,宋恕曾提出“官烟”计策,他说,“鸦片目前难以禁绝,宜暂立官烟局。民欲开张烟馆者,令其到局计灯报捐,由局给帖开张。于帖内填明灯数,开张后按灯收月捐”[224],这一建议已经看到土药税收的财政价值。甲午战后,各省对土药税厘整顿过程中,专卖议论再度出现,1897年台湾日据时期的鸦片专卖甫经实施,即被各省媒介所关注,专卖章程也被登出并转载宣示。[225]一年后,在户部筹措赔款的讨论中,黑龙江副都统景祺对土药和洋药的税厘整顿计划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议户部在全国范围内,仿照食盐引地制度,实行专卖管理,藉以筹措巨款。[226]世事纷纭,各省皆有不同的经略,专卖一说暂被搁置。
庚子年以后,不但中央和各省加大对鸦片利益的追求,外人也插手国内的鸦片专卖,希图牟利。法国派员运动于京师要员、两江和湖广总督,要求将内地十八个省的鸦片专卖权交由法人经理,获利均分,中国每年可得2000万两,有裨于赔款,张之洞等地方督抚予以拒绝。[227]鉴于鸦片专卖的巨大效益,刘坤一与张之洞拟定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将“官收洋药”列入采择西法的范围,认为别的筹款举措皆属零星罗掘,惟此法最为显效,“此事任重款巨,而其事甚简”,建议清廷简派大员速行实施。[228]此事久未实行,度支部后来解释说:“查东西各国凡消费品多由公家专卖之法,盖专卖者即加税之极端办法也。前江鄂督臣会奏变法条陈,即有官收洋药之说,特以造端宏大,急切难得办法。”[229]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对英交涉极不顺利是一个主要的原因。1902年中英举行商约谈判期间,中方提出由中国官方全权购买进口印度洋药,归官专卖,但未能达成协议。[230]中英双方磋商期间,德国瑞记洋行的兰格又来京师和各省要员中活动,旨在获得国内鸦片专卖的主办权,并不惜血本报效中国一百万两白银,而且许诺借给中国数千万两白银以作开办经费。张之洞速将此事电知军机处等,提醒要警惕外人揽办中国财政。[231]自此以后,专卖议论亦入沉寂。
日俄战争前后,专卖问题再度兴盛。有关言论首先强调对域外经验进行调查,借镜西法,以便更有效地加以整顿。20世纪初年国内兴复海军呼声甚高,朝臣权贵外出游历时,除了对舰船器械加以考察以外,海军经费的筹措亦不得不注意。经费需数量十分庞大,如何罗致确实犯难。1904年贝子溥伦考察南洋诸岛时,对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鸦片专卖的成效甚感兴趣,对内地鸦片税收现状极为不满。朝臣权贵归来后,极欲以西法整顿洋土药税收,以筹措海军经费,鸦片专卖便是其条陈中最重要的建议,揆其大要约有三端:
1.清其源之法
洋药进口应请与英国政府商定,改由官办,在新加坡设立局所,限以担数,有减无增。香港左右之海口严查私贩,则内地土药虽严禁重征而不为虐。
2.截其流之法
各省土药改由各省采买,设立公司,商民不得私贩私熬,其有辗转贩卖,准由公司购买粘贴印花。印花纸设于此,试办土药价值仍不得高于洋药。
3.暂定权宜之法
各省查明土药出产实数,暂定土药专税,则一税收足任其所之,核定总收数目分摊各省,向收数目照数拨还,庶免偷漏侵渔之弊。[232]
三种方法中,前两种纯系专卖方式,第三种则是后来各省联办或中央控制的各省统捐模式。此奏动因在于羡慕西法之美备,收入之丰厚,“新加坡烟膏公司每月交税四十万元,中国香港烟膏公司每月交税十万元,实无流弊。若中国各省举办,当百倍于新加坡等埠”。溥伦所称香港等埠鸦片专卖收入极丰,诚不刊之论,但其数字多系约略之数,与英国官方的统计有较大差异。20世纪初期,港埠鸦片实行包税制,由广福、万福、振华等烟土公司承包,每届承包三年,其间每年的税额为一确定数目,1901年至1904年为一届,年收包税额75万元,但下一届的数额大幅度增长,达204万元,占香港岁入的29.5%。[233]难怪该折对香港的鸦片专卖成效推崇有加。该折奏上,内意如何反应不得而知,不久京师传出要设立膏捐总局的消息,有人主张在各省通商地面设立分卡,鸦片商人只有领取引票方可营业,此项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拨解练兵经费。[234]估计此项建议与前述权贵的奏折有一定关系。此前,两广总督岑春煊曾关注香港的专卖成效,并试图在广东加以效仿,但由于英人阻挠,未能实行。[235]此后港府的鸦片经营方法和岁入情形渐为国内要员所侦知。从庚子至禁政推行之前,港英政府的税收统计中,鸦片岁入所占比重极为突出,且越来越高,此将英国殖民部的有关统计列表如下,以资观览:
表1-3 1900—1906年香港鸦片岁入比例表单位:港元
资料来源:CO133,《香港蓝皮书》,1900—1906年各卷,此据石楠前揭文列表整理。
在筹划鸦片专卖的高潮中,香港专卖模式及其巨大成效最先为各大员所瞩目,私下或公开派遣幕僚前往调查者不在少数。1906年初某督抚建议外务部调查香港专卖章程,以便取法资照;[236]一个月后,英国驻华公使将香港专卖章程呈递外务部,并对此表示关心,[237]他向外务部传递了一个消极的信息:港英政府认为中国举办专卖难度太大,“香港总督之意,以中国举办洋药专卖一项颇难实行,盖地方太大,不若香港及台湾之区区小岛易于严防也”,这件事暗示英人对中国图谋专卖鸦片的不快。疆臣多知英人常生阻力,所以后来的调查多集中于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度,1905年前后筹划鸦片专卖时,各省督抚更加瞩目这两个主要区域。
台湾专卖办法受到重视,与日本官方对清廷大员的活动有关。早在1902年4月,日本驻沪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运动于张之洞等人,建议中国官收洋药实行专卖,并称日本商人在台湾有熬膏秘法,“一可掺药料,用土少出膏多,既可获利,亦可减瘾。如募用日工师当相助。但此事必与英商妥,如中国愿办,可趁此议商约之际,与之议添此一条,以为酬报,日本当助中国与英议之。此乃代我筹饷,劝中国官办,非日商揽办,既不揽权,亦不借款,如有成效,优给日工师薪水花红而已”[238]。清廷欲采其议,但英人遏阻,官收之说作罢。将近两年之后,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又旧话重提,对内廷和户部进行游说,仍建议“议一筹款之法,援日本政府专卖烟草之例,将鸦片烟膏尽行收买,复由政府批发,不准民间私行运售”[239],不久,清廷表示有意仿照日本之法举办专卖。[240]由此台湾专卖之方法和成效自然成为朝野关注的问题。
借镜台湾专卖经验,直隶总督袁世凯比较热心,属僚唐绍仪、粱士诒自印度谈判藏约归国后又极力进言,[241]所以袁氏更有抱负,极欲尝试此事,他对唐绍仪的建议反应颇佳,认为:“事故应为,但恐朝贵以为得罪外人,不肯为耳。今仗子三寸不烂之舌,先从外交上着手,予当与燕孙商定,分函各朝贵,力促成之。”[242]在京师内外运动各枢臣要员,并谋求对英交涉有所突破,此为袁氏筹划之一;派员赴台考察专卖事宜系其筹划之二。1905年8月袁世凯委派陈晓庵前往台湾调查日本殖民当局官卖烟膏章程,意欲取法办理。[243]
日本在台湾专卖的成效是督抚大员极欲侦知的重要问题。按:成效评估厥有两端:即控制吸食的成效和专卖收益的大小。台湾是清末吸食鸦片风气较盛的地区,[244]根据日本人1895年2月对台湾鹿港13家鸦片烟馆的调查,烟民每日平均消费金额为日金六钱,[245]就旅馆来说,如将宿费计入,鸦片吸食的总费用占日均工资的37.5%至45.11%。[246]看来台湾鸦片之害确实严重,日本在台推行鸦片专卖以后,吸烟人口的比例即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列表如下:
表1-4 台湾鸦片专卖之后吸烟人数比例变动表单位:人
资料来源:1897—1898年,采自周宪文:《日据时代台湾鸦片史》,《台湾经济史十集》,第140页,台湾银行1966年;1900—1906年,采自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统计室编:《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第1374页,中国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统计室1946年。
上述数字显示,专卖制度对减少吸烟者数量有缓慢的制约作用,能够保证吸烟人口的数字不再增多。各省派遣调查的人员以及外人等对台湾此项成效的评价各有区别,数字亦不相同,多数人对此表示认可和肯定。有报纸评论说:“其法系将外洋所有进口洋药尽行归官收买,有官设局制造烟膏,转卖于民,无瘾者不许贩食,于是旧瘾渐除,新染者渐绝……此法行之数年,已减去吸烟之人四万二千三百七十九名矣”[247];报界还有人反对当时正在筹备的八省统捐,呼吁实行台湾的专卖办法,认为前者纯粹属于筹款之法,而后者则是禁烟与筹款并举的办法。[248]鸦片专卖风气鹊起后,报刊社论专门就此表态,基本上肯定的言论占多数。
专卖风潮使当时出现了新的禁烟气象,“自鸦片归政府专卖之说起,于是吸烟者亟谋所以戒除之道,友朋亲戚互相劝喻,或立社以资提倡,或著论以广劝戒。事会所乘,似不难藉此以渐除烟毒”[249]。美国亦有媒介给予褒评:“迄于今日已及七载,禁烟之成效渐有可观……吾知二十年内,日本之新领土烟毒可以尽除,然则逐渐禁烟之合宜亦可见矣。”[250]反对和怀疑的声音相对较小,以教会为背景的《万国公报》对各省督抚意图仿效台湾专卖法极力批评,关于台湾以专卖方法推行禁烟的成效,该报评论说,“烟既归官,彼官将以为利薮,果能严行约束弊绝风清乎?即政府骤得一项进款,迟之又久,且将恃烟税为岁入大宗,而禁绝之反有不便矣。故日本之治台湾,其专卖章程施行已数年,而吸烟人数之多如故”[251]。《东方杂志》亦有社论对朝野致力于台湾专卖一法,以此解决国内鸦片问题表示怀疑,认为专卖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内地与台湾一岛情形不同,不可盲目照搬,“涤此数百年积染之污垢,决非但仿区区台湾限制之法即可有效”[252]。同是内地言论,对仿行台湾专卖之法进行禁烟的评价却大相径庭。相对来说,八省土膏统捐大臣柯逢时的态度颇可玩味,朝野对洋药专卖一事推崇备至,柯逢时反而主张与英国谈判增加洋药税率,以解决鸦片问题。[253]这一建议未见下文,估计是不了了之。可以看出,柯氏的看法悖逆于专卖潮流,彰显自我的意图较为明显。
鸦片专卖的收入效益是督抚大员更为看重的问题。台湾专卖的成效比较可观,袁世凯派出大员赴台考察之后,内地有影响的报纸随后就有统计说,“日人行此法于台湾,自戊戌年至壬寅年,共得利五百七十七万四千三百四十三元,在国家既获大利,而民间吸烟之人又历年递减,即可以几于减绝,诚为善法”[254]。从美国报界后来的报道中,亦可概见台湾鸦片专卖之巨大效益,1903年获利300万日元。[255]区区台湾一岛即可获此大利,内地若举办专卖,当十几倍于台湾。所以,不待日人相邀,封疆大吏与京师权贵即趋之若鹜。直隶派遣大员赴台不久,台湾人王石鹏以日本在台湾专卖章程为蓝本,参以己意,拟成有关章程呈递给袁世凯,以备在大陆境内采择实施。[256]其内容共有五章,分别包括:(一)洋药及土膏;(二)官局及大小贩卖馆;(三)制膏及吸食;(四)杂则;(五)违犯罚则。[257]此项章程规制尚算完备,基本可以付诸实施。经过数月酝酿,袁世凯确定了鸦片专卖的方法和原则,宗旨是“近可以抽大宗之膏捐,远可以为自强之基础”[258]。
除了袁世凯对台湾专卖情有独钟,两广总督岑春煊亦颇感兴趣,由于粤省财政支绌异常,学堂和警政在在需款,相比之下,台湾专卖鸦片的收益也就极具诱惑力,《字林西报》传来的消息说,“粤督现在查得台湾政府行鸦片专卖法,为岁入一大宗;并查得台湾警察办理此事成效卓著,甚堪信用,因思两广亦即可以鸦片岁入之款兴办警察”[259],于是,岑春煊选派广东法政学堂教务长前赴台湾考察鸦片专卖和警政事宜。
尽管出洋游历考察是清末一大景观,但如此重视考察境外鸦片专卖实属罕见。除香港、台湾外,下一个考察对象是印度的鸦片专卖经验。两江总督周馥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策划实施了这一计划。此事缘起,据报界称,以土抵洋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中国各省虽有本土,而畅场曾不逮印土十之三,坐失大宗利权,何以处商业竞争之世界?”两江督辕所设商务局官员刘聚卿特意协商南洋顾问官赖勿洛,然后协同精于“西学”的人员两名,前往印度寻求鸦片制造之法。[260]考察人员乘法国公司轮船沿香港、新加坡一线,向印度进发。派遣郑世璜(浙江慈溪人)为总办,洋员赖勿洛(英国人),翻译沈鉴(江苏青浦人),文案陆浩(江苏常州人),此外尚有茶司茶工、仆从等。[261]仔细推敲,这一报道疑点不少,首先,此事非商务局人员所能决断,各省专卖呼声甚嚣尘上,周馥不能不加意讲求,[262]袁世凯与周馥为姻亲,结纳与交通甚勤,袁力主实行专卖,周的行动背后可能有袁;其次,考察人员赴印度取经制造茶土说法疑为掩饰,主要的目的在于调查印度鸦片专卖和征税做法。从郑世璜所上说帖内容来看,言种植之法内容极少,而谈论印度征税、拍卖以及国家从中收益的内容则极为全面[263],周馥后来的奏陈也全都是印度的鸦片税则与拍卖情形。看来,此行招牌与事实颇难契合。
1904年赴印度谈判藏约问题的唐绍仪一行,也对英属印度的鸦片专卖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代表团中翰林院修撰梁士诒具体组织了这一行动。梁士诒年谱的撰者强调谱主本人的因素是这次调查印度鸦片专卖的主要原因,《年谱》说:梁士诒在经过家乡时,其弟有所嘱托,“兄在京供职,宦海升沉,自有定命,此可不论;今赴印度,想在印地有长时间耽搁。夫印度之为患我国者,厥为鸦片烟,望我兄驱除之,以救国人,此不世功业也”,于是梁士诒答应下来。[264]在印期间,梁士诒经常与唐绍仪商度此事,唐亦甚加赞许。年谱这一说法恐有不全,由于这次在印度对鸦片问题的调查,局面规宏,牵扯较多,若无上层示意,必不能圆满解释此事。在印期间,梁氏组织调查印度鸦片的种植、税则和收入等,不遗余力,“皆作成详细报告。大约每年印度政府收入鸦片烟税约四千万卢比(每十五卢比合英金一镑)”[265]。1905年11月,唐绍仪等归国后,在袁世凯的授意下,梁士诒等四处运动,周馥是袁世凯的圈内人士,[266]自应首先获知有关唐绍仪的调查结果。两江总督周馥拟稿时也反映了唐绍仪等人的意见。按周馥奏陈所言,唐绍仪极力强调印度军费与鸦片税收的密切关系:
印度养陆军二十二万五千,其兵费半取于洋药地税、洋药出口税、制药官厂三处,专指此三项为练兵的款,总计近十年之数共得税(银)二百四十三兆两有奇。是以灭缅甸、侵滇边,倡联军,攻西藏,其蚕食中土之策皆印兵是赖。印度养兵之费,非英人养之也,吾国吸洋药者养之也。英人虑三岛不足以殖民,将以印度为立国之中心点,而以藏地、廓尔喀、缅甸、暹罗、巫来由、阿富汗为附庸,内顾中华,又注目于川黔两粤,即将洋药所赡之印兵为之前驱。[267]
周馥迫切强调专卖的重要性,并不仅仅依据鸦片税对印度军费的支撑作用,亦不单纯强调专卖的巨大效益,他还惋惜地回顾说,时至今日,各省土药税整顿远不奏效,后悔当初李鸿章与印度即将达成的专卖协议被朝臣所梗阻,“议已垂成,闻有人言,归官收买有失政体,议遂中辍,盖不知印度办法亦归官收买,若不归官收买,加税愈重,偷漏愈多”[268]。周馥将郑世璜和唐绍仪的考察结论一并咨呈,坚请政务处主持专卖之议。
几乎在同一时期,知识界及有关官员也注意到,美国对鸦片专卖也有自己的操作办法。1906年春天,由美国人主持制定的《菲律宾报告》被译成中文,刊于《字林星期周刊》[269]。这项关于鸦片专卖的文件是历经五个月的时间,调查了日本本土、日据时期的台湾地区、上海地区、香港地区以及西贡、缅甸、爪哇、新加坡和菲律宾群岛以后,由布伦特主教草拟的。布伦特总结说:“我们见到的唯一有效的法律是日本在其帝国本土和殖民地台湾的法律,我们可以仿照它的经验提出自己的建议。”[270]针对鸦片专卖的收益问题,文件制定者建议:“政府专卖的收入应遵循以下原则,即从鸦片所得收入不得超过与此有关的支出。其目的在于控制、抑制和鸦片的使用和贸易,而不是敛财。”[271]该项报告总的精神是制定三年的鸦片渐禁政策,三年期间美国政府实行专卖鸦片,三年后则完全禁止。这一规定既借鉴了日本在台湾的专卖模式,又有所区别,即将禁绝鸦片视为专卖制度的灵魂,而将税收规模限制在特定的范围之内,这一做法将美国与日本、法国等专卖制度区别开来。[272]随着美国对中国影响的加强,这一专卖模式在国内也有一定号召力。[273]自此以后,中央和各有关省份对鸦片专卖事宜就紧锣密鼓地筹备起来。
二、朝野推崇
清廷欲推行鸦片禁政难度较大。对英交涉尚无把握,此其一;官场历来因循故事,欺上瞒下,上下政令能否畅通亦未可料定,此其二;烟农和土商对抗禁政,各省能否应付自如,确难把握,此其三;禁政推行必将丧失过多的财源,筹备与抵补的能力如何,无法预料,此其四。禁政决断之前,此类难题不可回避。尤其是中央、地方的新政经费与鸦片税厘密切相关,禁政决断尤难作出。分年限期推行鸦片专卖能够巧妙地将上述难题一一化解,朝野自然积极推崇。
专卖收益庞大、财政赖以支持是朝野推崇的要因。庚子前后各类专卖方案陆续推出,对鸦片归官专卖的收益也就有各种不同的推求和估计。
庚子之前,清廷根据总税务司赫德的调查和建议,预计对土药税厘加强整顿后,能够获取的有效收入是2000万两;[274]民国初年,美国一家杂志对清廷每年鸦片税厘收入的总数曾有估计,“政府统共收入之鸦片税,连印度鸦片之进口税在内,约计自三千万金元至四千万金元”[275]。如上两种数字不可相混,前者系指土药税收入,后者则包括洋药税在内的一切鸦片税收入。1902年法国西贡税务司有人来华活动,并请法国驻华公使代为出面,要求包办中国鸦片专卖,所开出的代价是2000万两白银;德国瑞记洋行兰格也拼力争取此事,并开出巨额回报,志在必得。[276]刘坤一在与张之洞讨论官收洋药进行专卖时,担心亏本难行,建议缓议此事;张之洞则踌躇满志,认为先与英国议定,将来华洋药承包两年,“事甚活便,断无赔折之理,更无虑洋款难还矣”,极力强调此策十分重要,系筹款大策。[277]鸦片专卖的收益,《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的推求较为详明,该项收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成本和税厘,总计5000万两;二是“二成加价”收入,“除税厘照数拨还海关外,计每年可得盈余一千万两”。开办专卖之初,必须筹银1000万两,分10年归还,还款期间,每年得银700万两,借款还清之后,“岁盈八百万两,洵为巨款”[278]。这仅仅是针对来华洋药的专卖收益,十几倍于洋药的土产鸦片尚未计算在内。
1904年贝子溥伦对鸦片专卖的利益亦有推测。他在列举新加坡鸦片专卖利益巨大的情形后说:“若中国各省举办,当百倍于新加坡等埠”,按其所论,“新加坡烟膏公司每月交税四十万元”,一年之内即有近500万元,照其“百倍”理论推算,中国每年则能够获得4亿至5亿元收益。[279]四个月后,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建议户部收买鸦片烟膏,归官批发,“每一两征收费用二钱二分,约计每年可得一万万两,以供赔款及新政经费之用”[280]。对洋药实行专卖的收益计算,较为著名的是黄遵宪1896年前后所作的计算,黄氏去世后,其建议设官局以销售洋药的主张被《东方杂志》刊布,广为传播,影响巨大。其计算方法如下:
由中国设立官局,凡洋药买卖统归于局,照通行卖价酌加一倍,以当课税。以百斤价五百两计,准六万担为则,初年可增税三千万两。以三十年通计,逐年减一分,共增税四十六千五百万两。初办十年应增税二十五千万又五百万两,中间十年应增税十五千万又五百万两,后十年应增税五千五百万两。[281]
看来仅洋药专卖一项的收益每年可达3000万两,土药产量十几倍于洋药,专卖的利益更不可限量。从京师到各省,朝野上下积极酝酿专卖一事,大有取代各省统捐的趋势。1905年5月初,清廷对日本公使的专卖建议就有善意回应,态度积极。[282]两江总督周馥对印度的专卖调查结束以后,掺以袁世凯、唐绍仪等人的意图,拟稿入奏,请求举办全国的专卖事宜。商部对此态度积极,初次对鸦片专卖表态是在1905年12月底,该部在向各省督抚咨商的事项中就有鸦片专卖的问题;中国驻墨西哥参赞梁询建议由中央收买洋土药,归官专卖。商部对这一建议极为支持,批示“洋烟流毒耗神损财,该参赞所著论议多有可采”[283];在致各省督抚的咨文中,要求各省对收买洋土药一事进行筹备,并饬令各省州县切实办理土药收买的前期准备事项。[284]户部亦有良好的回应。此前,张之洞的幕员蒯光典曾建议户部尚书铁良,以日本的专卖经验来指导中国实行鸦片专卖,一为筹款良策,二为禁止鸦片之法,集成巨款后,可以拨归海陆军经费,亦可用于路矿建设。蒯氏称,鸦片专卖应当作为“直接专卖品”,利益巨大。[285]这一说辞对铁良影响至大。铁良计划在年底以前将专卖章程定妥,明年(1906)春天开办。[286]两江总督既看直隶举动,又探测湖北底细,[287]声气应求之中,有关省份开始步入运作阶段。
影响禁政决断的因素中,鸦片专卖收益巨大仅仅是一个方面。此外,尚有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对禁烟上谕的制定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户部奏折与驻英使臣汪大燮的筹划,两者交相影响,各有不同的作用。
1906年初户部提出“分年禁烟”的计划,其宗旨是“以榷烟为禁烟”,该部解释说:“与其求征税之方,税仍不旺,不如行禁烟之策,害可永除。况乎不言征而税实征于无形之中,民之蒙其利者犹或俟诸异时,国之收其利者不啻得之今日”,此项宗旨尽管未能确定禁烟的具体期限,但毕竟提出了禁烟的问题。[288]户部此折的背景较为复杂,赵尔巽甫任尚书,即与湖广总督张之洞探讨全国办理土药统捐的问题,张氏持消极态度[289],通国办理之议不得不作罢;此前,出使意大利大臣许珏奏陈该国榷烟大略,请求中央先将国内土药试办专卖;袁世凯也奏请中央饬令户部筹议整顿鸦片膏税。两折奏上,内廷谕令户部筹议,故有此奏。这一奏折实质上仍是追逐鸦片利益,但手法有别于前。其核心的部分仍是推行国家垄断、官膏专卖的计策。
禁烟必有财政风险,户部非不知之。既可化解风险,又能禁绝鸦片者,只有专卖一法。在规定的年限内,[290]由此法所获得的收益当然十分巨大,户部计算的结果非常诱人:“臣尝考内地种烟之地,约计五六十万顷,产土近四百万石。每担售银近五百两,照二成收取,每担近百两。合四百万石计之,抽银近四万万两。就令收成不及分,抑或药料充数,臣且折半计算,岁入亦近二万万两。即再减半,亦一万万两。”如此巨大收益,用于新政、偿款,等到大局渐定之后,禁烟方能无后顾之忧。禁政的财政风险即藉此化掉,一举两得。当然,赵尔巽拟稿时,亦充分考虑了各省督抚的立场,特意解释此举对各省并无窒碍,反而有益,诸如款项回笼时间提前、充纳之数较旧时提增多、户部可以明确知晓各省的亏款之数并给予划拨等等。并且,此等妙计出台,正遇上朝野对鸦片专卖推崇有加,加之日本公使的倡言,内廷自然乐得从事。
三、禁政谕旨发布的内外因检讨
清末鸦片禁政是一个与新政改革相因应的重要问题,禁政所涉及之诸问题多与时局变迁、以至中外关系的流变甚且相关,尤其是1906年9月20日枢垣上层进行禁烟决策并发布禁政谕旨的导因问题,与内政、外交均有兼涉,更具典型。上推近贤,下迄今人,承学之士于此多有精当著述。无庸讳言,禁政决断之远因近因与决断牵制因素的讨论,其中的故实认定和考证均不应含混。但既存中外著述中,就禁政谕旨的缘起与导因的判断而言,许多关键环节的讨论似有疑问,揆诸史料,咫尺之间的物事犹易传讹,含混记述与误作判断之处在在皆有,恐不足征信。此处仅就1906年9月禁烟谕旨的直接起因问题试作梳理,欲求尽量还原历史之真象,在尊重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就几个语焉不详或判断有误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一是唐绍仪对9月20日禁烟上谕发布的影响和作用问题应作如何评价。该问题的提出缘于西方学者多肯定唐氏对上谕制定的直接影响。本文则从唐绍仪1905年初赴印度谈判至1906年9月20日上谕发布前的主要外交活动问题入手,考证此间鸦片政策的变动情况,进而认定唐绍仪与禁烟上谕的制定和发布并无直接的关联。
二是汪大燮6月初禁烟奏折问题的讨论。论者多肯定汪折对上谕发布的直接影响,但在英国政府并未就改变对华鸦片政策向中国主动作出保证的前提下,清廷却“单方面”作出了禁烟的决定,就以往历史来说,这是一种反常的举动。清廷对国内媒介关于英国议会禁烟的信息与对汪大燮传递的禁烟信息做了不同的处理,本文据时人函札材料等旁证了汪氏兄弟(汪康年和汪大燮)与对禁烟决策起决定性影响的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瞿鸿禨的非常交往关系,并试图推测这种非常交往关系对枢廷接纳汪折所起的关键作用。
三是讨论美国传教士杜布西(H.C.Dubose)等人的联名请求对禁烟上谕的影响问题。过往论者多主张杜布西等人的上书直接对禁政决策产生影响。本书据当时媒介的有关报道以及清外务部的有关答复,对学术界流行的这种判断作了否定的考证,从而认定杜布西等人的联合上书并未对禁烟上谕的制定产生直接影响。
1906年9月之前,鸦片禁政活动即已推展多次,但终因未具规模,或虎头蛇尾而未成正果。究其原因,除了英国鸦片政策的负面牵制以外,财税饷项上的过分依赖是一个主导性因素,各地新政事项之推行,更强调了对鸦片税厘难以舍弃的粘连状态。从中央到地方,或明或暗地贯彻“寓禁于征”的所谓禁烟政策,于恩德在其《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中仔细考察了当时的禁烟法令和各地的实践,据此认为,鸦片为害甚巨的主要原因在于鸦片弛禁与抽税政策。洋药、土药重抽税厘,开始尚有寓禁于征的本来意味,但其后则变本加厉,直以鸦片作摇钱树,禁烟初衷早已抛诸脑后,为了最大限度地聚敛财富,从而别立种种税名,滥抽民财。[291]即便是在清廷作出禁绝鸦片政策的前夕,1905年户部在有关奏折中虽下决心禁止鸦片,但种因相陈,此折主旨仍对有利可图的鸦片税源恋恋不舍,其禁烟方针的大意是,欲禁洋药,当先自禁土药,请求采熬膏由官专卖,以达到减少土药数量的目的。根据筹划,专卖局在此交易中,凡土药售银一两,局中提取二钱二分,以二钱解司库,以二分充局用。所谓“寓禁于征”的真实意图从其奏疏中可窥见一斑:
国家既得此大宗款项,举新政,偿债金。数年之后大局渐定,用款渐少。于斯时也,分年酌减种地亩数,设熬膏局,以握准吸准买之权,不准商民干预。初并不收膏捐,但令吸食者先买票,彼少壮无瘾之人不准买。若无瘾而买票,则与有瘾不买票者同科以重罚。罚重而人不敢犯,故十年后内地无复吸烟之人,而洋药、土药自然禁绝……与其求征税之方仍不旺,不如行禁烟之策,害可永除。况乎不言征,而税实征于无形之中,民之蒙其利者犹或视诸异时,国之收其利者不啻得之今日。[292]
递降而论,类似的言论在外省督抚和幕僚中迭见不鲜。西人所办的《时报》对袁世凯酝酿中的鸦片专卖计划作了透露:“北洋大臣已议定鸦片专卖之法,拟从英国购买制造鸦片绝大机器,其价额百四十万元,计此等机力每日能造鸦片烟三万斤,按目下计划实行专卖法,则每年可得一亿元,此亦国家之一大利源也。”[293]至禁烟上谕发布的前一个月,郑孝胥犹向端方进言鸦片专卖之策,“余为午桥言制械之急,可议官包进口洋药,而加抽土药税,既为禁吸烟之预备,十年之内,所得足资制械之用矣。申言其理致,举座皆然之”[294]。鼎革之际,近贤吁请变革时局,新政之见灿然具陈,而举百端大政无不需资,晚清的工商发展滞缓,鸦片重税征禁之思路种因悠久,故导致新政经费罗掘的方法也易涉雷同,鸦片问题遂呈禁与不禁的吊诡之态。
1906年为朝廷推行新政改革的关键年代,百废待举,需款孔殷,作为朝廷财政中枢的户部与各省的财政机构均被各种新政要项所困扰,腾挪挹注,捉襟见肘。恰在此时,朝廷作出了反鸦片问题的重大决策,显然已将禁烟运动纳入新政改革的框架之内,它意味着枢廷上层已下决心逐步地放弃鸦片税厘这一不可或缺的财政支柱。无论从朝廷的鸦片政策史角度,抑或是晚清的财政史方面,这个谕令的宣布均可视作重大的政策性的转轨——以至于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倍感吃惊,认为这无异于“自杀”政策。[295]
“鸦片问题”是中英之间在近代国际贸易问题上的产物,一端是拼力抵制鸦片的中国,另一端则是策划、支持和纵容对华鸦片贸易的英国,作为全球贸易的主要媒介,鸦片对英属印度和英国本土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意义[296],他们历来曲意维护这一贸易,两次鸦片战争、鸦片经济的膨胀等皆起因于此,朝廷过去推行鸦片禁绝和弛禁政策的交替轮回,主要的原因也在于此。据此可以判断,1906年9月朝廷决定推行禁政的直接导因,除了国内吁求改革的道德、舆论压力之外,另一端的英国鸦片政策的调整当属要因。在这一基本的逻辑判断上,中外鸦片史专家没有太多分歧。但在具体还原历史真相的过程中,西方史学界与国内学者的观点却大相径庭。
约略而论,对影响9月20日禁烟上谕直接有关的重大因素,过往研究者见仁见智,各自认定不同的根因。西方学者多强调晚清外交重臣唐绍仪在向慈禧转述英国鸦片政策变化中,对朝廷鸦片方针的更新起了决定性影响,且将这种行为的时间提前到1905年后期。[297]其次,认定1906年5月末英国议会变更对华鸦片政策,从而导致了英政府对华发出了积极的改变以往鸦片政策的照会,且对此大加渲染,认为枢垣上层的决策赖其影响极大。[298]几乎大部分鸦片问题著作均提到美国传教士杜布西等人的联合上书对朝廷禁烟决策的决定性或直接性影响,尽管各种表述的方式有差别。[299]部分学者肯定了清朝驻英国公使汪大燮上达政府奏折的直接影响,但对该奏折背后枢臣的决策等问题未加厘清,仅转述近人刘彦所著《中国近时外交史》中的断语:“军机大臣瞿鸿禨以汪(大燮)驻伦敦,主张禁烟必有把握,遂议决”作为交代,含混表述尤为明显。平心而论,以往之研究著述,已大体勾画了禁政决策前后的历史脉络,惟重要故实之认定与辨误确为必要,兹循序考证如下。
(一)唐绍仪作用的认定
如前所论,单独认定唐绍仪对清廷禁烟决策产生直接影响的学者主要来自西方国家。1991年美国学者托马斯·D.莱因斯在《近代亚洲研究》(Modern Asian Studies)第25期上发表《改革、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1900—1908年中国的禁烟运动与英美的影响》一文,其中有如下断语:
清廷禁绝鸦片的决定显然是1905年9月以后才作出的,而且以唐绍仪的报告和请求为依据。1905年,唐绍仪在印度调查荣赫鹏西藏探险队的影响时,了解到英国可能同意停止其对华鸦片贸易。1905年9月16日,唐绍仪从加尔各答回国,向慈禧报告了英国对半个世纪以来的旧鸦片政策的惊人改变。但他同时指出,英国这个政策的转变将以中国停止种植和吸食鸦片的证据为前提。[300]
无庸讳言,该结论基本上是清末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看法的翻版,[301]相对于禁烟上谕的发布,朱尔典来华任职的时间较为短促,且一直与外务部侍郎唐绍仪交往,关系自来密切,[302]其他影响因素的消长互动为其忽略实属自然,仅在这一点上朱尔典的看法也不无偏至。
唐绍仪在1905年后关注鸦片问题,实与梁士诒有关。1904年10月清政府组成以唐绍仪为首的处理西藏问题的谈判班底,其中即有翰林院编修梁士诒。12月份梁士诒赴印度途经广东三水冈头乡里省视亲人,其弟梁士欣嘱其“今赴印度,想在印地有长时间耽搁。夫印度之为患我国者,厥为鸦片烟,望我兄驱除之,以救国人,此不世功业也”[303]。在印度谈判间隙,梁士诒“日感于五弟士欣临别赠言”,犹急谋驱绝鸦片之计,在唐绍仪的支持下,梁氏派人调查与鸦片有关的一切信息,“凡种烟地点、时期、割胶、制土、税则等,皆作成详细报告”,“先生既明内容,乃计划交涉,筹拟种种方略,以备回国后施行”,在返回国内途中及其以后一段时间,梁氏即与唐绍仪磋商,唐担心两点:一为对英交涉之难,一为枢臣之阻挠。粱即申论:
第一点,英国以印度烟土祸害中国,不惜在广州开战;此皆怡和、太古(Butter field&Swire)两洋行之中外人助成之,为英国政治上留永久污点。英国有识之士至今犹以为耻。然印度政府每年收入烟税不过四千万卢比。倘中英合议,能筹出一笔款项,以抵此款,外交上当无问题。至第二点,枢臣之是否赞助,不过因疆吏所管关税之收入,主张慎重。查自烟台修约后,印度烟土每六百颗为一箱,每箱征税银一百一十两。为数亦属有限。只需有力者提倡而坚持耳。[304]
唐绍仪一时无法决断,即将希望寄予袁世凯[305],回国以后游说于袁,袁即表示:“事故应为,但恐朝贵以为得罪外人,不肯为耳。今仗子三寸不烂之舌,先从外交上着手,予当与燕孙商定,分函各朝贵,力促成之。”[306]在袁授意下,梁士诒“四处运动,事机渐熟”。在国内筹划期间,由于朝中百事乖弛,度支窘困,梁氏原来的思路在与枢臣结纳运动中随世俱变,原来“中英合议,筹出一笔款项,以抵此款”的计划渐为“鸦片官方专卖”计划所替代。按鸦片专卖的构想实导源于1901年《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其第三折“采用西法十一条”中即主鸦片官局专卖。这一专卖计划在提出以后几年并未实行[307],却以唐绍仪赴印度谈判为契机,大张旗鼓地推展开来,尤以1906年1月份以袁世凯领衔,各省总督联名电请外务部,要求与英谈判,以扫除鸦片专卖的外部障碍这一事情为标志,这是当时坚拒鸦片的梁士诒折冲樽俎、“四处运动”的唯一结果,其背后的政策底蕴已暗暗改观,《大公报》和《万国公报》的报道即判然有别。《大公报》1906年2月1日在《中英议商烟土办法》的标题下作了如下报道:
闻各省总督联名电请外务部,拟于中国各省举办洋药专卖权,请即与英使开议,一面渐渐减少印度烟土进口之数目,一面限止本国种烟,仿日人在台湾举行之法,务使中国人吸烟之害于三十年内断绝。英国与中国睦谊既深,谅亦乐助中国以扫除此弊也。
《万国公报》的报道较晚一些,但与《大公报》的门径不尽一致,1906年4月份(第207册),该刊以《论鸦片为中国之大害》为论说标题,对该行动作了说明并作了切中肯綮的评论:
近闻北洋大臣袁慰帅联名呈请外务部,拟商诸英国,减少由印度进口鸦片。英国公使答以俟中国确有禁烟之凭证,如各处自种之土实已减少,则英国政府必可照办云云。可见外人疑中国之行此新章者(指鸦片专卖计划——引者),乃贸利之主义,非禁烟之主义也……今英国公使之为此言,正中国禁烟之绝大机会,此次之宗旨果出于利己之心与?抑出于爱民之心与?诚万国所同注目者也。
河山依然,门巷如故,鸦片专卖之策依然风行于枢廷上层,户部、商部、直隶、广东、江苏等中央、外省大员陆续筹谋鸦片专卖事宜,从而导致英国公使、各地领事与中方的外交纠纷,抗议照会往来不绝,迭见报端。[308]至于唐绍仪的作用问题,在1906年12月之前主要是主持和参与了几项重要的外事谈判,[309]并大获声誉,令政界侧目。梁氏在“四处运动”中,或许得到唐之鼎助,但恃外交襄助其后,从而解除枢廷禁政的困境。唐绍仪介入鸦片问题的正式谈判,应该不早于1906年10月份。媒介报道即为旁证,《申报》对唐绍仪的行踪就有所关注,其1906年12月25日的报道称:
署外部侍郎唐绍仪赴营口新民厅,与日本官员商议铁路各事,已于本月十二号回京。不日将与英使开议减少印度鸦片进口,以及限制各省种植土药之法。[310]
台湾李恩涵先生在研究了唐绍仪与晚清外交问题后,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311]据如上考证可以认定,1905年9月16日自印度回国后,至1906年9月20日禁烟上谕发布,唐绍仪对上谕的影响并非是决定性和直接的。当然,近两个月以后,会议政务处拟定的禁烟章程则是唐氏直接参与和影响的结果,此后的对英鸦片问题谈判也赖其力甚大。
(二)汪大燮六月初奏折讨论
中外学术界对清末禁烟的原因均有所讨论,国内学者多强调汪大燮奏折的直接性影响,另有部分国内外学者则突出5月30日英议会辩论所导致的英国给中国发去的照会产生的影响,也有两种因素杂糅一处,含混表述者,未加厘清之判断在在皆有。恰好在禁烟上谕发布近一个月后,《申报》曾就上谕发布的原因专门作过报道:
朝廷前闻英国志士创议禁止鸦片烟,深嘉其用意之仁厚;驻英汪使亦有电奏,力陈英之舆论均以禁烟为请,英政府亦甚韪其议。我国宜乘此时机,下诏禁烟,使多年痼疾一旦捐除,实为切要之图等语,故而特降上谕,严禁鸦片烟,并以十年为限云。[312]
此处有几点疑问,首先是该报道未提到意味着鸦片政策松动的英国政府照会——此照会被后来者广为引用,以证明它对禁烟上谕产生了影响;其次,报道尽管突出了汪大燮奏折的作用,但汪折所论同样未对英国政府的态度作出明确的说明(该报道中“政府亦甚韪其议”一语,意思显然,但未必是指英政府已经改弦更张,缘议会之讨论结果与政府之政策更迭当有距离),考虑到这一外交难题尚未解决,而它对清廷决策又具有决定性影响,这篇报道恰恰未对此作出说明。解释这些疑问,不得不集中在对汪大燮奏折的理解和枢臣对它的处理这一关键性问题上。
就国内信息的来源而言,与5月30日英国下议院鸦片问题辩论有关的不仅仅是汪大燮奏折一个渠道,在汪折尚未到达国内以前,在中文媒介中,与枢廷保持密切联系的《外交报》于7月中旬就率先透露了这一信息:
闰四月初十日《字林西报》云:英议员条议请禁止鸦片贸易,议院深然其议。印度部大臣摩利谓:中国如能禁止吸烟,印度自当废止鸦片贸易,虽损一己之利在所不恤。记者窃谓此议今竟出自英议院,诚中国禁止吸烟之绝好机会也。[313]
此后,《外交报》仍围绕英国下议院的辩论刊发译论,且着加“按语”警示上层:“按:鸦片贸易,英人亦自知其非理,况印人亦以迫于政府严命而始植之乎。我国当局,正宜乘此时机,与之熟商禁烟之策也”,“按:英下议院此议,所关至大,我政府当事,其亦急起直追,善谋其后,以挽回国运于万一也”。[314]对这些信息,朝廷并未立即作出明确的反映,解释的原因似乎只有一个,即在此之前,朝廷对《外交报》的报道质量颇有微词,继而不加信任,并有收归官办的意图;此时的外务部尚因循乖弛,部员疲沓不振,汪大燮即说“使署自近年久不译报寄部,部中亦从无人看。敝处近日译一二段自看之,无关本国者不译也”[315],这可以算是解释枢廷未作反应的理由之一,且未必准确。在这期间,《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莫理循也关注到这一信息,并将其面告唐绍仪,但罔有回应。[316]这是我们理解枢廷对汪大燮奏折处理的基本背景。
汪大燮拟折上奏的原因,论者多主英国下院鸦片问题的辩论为其机缘,此仅一个方面,犹不完整。揆诸汪与其弟汪穰卿的函札往返,汪使之意,在此之前的国外禁烟舆论和迹象对其触感亦极深。在具折之后,他曾言及此事,约略有两点:
其一,有感于新加坡对鸦片问题的处理。新加坡是英属殖民地,华人居多,鸦片流毒极严重,尽管新加坡当局赖鸦片税收为饷源大宗,庆幸的是坡督有祛除鸦片意向,稍加外力影响,可能会收大效。汪使有鉴于此,曾致函中国驻新加坡领事,劝谕禁烟。如果付诸实行,清除流毒,振兴华人则是我方收益之一;另外,藉此行动也可侦测英国政府的对华鸦片贸易政策的底线,其时英国下院尚未就鸦片问题辩论,政策走向终未明朗,英国国内舆论与政府所奉行政策间有距离,汪大燮预计此事可兼收两益。从实际情况看,该项谋画的实施确实振奋人心,汪氏在来函中说:
兄前嘱坡领劝人戒烟,孙铭仲请英坡督相助。盖坡埠所收土税亦不少故也。英督慨允,毫无异言。英医生且视为义务,不收钱而为之戒。今商人已集有成数为戒烟会之用,且已租定房一所,可望有效,亦可以卜英人之意见,决不因此要求也。[317]
此事足以证明,英国极力维护的鸦片利益并非坚冰不可消融,其对汪氏之影响可知。中国的禁政较此复杂,因循守旧,虚应故事的积习和依赖毒品税厘的财政窘况远非新加坡可比,但朝廷推行新政,朝野风气稍有改观则是一大契机,具折上奏虽属冒险,但尚有部分把握。[318]
其二,英国国内禁烟迹象之促动。汪折中论及英国人心目中的华人形象,概略言之就是嗜烟、聚赌和缠足,三种恶习被世人诟病,英国知识界中多人知之且多引以为憾,尤其嗜食鸦片积习的养成与英国政府有关,撇开商务和宗教利益不论,仅从道德、风俗层面,英人即愤慨有加,遂迁怒于其政府的浅薄政策。远溯鸦片战争之前,近迄20世纪初年,英国禁烟舆论和组织即绵延不绝。更使英人羞辱的是后起的日本和美国走在了他们的前面,日本在台湾禁烟,美国则在菲律宾禁烟,美国在1904年尚有联日促英禁烟的外交意向,此间媒体曾给予关注:
近日美国改正党特致函于日本公使,略云,方今日俄战事必有一日之议和,而议和时关系最大者即为中国之一大问题也。故本会之意,日本于此际当与美国同心,且合词以请于英国,禁止在中国贩售鸦片一事……所望今日有志竟成,径出而劝英国,此乃美人之公见,而亦即世界各文明国之公见。吾知为海约翰(时任美国国务卿——引者)者固无庸胆怯,以有亿万人在其后,而所与除去者,实又为英国最羞辱之一端,以合乎凡从基督教国之本意也。彼俄于满洲犹不准其人民吸烟,英国则行吸烟之法于中国本部,其为名誉何如?[319]
所以,英议会辩论鸦片问题之前,反鸦片言论日益兴起,且时时给驻英华施以道义上的压力,促其对朝廷施加压力,转过来又极力在媒介和议会中扩张影响。汪使日日为此所浸染,发回国内的信函中极有感触:“至此间学界、议员中人,兄能鼓动之使我助,断无别项要求,至多不过请其一饭而已。缘本有多人为兄言,允相助也。”[320]考虑到英国议会中两党对华政策的差异,汪使认为议会之新党(指自由党)于我有利,设若其政府更迭,不肯放弃鸦片利益,禁政之发动便孤掌难鸣,故应抓住此一机会,况我国前途始终与此问题相因应,“此事为我国一线转机,其作用不仅在戒烟已也”。适逢5月30日英国议会辩论,禁与不禁,倾向明了,尽管英政府尚未付诸行动,但印度部大臣摩莱的表态却是政策转轨之信号,加之此间媒介推波助澜,故拟折上奏朝廷实属必然。
仔细研究汪大燮奏折的内容,可以发现他所传递给枢廷的信息与光绪中期的禁烟奏折并无实质之不同,折中甚至连5月30日的议会辩论结果都未提及,英国政府的鸦片政策是否转变更未加明确之言语。而这些问题恰巧是军机处讨论制定禁烟政策所不可绕过的,以往的禁政皆因投鼠忌器,都未能彻底实行。1905年中,唐绍仪的担心之一即是此外交难题,况且,1906年9月禁烟上谕颁布之前,中英之间因鸦片专卖屡起龌龊,单方面制定禁烟政策谈何容易。
事实上,汪大燮奏折的出现,仍有大吏表示怀疑,只有军机大臣兼署外务部尚书瞿鸿禨为砥柱,坚信汪折所言,瞿乃成为这项决策中的关键。因此,单由奏折本身入手难以解释全部原因。汪大燮在折子发走以后,对其建议是否能被采纳尚抱有疑虑,尽管他认为自己的计划完美无缺,“自谓章程颇详密,和平易办。如果肯行,必可办到,英亦必无他言。如不欲禁,但欲加税,反恐有要求也”[321]。汪此时的忧虑主要不在于英国之阻力,而是对朝廷内部百事乖弛,不尚进取之积习抱有担心,“惟我国向来局于小就,言大则骇听,为可虑耳”。基于此项考虑,汪在此后即给其弟汪康年和瞿鸿禨分别致函,着加解释,特别恳请汪康年在穆公左右暗中策应,襄助善化。[322]
谜结看来只有从瞿鸿禨与汪氏兄弟波谲云诡的结纳中得以解开。虽然瞿氏遗留的该段史料付诸阙如,难以两面为证,但汪氏兄弟往来密函,却大量地涉及他们与瞿氏的密切交往,视自己为瞿师之“切言扛帮”,瞿氏由汪大燮处获得了大量外交机密,汪也通过其弟向瞿密荐人才,评点枢臣,不遗余力,为瞿广为结纳,虚与委蛇。从1905年底汪初使英国至1906年9月20日上谕发布之前,在致汪康年的信中,屡屡密商此类事项,汪大燮对瞿的私恩和评价也时时提及,略举数证:
1.瞿师所荐之人,兄岂有不遵者,且瞿师必不荐无用之人,其人又在香帅幕中,更无疑义。前出京时,本欲与瞿师言,求弗放差,但彼时毫无影响。放差一事人且以为美谈,乌知必轮到我,是以嗫嚅未言,不意今竟及此,然彼时所虑者奥、义、比也。然与其来英,不若义、比多矣。惟奥则与此同,因奥之物价亦昂,而酬应亦大也。【按:此为汪初至英国,于1905年12月29日给其弟信中所言。其时朝廷的外交人员中,以英国为出使的首善之区,汪未加运动即获致此缺,殊感意外。】
2.比见报章,欣悉善化师相荣协揆,喜慰无似。当朝明白事体,胸中有为国之见存者,曾无几人。瞿、徐两枢不可谓一时之杰,居然联翩直上,时局尚有可望,不特私淑之虚慕已也。想师相渥承优眷,其胆气必加壮,吾弟在穆公之侧,能极力赞助为盼……兹有上师相一函,乞饬呈。此函请弟一阅,阅后封送,见师相时,但言未见信内所言所语,不必说明也。【按:私下臧否人物,连枢臣亦不放过是汪大燮与汪穰卿信函往返中的一个内容,但如此推重瞿,实属罕见;致瞿函,却有意途经汪穰卿,为其在左右建言瞿鸿禨构筑了空间】
3.瞿师意新而行甚稳,实今政府必要之人,弟在左右,能尽力匡扶为妙,此非特我辈恩私之见也……尊言瞿无肩膀,无手段,诚然,吾辈仍不能不望之。比瞿明白而自好者,更无人也。惟有切言扛帮之而已。否则奈何![323]【按:清末廷臣之间,风云际合,宗派营生,瞿在上层结好肃王、春煊,为慈圣侧目,而与庆、袁为敌,中下层则援门生为营垒,广其结纳,上与下均桴鼓相应,汪氏兄弟、曾广铨等实为中介,“切言扛帮”何能卸责!】
汪大燮奏折到达军机处。[324]枢廷大臣得以讨论。前述5月30日英国议会辩论之结果,6月1日即由上海的《字林西报》作了简短的英文报道,《外交报》先后以不同形式三次报道该消息,7月份的《万国公报》也间接言及英国政府人员摩莱在议会上的表态,越洋呈递的汪折由于也涉及同一问题,才使枢臣重视此折。但由于尚未得到英国的正式照会,[325]群臣多有疑虑,担心英国政府从中作梗阻拦,瞿鸿禨本不谙熟外交及国际情势,[326]但汪氏兄弟的言论非他人可比,对瞿来说,其可信度更高于他人,多种信源均与英国5月30日议会辩论结果有关,故可力释群疑,独当一面,故近人刘彦称:“军机大臣瞿鸿禨以汪(大燮)驻伦敦,主张禁烟必有把握,议遂决。”[327]9月20日的禁烟上谕因而面世。
(三)传教士杜布西联合请愿书讨论
1907年8月30日的《字林星期周刊》根据杜布西(H.C.Dubose)事后的解释,作了一篇报道,文中援引杜布西的话说:中国的禁烟法令可以说是1906年8月21日近1400位传教士向皇帝提交请愿书的复印副本;1910年《教会年鉴》对杜布西此行作了肯定的记载。据此,民国时期于恩德在《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一文中确认其“与政府之禁烟谕旨甚有直接关系”,其后的绝大部分著述均沿袭此论。[328]此事实看来亦大误,当时媒介报道的外务部对此事的处理情况可大体证明杜布西联合请愿书并未影响9月20日禁烟上谕的制定和发布,缘其在时间上有误差,上谕发布在先,请愿书到京在后。此据有关报道试作梳理分析。
1906年8月19日杜布西呈递两江总督衙门的联合请愿书的特征有二:一为签名者之众,计有1333人;二为理由申诉,情词恳切,约略内容如下:鸦片本为药品,用以疗病,无病之人食则受害,敬求严谕禁止,俾百姓去其数百年之痼病。教士等来远方,受尘贵国历有年所,凡有益于中国者,理当效野芹之责,故不揣冒昧,敬抒愚见,谨请代奏等。此请愿书递达两江总督衙门的时间较为特别,恰逢前总督周馥与继任总督兼南洋通商人臣端方之间进行职位交接,且多有耽搁,端午桥(端方)对是否代奏犹豫不决,不得已以南洋通商人臣名义札开准外务部咨文,连同请愿书送交北京。杜布西请愿书到达外务部的准确时间是禁烟上谕发布后的第六天,即光绪三十二年八月九日(农历)。由于上谕已经下达,外务部认为勿庸再奏,故专文通知南洋通商大臣端方:
查该教士等本力劝人为善之,诚存除恶务尽之意,应否据情代奏之处祈核明酌办等因,前来。查鸦片流毒中国,为害甚多,该教士等呈请严禁,情词恳切,深堪嘉尚,惟此事已奉谕旨,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并由政务处妥议禁烟章程在案。该教士第所呈自毋庸再行代奏,相应咨复贵大臣查照转知该教士。[329]
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端方接到外务部的咨文后,查知杜布西等寓居苏州养育苍教堂,即饬苏州关道专函告知杜布西等人。这就是朝廷对美国传教士杜布西等人联合请愿一事的处理。
实际上,杜布西专门就鸦片问题的上书有两次,1906年8月19日呈请严禁鸦片烟是第一次上书,由于时间误差,这次上书并未影响到皇上和军机处的禁烟决策;9月20日上谕下达后,会议政务处拟定禁烟章程历时较长,为了对枢臣制定具体的禁烟政策有所影响,1906年11月,他又就各地禁烟情形和禁政中的税收抵补问题专程赴京与外务部交涉,并递交税厘短收弥补之策的书面建议。但这次赴京,并非“联合请愿”,与首次有别。关于该善举,《申报》亦有报道:
美国教士杜布西博士因提倡禁烟事,亲赴北京报告禁烟踊跃情形。驻京美使柔克义、参赞柯立基、卫廉明皆竭力赞助。杜博士曾向外务部请谒日久,始得与各堂官会见,颇为满意……杜教士撰有禁烟后税厘短收如何弥补之策,由美使署代为分送外务部及各督抚。夫泰西友人之所以与中国爱国之士同力合作者,亦只盼此亿兆黎民脱离烟害耳。[330]
清末鸦片问题,既涉本土,又与英国统治的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及印度有关系,清政府就鸦片问题讨论期间,传教士不仅以上书形式对中国政府施加影响,且于该年的11月份分别上书请愿港英政府和英国政府,[331]在英国及其各殖民地政府改变鸦片政策方而,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压力集团,并且屡屡波及英议会和政府,从而产生多方影响。
出使英国期间,汪大燮筹划禁烟的背后原因甚多,关注鸦片社会问题、抓住外交良机来实行禁政仅是其中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他尚有更宏观的计划,禁烟仅是这些计划中的一个环节。
据汪氏观察,中国当务之急有两件事,一是财政难题的解决,财源足则新政兴;二是海军问题的解决,海军立则杜日本窥测。[332]两者均与内政、外交有至为密切的关系。财政难题的解决途径较为繁杂,筹款大策中的鸦片专卖是其他办法不可替代的,其成效不可限量。汪大燮通过鸦片专卖来实现筹款的计划是:
筹款非空言所能济,而因此厚敛又增民怨,然则惟于洋土药中筹之。禁烟事已定,计实行交涉,想不甚难办。今洋药岁约六万担,土药倍之,共约十八万担之谱。即少算,亦必在十五万担之上,若归官收买发卖,只筹本千五百万金可资周转。盖一面收一面发,不过过手而已,且尚可将货抵押银行,故须本并不甚多也。倘定计官收官发,于禁烟亦有把握,每担加价二百金实不为多,十五万担可得三千万金,岁减一成,十年可得百六十兆金,连税厘约得二百兆金,计将近三百兆元矣。即筹足三百万元亦有把握也。[333]
由鸦片专卖来筹款,并非纯为财政补苴及化解禁政带来的财政风险,更直接关系到海军经费的来源问题。据汪氏看来,海军兴复的关键在于经费之筹措,筹措的主要途径就是鸦片专卖之款,“海军既需如此巨款,非借贷所能为功。即使借贷,亦必须准备偿还,是筹款为要矣”,“兄思惟有洋土药加价一事所得颇多,而不扰民。已具节略呈师矣”。[334]如此观之,以鸦片专卖实行禁烟、解决财政难题以及筹划海军经费,三者之间,既互为犄角,又相互交融,不可孤立视之。汪大燮进一步认为,“中国现在第一件是财政,第二件是海军。两事有眉目,乃能立于不亡之地。故上年具奏焚烟(内有财政问题),又条陈金币,又具海军计划于政府。海军计划与禁烟有相关处,因禁烟后约可由烟中筹三万万金也。有表上之政府”[335]。
表面上看,三件事虽然不太相干,实际上却是三位一体,加之英国对华鸦片政策的松动,奏请政府禁烟实属必然。反映在汪大燮禁烟奏折中,即有关于鸦片专卖的建议:“故无论为征为禁,必当先之以稽查,继之以限种。稽查必须得人,限种便于专卖。既有稽查之人,又有限种专卖之法,则戒瘾给照,亦可一气相承。”[336]可见,在汪氏入奏之前,有两个举动颇引人注目,一是将国内鸦片专卖的巨大收益拟为“节略”,并选择禁烟奏折到京前后这一关键时间,将此“节略”上达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瞿鸿禨,以助其参考;具奏禁烟之后,特将鸦片专卖的细节和三万万金的收益以及海军筹款问题,一并拟具说帖上达清廷。这两个举动,对化解内廷在禁烟问题上的优柔寡断应会产生相当影响。
新政时期,禁政观念中,驰禁言论渐入颓唐,而禁绝主张日渐兴起;中央与各省的整顿办法,历经联省合办统捐、中央势力介入及专卖之风的兴盛,疆臣关于禁政的看法亦随之改变;户部与汪大燮处心积虑的筹划,均属推动禁政决断的基本因素。自此以后,新政与禁政同处一个时代,两大运动契合与冲突的矛盾仍未消匿,发展的样态更趋复杂。
【注释】
[1]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63年,第147—148页。
[2]《上海近代贸易发展概况:1854—1898年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第863页。
[3]郑观应:《商战》(上),《盛世危言》第三卷,1894年刊行,第19页。其他九项商战内容有:洋布战、用物战、食物战、零星货物战、矿产战、日用品“商战”、外贸战、零星杂物战、货币战。
[4]朱批谓其“殊属纰谬,著降为六品顶戴,即行休致,以示惩儆”,《筹办夷务始末》卷5,第9页。
[5]蒋湘南:《七经楼文钞》卷 4,同治九年重刊本,第35页。
[6]岸本(中山)美绪:《〈租覈〉市場論の經済思想史的位置》,《中国近代史研讨会》第二集,1982年。
[7]Chinese Maritime Customs,Annual Trade Reports and the Trade Returns of the Various Treaty Ports,1864—1916(简称为《海关年报》),1873年,“牛庄”,第6页。转见林满红:《财经安稳与国民健康之间:晚清的土产鸦片论议(1833—1905)》,载“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社会经济史组编:《财政与近代历史》,“中研院”近代史所1999年印。以下数条海关材料亦见该文,不另注。
[8]《海关年报》1873年,第72页。
[9]《海关年报》1871年,“牛庄”,第19页。
[10]梁章钜撰:《浪迹丛谈、续谈、三谈》,第一部分《浪迹丛谈》卷 5,中华书局1981年,第75页。
[11]夏东元:《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9页。
[12]《郑观应集》(上册),第400—404页。
[13]《禁栽罂粟策》,陈忠倚辑:《皇朝经世文三编》(一),《丛刊》正编,第751号,第538—540页。
[14]喻岳衡点校:《曾纪泽遗集》,《日记》卷 2,岳麓书社1983年,第346页。
[1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合编:《中国海关密档——赫德、金登干函电汇编(1874—1907)》第7卷,中华书局1995年,第1009页。
[16]《东印度——情状与进步,1872—1873年》,《英国议会文书》第50卷,1873年;亦见《印度征税》,《中西闻见录选编》1874年9月,第22页;《清季外交史料》第24卷,“光绪朝”,第10页。
[17]《总理衙门致阿礼国》,《东印度财政专门委员会报告》186年7月,《英国议会文书》第8卷,1871年,第268页,提问5694。
[18]马丁·布思(Martin Booth)著,任华梨译:《鸦片史》(Opium A History),海南出版社1999年,第168页。
[19]Special Series,No.2,P.74.
[20]《马道建忠在印度西末喇谒晤黎督贝户部问答节略》,吴汝纶编:《李文忠公(鸿章)全集》,《译署函稿》第12卷,总第3140—3141页,《丛刊》续编,第696号,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
[21]《领事麦华陀1873年度上海贸易报告》,李必樟译编:《上海近代贸易发展概况:1854—1898年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第304—305页。麦华陀认为这是一个与印度财政极有关系的问题,因而在报告中建议最好立即任命一个调查委员会,委派他们在中国各地进行鸦片种植情况的调查。
[22]《上海近代贸易发 展概况:1854—1898年英国驻上海领事贸易报告汇编》,第863页。
[23]《印土滞销》,《集成报》第14册,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出版,光绪二十三年8月15日,第797页。
[24]《鸦片入华渐减》,《集成报》第26册,1898年2月25日,第1485页。
[25]此系对各个海关两年所报数字的整理,另外参考徐雪筠等编译的《海关十年报告》(《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第367页,唯该数字的整理采用约略计算,百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26]《拟弛自种鸦片烟土禁论》,《申报》1873年6月28日。
[27]朱维铮:《西学的普及——〈万国公报〉与晚清“自改革”思潮》,载氏著:《求索真文明——晚清学术史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72页。
[28]如在华著名的传教士丁韪良、艾约瑟、花之安、李佳白、狄考文(C.W.Mateer)、马林(W.E.Mackin)等,该刊聘用的华人学者如沈毓桂、蔡尔康、任廷旭、袁康等大多具有基督教徒的身份。朱维铮前揭书,第75页。
[29]古吴钓叟:《理财论》,《万国公报》第40册,1892年4月,影印本(二十),总12774—12775页。除了古吴钓叟以外,求异思变的国人中尚有多人坚持以土抵洋说法,称道光朝以来的禁烟之议为“老生常谈”,例如有人撰文专门谈论夺取洋药之利的具体办法,见《禁栽罂粟策》,陈忠倚辑:《皇朝经世文三编》(一),《丛刊》正编,第751号,第538—540页。
[30]古吴钓叟:《理财论》,第12776—12777页。
[31]林乐知:《论鸦片烟之害》,《万国公报》第 56 册,1893年8月,影印本(二十二),第13866—13867页。
[32]《海关年报》1874年,“牛庄”,第3页。
[33]李文治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第459页。
[34]渔隐编:《时务经济策论统宗》第12卷,上海文贤阁1908年石刻本,《理财科》(下),“论二”,第24—28页。
[35]王韬:《格致书院课艺》,上海格致书院1891年,第35页。转见林满红:《财经安稳与国民健康之间——晚清的土产鸦片论议(1833—1905)》,载“中研院”近代史所社会经济史组编:《财政与近代历史》,“中研院”近代史所1999年印。
[36]许珏的言论见赵尔巽档案全宗26/160;《孙中山上李鸿章书》,《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 1981年,第17—18页。亦可见朱宏源:《同盟会的革命理论——〈民报〉个案研究》,“中研院”近代史所专刊(50),“中研院”近代史所1985年印,第24页。
[37]《北华捷报》1855年8月18日。
[38]《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四),第61页。
[39]《文宗实录》,第 236 卷,第11—12页。
[40]马丁·布思前揭文,第169页。外人说法与国人的观感可以互相印证,时人对鸦片之害甚有同感,称之为空前之浩劫,清廷的言论暂且不论,民间有人即描述说,“自鸦片流毒入中国,隳人事业、败人财产、耗人精血、颓人志气、误人光阴、促人生命莫此为甚,乃蔓延二十二行省,各处几无一干净土,且屡禁不能戢其毒焰,殆为浩劫使然”,孙家振:《退醒庐笔记》,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第102页。
[41]《论英使照复限制印土入口事》,《外交报》1907年10月2日,第189期。
[42]山雅谷:《吸鸦片则不能有为论》,《万国公报》第96卷,1897年1月。
[43]汪康年:《汪穰卿笔记》,书首刊登的《出版说明》,上海书店1997年。
[44]该言论与下述引文均见《论戒烟与立宪之关系》,《申报》1906年10月6、7日。“戊戌变法”以后,留学生与传教士的提倡,加上报刊媒介的鼓吹,直接促动了新政时期鸦片观念的修正。这是民国时期于恩德撰述《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特意指出的现象。
[45]《皇朝经世文编》卷24,第452页 ,《丛刊》,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小岛晋治监修:《幕末明治中国见闻录集成》第1卷,ゅまに书房平成九年,第32—33页;转见冯天瑜著:《“千岁丸”上海行——日本人1862年的中国观察》,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02—203页。
[46]锡良在19世纪80年代山西禁烟时期即为激进派人物。此转引自托马斯·D.莱因斯:《改革、民族主义和国际主义:1900—1908年中国的禁烟运动与英美的影响》,载《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5辑,第28页。作者评论说,1906—1908年间,“一种新的民族主义情绪”开始渗透到群众中去。他们从政府和传教士对烟毒的告戒中觉醒,逐渐把鸦片、帝国主义和民族衰弱联系起来。又见该书第34页。
[47]《菲律宾报告》第2册,第73—77页;《字林星期周刊》1906年12月14日,第629页;默温:《麻醉一个民族》,第82—83页;《中国(第2号)1908年》,第3页。此参见托马斯·D.莱因斯前揭文,第32页。
[48]《字林星期周刊》1907年6月7日,第557页。
[49]骆惠敏编,刘桂粱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497页。
[50]唐氏的演说能力,近人孔宪立多有褒评,“先生固演说家,擅雄辩;以故一临会场,议论风生,于西人提议之条件,尝多所折冲。盖当日先生在汇中旅馆(万国禁烟会以汇中旅馆为会所)之言论,实词严义正,慨当以慷,且与亚列斯多德所论演说要旨若合符节……先生之演说词详明剀切,有以国利民福为念者,必反复雒诵而不忍恝置也”,孔宪立原著:《前北京清华学校校长唐介臣先生传》,载舒新城:《近代中国教育史料》,《丛刊》续编,第652号,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关于上海禁烟会上唐国安的演说问题,英文媒介称“是一份杰出的、逻辑性很强的报告”,足见该演说对外人的影响力之大。
[51]《中国代表端午帅演说词》,《申报》1909年2月2日。
[52]原载《字林西报》1909年2月3日。此见《清末民初的禁烟运动和万国禁烟会》,第102页。
[53]《中国代表唐国安的演说》,《字林西报》1909年3月1、2日,转见《清末民初禁烟运动和万国禁烟会》,第96、102—112页。
[54]《出使英国大臣汪奏革除烟祸折》,载《盛京时报》1906年11月6日。
[55]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69页。
[56]关于全国吸毒者的数量无法作精确统计,只能大致推算。以四川省为例,据英国驻华公使统计,光宣年间,全川吸食鸦片者为315万人,其中17%(即54万)已成瘾(《广益丛报》第17号,《调查》)。就全国来说,以1905—1906年为例,1905年中国进口鸦片5189000斤,次年土烟产量58480000斤,两者共计63679000斤,吸食者以每日需烟膏2钱计,一年约需5斤(李圭:《鸦片事略》),鸦片成瘾者则有1300万人,如果加上吗啡、海洛因这些毒品吸食者,吸毒人数应该大大超过2000万人。《黄朝经世文四编》中记载很多地方“吸嗜者十居六七,上自官绅,下至肩挑贩负之俦,无不以有限之资供无穷之瘾,甚至鸪面鸠形,填沟壑而不顾”。(何良栋辑:《皇朝经世文四编》卷34)
[57]《中国代表唐国安的演说》,《清末民初禁烟运动和万国禁烟会》,第106页。
[58]《论禁烟之前途》,《申报》1907年2月21日。
[59]《对华鸦片贸易的目前状况》,《斯科提希评论》1860年1月,第10页,转见M.G.马森:《西方的中华帝国观》,时事出版社1999年,第149—150页。三年之后,美国《纽约时报》也愤愤不平地评论说“不错,英格兰国库确实得到了极其丰盈的进项,这也是她创造出那些悲惨需求所获得的巨大回报,但她却丧失了所有如下可能的收益,即她如果把对大清国的出口设定为工业品时所可能获得的收益。可怕的鸦片烟瘾不只是消耗这个民族的劳动力和财力,从而直接导致了这个国家的贫穷,而更抑制了它对其他商品的进口,进而使所有期望从事正当贸易的工业国家蒙受了损失”,见《英国鸦片贩子力阻清国禁烟》,《纽约时报》1863年4月26日。
[60]《汉萨议会辩论集》第58卷,1843年,第370—375页。此转见梅森:《19世纪西方对鸦片贸易的评论》,《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12辑,第245页,也可参见M.G.马森:《西方的中华帝国观》,时事出版社1999年,第149—150页。
[61]《论禁烟与外交之关系》,载《外交报》第147期,1906年7月6日。近两年后,英国议员戴乐在议会发言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两载以来,固已大有变迁,盖中国前识之士靡不以禁烟为然,亦由大梦已觉,而独立自强之思想近方萌芽”,《英国下议院会议中国禁烟事》(译英国《摩宁普士报》1908年5月7日),《外交报》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第214期。
[62]《美士演说中国情形》,《申报》1907年2月22日。
[63]《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第549页。
[64]《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第652、681页。
[65]《汪康年师友书札》,第840—841、837—838页。鸦片问题也是如此,汪最担心流于故事,“惟我国向来局于小就,言大则骇听,为可虑耳”,“惟闻各国颇有派人赴中国查探者。倘减种等事不能实力奉行,全局皆将虚空粉碎矣”,《书札》,第892、925页。
[66]《申报》1909年8月29日。《字林西报》评论说,鸦片禁政是“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工作”,见该报1909年3月2日。
[67]英国丹拿牧师曾经希望中国加重印度鸦片税率作为禁烟的手段,得知英国极力反对的态度后,非常愤慨。见《论鸦片烟加税》,何良栋辑:《皇朝经世文四编》,《丛刊》正编,第761号,第442—443页。
[68]松冈忠美:《论清国财政》,《国民报》第一期,明治三十四年5月10日。
[69]松冈忠美前揭文。文章分析说:“鸦片之害行于清国者日深且广,负贩之徒莫不沾染,政府每欲重征其税,既富财源,潜移恶习,然嗜之者迄不少衰,而困苦弥甚,加征之说因而止者,亦非今日始矣……地租诸税既无可加,则其他更无可加之税。司农仰屋,束手无策。不得已试办烟膏捐。1899年3月先于北京、上海开办,不论大小,每铺年纳捐银五十两,各商不堪其苦,沥情上诉,二月后其令遂废。”
[70]《某洋员上当道论整顿中国财政策》,杨凤藻编:《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一),《丛刊》正编,第781号,第464—474页。
[71]吴廷燮著:《清财政考略》,民国三年3月校印,第22—24页。
[72]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义和团档案史料》,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军机处奏”,中华书局1959年,第83页。
[73]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电信”卷1,第75页;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义和团档案史料》,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九,“张之洞电”,第1061—1062页。
[74]王树槐:《庚子赔款》,“中研院”近代书所专刊(31),1974年。
[75]汤象龙:《民国以前的赔款是如何偿付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2卷第2期,民国二十三年印。
[76]《户部奏拟飞催各省将加征洋药厘金尽数提解部库折》,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3册,中华书局1958年,第2433页。
[77]Lian Lin–hsiao,China’s Foreign Trade Statistics,1864—1949,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P132—133.
[78]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s,1888—1894.此举粤省督臣张之洞极力反对,因该省举借外债等数目累加已达900余万,绝大部分须由本省洋药厘金归还(每年还款85万);由于中英葡三方会商鸦片税厘并征,税务司马根来议撤广东六厂(洋药厘金专征机构),张之洞请求中央保留,却遭申斥:“挟持偏见,故作危词”,见许同莘编:《张文襄公年谱》,第53、56—67页,商务印书馆1947年再版;《清末外交史料》第68卷,此转见戴一峰著:《近代中国海关与中国财政》,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60页。
[79]《户部遵议厘税大减饷糈不继酌拟章程八条疏》,《湖南厘务汇纂》,第1卷,此转见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31页,《丛刊》续编,第62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
[80]罗玉东前揭书,第154—156页。
[81]《会议政务处覆奏清理财政事宜折》,载《华制存考》,1908年12月。
[82]从土药产量和征税比例等各种因素计算,川省在1895年税厘两项的收入即达69万两,而总督上报的数字却只有30万两。“此可见刘秉璋(四川总督)之报告为不实也,而即此更可见各省督抚之报告为失实矣”,《光绪朝东华录》,第3963页。
[83]郑曦原编:《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三联书店2001年,第77页。
[84]日本东邦协会:《中国财政纪略》,“总论”,此转见汪林茂:《清咸、同年间筹饷制度的变化与财权下移》,《杭州大学学报》第21卷第2期,1991年6月。
[85]《浙省土药》,载《集成报》(录自《苏报》)第28册,1898年3月17日。
[86]《论中国财赋》,译自《泰晤士报》,原载《国闻报》1898年3月5日,转载于《集成报》第29册,1898年3月26日。
[87]《议加膏捐》,《申报》1903年10月14日;《鑑湖近事》,《申报》1904年11月7日。
[88]《示定土捐》,《申报》1903年6月7日。
[89]《浔郡官场纪事》,《申报》1904年3月5日。此处所见土药统捐局和土膏统捐局的机构设置情形,系据文中所报道的上述两个机构的人员调配情况而得出来的。
[90]《示捐土药》,《申报》1904年1月13日。
[91]《土药改章》,《申报》1904年2月24日。
[92]《皖省土药局统捐章程》,《申报》1905年3月7日。
[93]《急则治标论》,杨凤藻编:《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二),第938—940页,《丛刊》正编,第771号。
[94]同上书,《急则治标论》一文作者附记,第941页。
[95]《致荆州濮道台宜昌土税局刘道台》,《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第175卷,“电牍”54,第12556—12558页,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
[96]同上。
[97]《致宜昌土税局宋道台》,《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电牍”58,第12852页。
[98]《致江宁刘制台上海盛大臣》,《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电牍”59,第12968—12969页。
[99]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研究室译:《辛丑和约订立以后的商约谈判》(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刊之十一),中华书局1994年,第69页。
[100]《辛丑条约签订以后的商约谈判》,第91—92页。
[101]《膏捐裁并》,《申报》1903年10月28日;《鄂省官场记事》,《申报》1904年1月26日。
[102]莫世祥、虞和平、陈奕平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澳门基金会1998年,第81页。
[103]《上岑云帅书》,许珏撰:《復庵遗集》,《清末民初史料丛刊》第49种,第330页,成文出版社1970年印行;但是两广总督德寿向清廷汇报所举原因与此有别,其奏折认为,查明商办推广膏捐情形,并因与条约不符,现已撤销,另筹办法等。《德宗实录》第509卷,第11页。
[104]许珏撰:《復庵遗集》,第331页。
[105]《粤办膏捐》,《申报》1904年5月27日。
[106]《粤东谭屑》,《申报》1904年5月28日。
[107]《丹荔分香》,《申报》1904年7月10日。
[108]《粤垣杂志》,《申报》1904年7月16日。
[109]《设局收捐》《膏捐豁免》《土业须知》等,分别见《申报》1905年3月27日、1903年8月1日、1904年4月23日。以四川为例,该省光绪末年土药税厘达100万两以上,仅涪陵土税分局从1885年至1891年间,年均收取土药税即达10万两以上,到光绪末年更高达30万两以上,见《涪陵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转见王金香:《清末鸦片税收述论》,《山西师大学报》2000年第4期。
[110]《直隶袁宫保奏整顿土药税务增订试办章程请旨遵行折》,《申报》1903年9月18日。
[111]1912年1月23日第一次海牙禁烟会议制定的《海牙国际禁烟公约》对“生鸦片”作如下概念上的限定:“由罂粟花之子房内取出之汁自然凝结而成,但略施人工以便包装及载运”;对“熟鸦片”的规定是:“由生鸦片原料特别制造而成,如溶解、如滚沸、如煎熬、如发酵,经次第加工炼成净质,可供吸食之用”,这一限定也包括“膏渣”及鸦片吸食后所留下的一切其他灰渣。见威罗贝著,王绍坊译:《外人在华特权和利益》,三联书店1957年,第674—675页。按:“生、熟鸦片”仅限于某些严格的条约用语,就国内用语的习惯来说,统称“土膏”,如果详细区分,“土”一般即指“生鸦片”,“膏”则是“熟鸦片”。本文所论仅指土产鸦片(土药),进口鸦片(洋药)则不涉及,此注。
[112]林满红:《清末本国鸦片之替代进口鸦片(1858—1906)》,载《“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0年第9期。
[113]由于1903年以后许多省份实行联省合办统捐,划定区域内税率趋同,故此,本文选择此前的各省课征的税率以作比较。
[114]1892年,四川和山东亦见有此做法。刘坤一:《奏请徐州土药加捐各省概不重征折》,《刘坤一遗集》,“奏疏”20,中华书局1959年,第721—723页。
[115]《奏请徐州土药加捐出口银两概不重征折》,《刘坤一遗集》,“奏疏”第25卷,第920—922页。
[116]调整之前,每年收入24—25万两,之后却跌至21万余两,《户部奏请在土药繁盛各处设立总局仿洋药税厘并征折》,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中华书局1958年,第3963页。
[117]《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户部要求各省:“遴派干员在各省出产土药繁盛各处设立总局,略仿洋药税厘并征之法,先行试办。每担百斤征六十两,就近在总局交纳,纳足之后,发给印票,粘贴印花,任其销售,无论运往何处,概不重征”。赫德对土药税收的关心除了他自身的原因以外,另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户部对其能力的看重,包括光绪皇帝也交旨由其经理全国的土药税收事项,这项计划前后筹画的时间长达一年左右,最后由于各省反对,此事未果。见“赫德和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往来函电”,第3号“1896年5月17日北京去函Z字第708号”,“1896年6月14日北京去函Z字第172号”,“1897年3月28日北京去函Z字第747号”以及“1897年7月4日北京去函Z字第758号”,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研究室编:《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八编,《中国海关与英德续借款》,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3—5、11—12页;另外张元济也言及户部中对赫德经办土药税有争论和分歧,见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691页。
[118]当时国内多数人对赫德此人极抱警惕,他所提出的种种改进洋土药税收的建议均遭到非议,这些非议不但来自督抚,也有一般士绅,批评的言词非常尖锐。见桐乡庐氏校刻:《桐乡劳先生(乃宣)遗稿》,第383—385、387—390各页,《丛刊》正编,第357号;杨曾勗辑:《无锡杨仁山(楷)先生遗著》,第23—25页,《丛刊》正编,第536号;《洋药土税》,见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五),第3060页,《丛刊》正编,第741号。
[119]《妥筹枪炮厂常年经费折》,《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第30卷,“奏议”30,第2251—2257页,《丛刊》正编,第455号。将洋药税厘用于军事工业的事例极多,而土药税厘用于兵器工业的仅见湖北和四川等省。另外,关于土药税整顿的问题,鄂省添设隘卡20余所,派镇道大员分南北两路督办,前此税收只7万余两,行之一年,至31万两,次年则因加税,鄂税顿绌。见许同莘编:《张文襄公年谱》,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72页。(www.xing528.com)
[120]杜春和等编:《荣禄书札》,齐鲁书社1986年,第256页;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285卷,“书札”4,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236页。
[121]《致宜昌土税局宋道台》,《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第177卷,“电牍”58,第12852页。
[122]张氏进京原以为一个月即可竣事,但议商学堂章程,之后受热而病,又因德商趸船事件滞留旬余,前后数月之久。见胡钧撰:《张文襄公(之洞)年谱》,《丛刊》正编,第47号,第216页。
[123]《统办膏捐充枪弹厂经费折》,端方著:《端忠敏公奏稿》,《丛刊》正编,第94号,第365—368页。亦见《总理练兵处议复湖广总督端方等拟请鄂湘两省合建枪弹厂并以土膏捐拨充经费奏稿》,一档馆:总理练兵处档案全宗。
[124]《请留膏捐余款添制军械折》,《张文襄公(之洞)全集》,“奏议”63,第4328—4334页。
[125]《致长沙赵抚台》,《张之洞全集》第258卷,“电牍”89,第9139页。
[126]《枪炮局厂情形片》,《端忠敏公奏稿》第3卷,第368—370页。
[127]《致长沙端抚台》,《张之洞全集》第261卷,“电牍”92,第9335—9336页。
[128]《致宜昌总局朱道台》《致长沙陆抚台》《致长沙端抚台》《致长沙端抚台》《致长沙端抚台》,分别见《张之洞全集》第9182、9241、9295、9318、9336各页。
[129]《湖北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入部·土药税”,第13页。
[130]《致京户部》,《张之洞全集》第259卷,“电牍”90,第9209页。
[131]《四省合办土税膏捐现行章程》,《申报》1905年7月10日。
[132]《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2页;《湖北通志》第50卷,第50—61页。林满红教授认为,“本国鸦片唯一税率高于外国鸦片的时期,是1904—1905年间的统税时期。本国鸦片所有税收一并征课,每担115两,较外国鸦片所缴一担110两为高”(林满红:《清末本国鸦片之替代进口鸦片》,《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9期,第422页),此论笼统而不确切。问题有二,首先,在林教授所列的时限之内,至少有三种以上的征税制度(两湖合办统捐、湘鄂赣皖合办统捐、两广合办统捐以及其余各省的多种征税制度),每一种均较洋药税率为低。随后的八省土膏统捐税率是根据四省合办统捐的办法,税率虽确定为115两,实际执行仍有所变通,如统一实行折扣方法,定为九五折,且民船与轮船的税率有差别,民船所运的土药税率较低(《四省合办土税膏捐现行章程》,《八省土膏统捐试办章程》,均见《申报》1905年7月10日,《收督办八省膏捐柯抚电》,一档馆:练兵处档案全宗);问题之二是探讨洋土药税率之高低,系就整体而言,但不应涵盖一切,洋药税与土药税的售卖,风险有别,地方征收的税种和勒索名目也有较大的差别,两种鸦片税率的比较便是难以措手的事情。
[133]《安徽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入部”,第36页。相对来说湖北省从中受益匪浅,1904年8月张之洞饬各属免解赔款捐,留办学堂。赔款的大部分来自土药统捐的收入,很大程度上解除了该省的财政困境,见《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5页。
[134]《两广合办土税膏捐现行章程》,《申报》1905年7月10日。该项报道属于事后追补,并非后来才制定。两广合办统捐,两省执行新税率的时间不同,广西较早;在广东尚未按合办以后的新章征税时,广西梧州局征收统捐的范围,按照两广协定,既包括销往广西的土药,也包括销往广东的土药。广东本省改章较晚,原因则比较复杂,此不展论。
[135]《度支部议覆两广划办土药请奖折》,一档馆:会议政务处档案全宗,档案号:187/1123。
[136]《广东财政说明书》第6卷,“土药税”。此项比例后来于宣统元年底又有改变。
[137]《度支部议覆两广划办土药请奖折》,一档馆:会议政务处档案全宗,档案号:187/1123。
[138]《广东财政说明书》第6卷,“土药税”。
[139]《土膏捐岁收巨数之可骇》,《申报》1906年3月26日。
[140]《广西财政沿革利弊说明书》第1卷,“总论”。
[141]《桂抚李奏陈广西土捐不便归宜昌统收电稿》,《申报》1905年5月25日;《桂抚致柯中丞电》,《申报》1905年6月10日。
[142]《广东财政说明书》第6卷,“土药税”。
[143]《练兵处奏为议覆两广总督岑春煊奏于土膏统捐项下认解练兵经费折》,一档馆:练兵处档案全宗。
[144]何汉威:《从清末刚毅、铁良南巡看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载《“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8本,1997年3月。
[145]参阅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编年》第1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47页。
[146]陈旭麓等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页。实际情况是,寿礼照收,练兵更当措意(见该书19页)。
[147]《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第448—449页,知识出版社1986年。振兴工商属于新政之要策,但与练兵筹款缓急有别,在筹款高潮期间,农工商部也不得不报效库平银一万两,以求向外务部和户部看齐。见“农工商部奏为拟请报效练兵处经费银两折”,一档馆:农工商部档案全宗;练兵处与直隶袁世凯的紧密利益联系,外人Stephen R,Mackinnon有所研究,见其论著Power and Politics in Late Imperial China:Yuan ShiKai in Beijing and Tianjin(Berkeley,Los Angeles &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该文认为,“在供应新增军队军饷方面,只有直隶总督袁(世凯)得到练兵处的援助”,见该文第108页。
[148]《致武昌端署制台》,《张之洞全集》第258卷,“电牍”89,第9118页。这两封密电均透露京师言官激烈地反对练兵派款的方案,张之洞说,“此事枢府及外廷人人皆痛言其谬,言官谏阻者五人,语皆悚切”,“然众言官已直言之矣,京师大小臣工皆以此为忧,专望外省匡救。仁和素缄默,此次亦向邸力争”,见该书第9121、9125—9126页。
[149]此消息见诸于《泰晤士报》(Tiems),此转见Stephen R.Mackinnon前揭文,第110页。张之洞的应对方案是“外省但就此次户部奏各条,量力筹办,即可交卷,至前案以缓复为妥,切切。此众要人屡次面言者也。总之,本初乃是借俄事而练兵,借练兵而揽权,此外流弊,不敢尽言”,《张之洞全集》,第9125页。
[150]转引自何汉威前揭文,第100页注释。
[151]《清史编年》第12卷,第311、326页。
[152]《清史编年》第12卷,第350页;《德宗实录》卷532,第5页;张之洞的移厂计划详见《会筹江南制造局移建新厂办法折》,《张文襄公全集》第62卷,台湾文海出版社1963年据北平楚学精庐1937年藏版影印,第2—18页。
[153]《北华捷报》等英文媒介对铁良之行的报道较为详细,此处参考North China Herald andSupreme Court and Consular Gazette,26/81904,P.471;16/9/1904,P.641;7/10/1904,P.811;21/21/904,P.1247;North China Daily News,12/10/1904,P.5;14/10/1904,P.5;15/10/1904,P5,转见何汉威前揭文第95页;《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9页;朱彭寿:《旧典备征安乐康平室随笔》,第188页;冯恕:《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建威将军前江宁将军予谥‘庄靖’满洲穆尔察公墓志铭》拓本,中国社科院《近代史资料》编辑部主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四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3284页。
[154]《致京化石桥吏部张玉书译出转送署户部大堂赵尚书》,《张之洞全集》,“电牍”90,第9187页。
[155]《致苏州端抚台》,《张文襄公全集》第190卷,“电牍”69,第17页。
[156]《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4—225页。
[157]《湖北》,《警钟日报》第215号,1904年9月7日。
[158]《钦差大臣铁奏请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派员经理情形折》,《政艺通报》,光绪乙巳,“政书通辑”第1卷,第4页;亦见《钦差大臣铁侍郎良奏请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派员经理情形折》,《申报》1905年1月26日。着重号系笔者所加。
[159]《孙廷林见恶于鄂督》,《申报》1905年5月15日。
[160]《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9页。
[161]铁良在江苏期间,巡抚端方与其发生争执,端方认为铁良如此搜刮,如果苏省发生意外,费用将安出?《纪铁侍郎在苏筹款事》,《大公报》1904年10月18日。由于端方等人的抗议,1904年11月清廷给他发来谕旨:“该侍郎行抵江南……仍将经过地方营务留心查看,至各省司库局所一切款目,毋庸调查,著即责成该省督抚认真整顿”,该谕旨与铁良在京时接受的任务相互矛盾,可见各省反对之激烈,见《德宗实录》卷536,第12页,光绪三十年冬十月丙寅(1904年11月28日);铁良在湖北并未介入该省的财政,见《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9页。
[162]《某督拟约各督抚合劾膏捐督办》,《申报》1905年11月17日。
[163]据笔者掌握的资料,瑞澂在庚子年之后外放的第一个官职是九江道,在九江道任内,张之洞运作的湘鄂赣皖四省合办土膏统捐已经见效,两广地区的土膏统捐也已开始,瑞澂作为江西九江道应知晓此事;其后不久就由九江道任移任上海道,《清史稿》列传及《清代重要职官表》等官书对瑞澂这段履历有所记载。有人参考上述官书以及许云撰《访辛亥年湖广总督瑞澂的夫人》等材料,认为庚子年以后瑞澂的经历如下“二十六年,庚子之役,联军入京,组法庭于顺天,推为临时地方审判官,后出为九江道,有治声;移上海道,沪地交涉繁,瑞澂应付缜密,颇负持正名,尤专意警政,中外交诵其能”,见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瑞澂》,《传记文学》第40卷第4期。这段记载说明,瑞澄在上海和九江均有不凡政绩,瑞澂有条件和可能向铁良建议举办八省土膏统捐的事情,在何处提供这种建议,提供的信息途径是什么,限于资料条件,这是本书目前无法解决的。
[164]《孙廷林得办宜昌土膏统捐》,《申报》1905年6月16日。孙、柯二人早先即有结纳,两人关系非浅,《清史编年》(第12卷)记载,1903年4月份孙廷林为湖北候补道,护理江西巡抚柯逢时委任其为景德镇瓷器公司总办(见该书第308页)。故柯氏甫任督办土药统捐大臣即展开运动,为孙廷林解困开脱,土膏统捐局差事权力巨大,有黜陟分局委员之权,结果孙廷林又如愿以偿。
[165]何汉威一文主要侧重在铁良考察苏州、上海、南京等地的财政问题。何汉威前揭文,第103、106页。
[166]《钦差大臣铁奏请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派员经理情形折》,《政艺通报》,“光绪乙巳·政书通辑”第1卷,第4页;亦见《钦差大臣铁侍郎良奏请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派员经理情形折》,《申报》1905年1月26日。《东方杂志》第二年第一期所载此折的用语与《政艺通报》所刊有所不同,前者所用标题为《练兵大臣兵部侍郎铁奏请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派员经理情形折》,且内中有这样一句话为后者所无:“其余溢收之数均著另储候解,专作练兵经费的款,不得挪移。”查户部和财政处的会奏议复折件,确有此语,媒介刊布疆臣奏折时多有不甚完整者,须相互参见,方可断论。
[167]《督办土药统税大臣柯奏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开办日期折》,《东方杂志》第2年第10期,1905年11月21日。
[168]据Stephen R.Mackinnon研究,练兵处等机构的设置,是要把人和财从其他各省导引至中央所在的直隶的一个举措和借口,见Stephen R.Mackinnon前揭文,109页;何汉威前揭文亦指出,练兵处的组织多仿照袁世凯的军事施政而建构,练兵处的成员多来源于袁世凯经营的体系,有些媒介言论对铁良南巡的目的,即称其抽南方之财练北方之军。张之洞在京时对此已洞见无余,见《张之洞全集》第258卷,“电牍”89,第9118—9119、9125—9126各页。
[169]在各省反击的运作中,张之洞实属督抚阵营中的殿军,这不单是湖北省岁失巨款一因,溯源求解,尚有更深入的隐情,陈夔龙著《梦蕉亭杂记》所言实亦道破天机,“葵卯张文襄内招,两宫拟令入辅,卒为项城所挤,竟以私交某协揆代之,文襄郁郁,仍回鄂督任”,可为一语中的,诚为确论。见《梦蕉亭杂记》第2卷,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第26页。
[170]虽然上谕要求由财政处和户部来专门办理此事,但一档馆存档的各类全宗中,练兵处档案中却有关于八省土膏统捐讨论的折件,其内容与对外刊发的稍有区别。
[171]《钦差大臣铁奏拟请试办八省土膏统捐并派员经理情形折并廷寄一道》,《大公报》1905年2月9日。
[172]《财政处、户部会奏遵旨筹议八省土膏统捐请派大员管理克期开办折》,《申报》1905年4月18日;“财政处、户部会奏遵旨筹议八省土膏统捐请派大员管理折”,《东方杂志》第2年第7期,1905年8月25日。
[173]《致京化石桥吏部张玉书译出转送署户部大堂赵尚书》,《张之洞全集》,“电牍”90,第9187页。
[174]《致京户部赵尚书》,《张之洞全集》,“电牍”90,第9194页。
[175]《致京户部》,《张之洞全集》,“电牍”90,第9209页。由于铁良介入这一问题且在短期内即有奏议,这与赵尔巽关注的时间距离较近,两者之间是否有某种机缘,限于史料目前尚无法确断。
[176]《湖广总督张宫保遵饬查核改办八省土膏统捐札文》,《申报》1905年1月21日。按:湖北省巡抚此前刚被裁撤,江苏与江淮分治亦于酝酿中,且有争议。
[177]《湖广总督张宫保遵饬查核改办八省土膏统捐札文》。张之洞要求参与调查的机构有:湖北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盐法道、江汉关、宜昌道、善后局、牙厘局和宜昌土膏局等。
[178]《致江宁周制台、苏州效护院、广州岑制台、张抚台》,《至安庆诚抚台》,《张之洞全集》第261卷,“电牍”92,第9288、9295页。
[179]同上。除了财政本身的原因,张之洞反对举办八省统捐是否还有其他原因?联系到兵工厂的扩厂经费问题,张之洞不能无虑,袁世凯挟持之下的练兵处对设立北厂较为积极,八省土膏统捐与此有直接的关系,如何对三厂的经费进行合理的配置,一直是张与中央分歧的重要问题。极力反对八省膏捐或许也与此事有关。
[180]《张文襄公(之洞)年谱》,第229页。张之洞在1907年时称,湖北铜圆减铸及膏捐改章两项,大宗来源骤短三百万;各省财权流失的原因,张之洞毫不犹豫地归结于刚毅、铁良南下,柯逢时督办膏捐,陈璧考察铜圆等。见《湖北财政困难》,《大公报》1907年3月13日;《张香帅电陈财政情形》,《大公报》1907年6月22日。
[181]《督鄂拟挽回膏捐》,《申报》1905年5月5日;《土膏统捐之影响》,《申报》1905年5月11日。
[182]《论八省土膏统捐事》,《申报》1905年4月19日。
[183]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藏:《张之洞紧要折稿》;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职官履历全编》,华东师大出版社1997年,此转引自欧阳红:《张之洞幕府研究》,中山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论文,2001年,第8、64页。对于拜认门生,1906年3月初,某侍御曾有封奏要求禁止此风,以杜植党营私之弊,但风气已成,改之极难。《大公报》1906年3月3日。
[184]《江西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入部·统税”,第1—3页;《光绪朝东华录》,第5012页;《清史编年》第12卷,第306页。
[185]《柯中丞督办八省膏捐之原因》,《申报》1905年4月26日。亦有一说,谓柯逢时得到督办八省土膏统捐大臣一职系端方和铁良密保,此恐访事员之推测,非证实性报道,此备一说,以作参考,见《柯中丞又萌退志》,《申报》1905年6月18日。
[186]《柯中丞拟辞督办膏捐》,《申报》1905年5月4日。其实,鸦片税官并非“无聊职位”,而是肥缺,时人赋诗曰“昔年禁鸦片,土贵黄金贱,去年税洋药,民苦官更乐。千取百,万取千,朝廷岁所入,宁是夷人钱?重曰税,轻曰厘,府库日以瘠,囊櫜日以肥,坐关之吏肥如牛”,见朱维干:《福建史稿》(下册),转见王金香前揭文。
[187]《柯抚辞办膏捐差未允》,《申报》1905年5月28日。
[188]《柯中丞抵鄂》,《申报》1905年5月10日。
[189]《八省膏捐定设三大卡》,《申报》1905年5月16日;《鄂省膏捐总局将次开办》,《申报》1905年6月3日;《饬造土膏统捐清册》,《申报》1905年6月10日;《柯中丞致军机处电》,《申报》1905年6月12日;《柯逢时奏设土膏统捐设局事宜》,《申报》1905年6月27日;《芜湖道办理皖省膏捐》,《申报》1905年7月16日;《八省土膏统捐局落成》,《申报》1905年7月31日;《派吕承瀚为八省膏捐总文案》,《申报》1905年8月31日;《财政处咨查鄂省提拨土膏捐实数》,《申报》1905年12月31日。
[190]《粤督不允膏捐改章》,《申报》1905年2月13日。反对膏捐改章的重要背景除了顾念地方财政利益以外,另一个直接的原因是两广正在为肃清广西变乱而用款甚巨,这一用项直到1905年10月份才告一段落,岑春煊也因匿患有功而被授以太子少保衔,李经羲也获优叙,见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李经羲》,《传记文学》第40卷第4期。
[191]《奏请分拨西省膏捐》,《申报》1905年10月2日。
[192]《前抚柯中丞交部议处》,《申报》1905年6月8日。
[193]《柯中丞又萌退志》,《申报》1905年6月18日。
[194]《某督拟约各督抚合劾膏捐督办》,《申报》1905年11月17日。
[195]懋谦:《柯逢时》,载刘铁冷、蒋著超编:《民权素》第1集,民国三年4月,《丛刊》续编,第551号。
[196]沈惠风:《眉庐丛话》,《丛刊》续编,第635号,第58页。
[197]《桂抚奏请自办膏捐》,《申报》1905年5月13日;《桂抚李奏陈广西土捐不便归宜昌统收电稿》,《申报》1905年5月25日。
[198]《桂抚致柯中丞电》,《申报》1905年6月10日。
[199]《奏准广西膏捐归本省拨用》,《申报》1905年6月16日。
[200]《电复赣抚办理膏捐情形》,《申报》1905年3月18日。
[201]《设局收捐》,《申报》1905年3月27日。
[202]《光绪三十二年度度支部奏复川督筹议土药统税新章折》,《东方杂志》第3年第11期,1906年12月10日。按此处税率当指川土出境的税率。
[203]秦和平著:《四川鸦片问题与禁烟运动》,四川民族出版社2001年,第25—33页。
[204]《蔡乃煌致赵尔巽》,时赵尔巽当为户部尚书,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81/418。
[205]《蜀商请核减土膏统税》,《申报》1905年10月8日。
[206]托马斯·D.莱因斯:《改革、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1900—1908年中国的禁烟运动与英美的影响》,该文载《近代亚洲研究》1991年第25期,译文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5辑。
[207]《柯逢时奏土膏统捐设局事宜》,《申报》1905年6月27日。
[208]《柯中丞奏八省土膏统捐大致办法并开办日期折》,《申报》1905年7月7日。
[209]就当时来说,八省土膏统捐是一个习惯化的称谓。但财政处在研究这一问题的文件中,特别给予更正,建议正式的称谓是“九省土膏统捐”,该折说:“原折所指统捐省份系在苏淮未分省以前,今应改为两湖、两广、江苏、江淮、江西、安徽、福建九省合办……”见《财政处奏为遵旨筹议土膏统捐事请特派大员管理克期开办以裕饷源折》,一档馆:练兵处档案全宗。该折在正式刊布时将这一段文字删去,原因大约是苏淮分省在当时尚有争议,缘其分省之说纯系清廷练兵筹款之需要,而地方督抚对此却极有看法。
[210]《财政处、户部奏为八省土膏统捐宜并力筹办拟将收支各数饬由总局汇核分晰开报折》,1905年11月19日具奏,一档馆:财政处全宗档案。此折未见刊发。
[211]《财政处、户部奏为八省土膏统捐宜并力筹办拟将收支各数饬由总局汇核分晰开报折》,1905年11月19日具奏,一档馆:财政处全宗档案。此折未见刊发。
[212]《拟办北九省土膏统捐之传闻》,《申报》1905年7月10日。该消息访自北京,谓其“传闻”,估计较有可能。
[213]《北九省膏捐之议未决》,《申报》1905年7月17日。
[214]《财政处、户部会奏议复各省膏捐办法折片》,《东方杂志》第3年第7期,1906年8月14日。此次税章之更改以及统捐范围之扩展极为蹊跷,柯逢时的奏折应是内廷嘱托,他自己仅限于具体计划的研究,并负责拟稿;而且未见户部插手,独财政处讨论议覆,于1906年5月下旬奏上允准。亦见《财政处奏定膏捐章程》,《大公报》1906年5月18日。
[215]《致荆州孙道台》,《张之洞全集》,第9489页。
[216]《安徽全省财政说明书》,“岁入部”第七节,“抵补土药税加价”。
[217]《致荆州孙道台》,《张之洞全集》,第9487—9488页。
[218]《鄂督请改膏捐章程》,《大公报》1906年6月11日;《条陈改良膏捐办法》,《大公报》1906年6月22日。
[219]据何汉威先生考证,1960年以来,学界对流行经年的晚清地方督抚专政论质疑较多,论者多认为,中央既未如过去所说的大权旁落,督抚也不是为所欲为。批评督抚专政说最全面的论著是刘广京:《晚清督抚权利问题商榷》,载刘广京著:《经世思想与新兴企业》,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255—293页;以及王尔敏:《淮军志》,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347—389页;Stephen R.Mackinnon,Power and Politics in Lete Imperial China:Yuan Shikai in Beijing and Tianjin(Bekeley,Los Angeles & 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esp.P.61;Daniel H.Bays,China Enters the Twentieth Chang Chih-tung and the Issue of a New Age,1895-1909(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78),esp.P.4等。何氏观点见前揭文。
[220]即就本文所关注的练兵问题而言,练兵处虽是中央特设统筹全国练兵的中枢,实则与袁世凯私人机关无异,其部将王士珍的行状中说“其编定营制,厘定饷章,及军屯要扼,皆公(指王士珍——引者)及冯、段诸公主之,王大臣画诺而已”,见《碑传集补》,卷末,尚秉和:《德威上将军正定王公行状》。
[221]黄华:《纪江春霖》,载《国闻周报》第13卷第35期,1936年9月。该文透露,江春霖参袁世凯的奏折中,对袁世凯交通权贵,援结朋党的内情均有揭露,他称袁世凯“前后保举内外大员,如民政部侍郎赵秉钧、农工商部侍郎杨士琦、外务部侍郎梁敦彦、右丞梁如浩、大理院正卿定成、顺天府伊凌福彭、直督杨士骧、吉抚陈昭常、皖抚朱家宝等,皆执贽称门生,为引进私属之罪;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为谱兄,江督端方为契友,赣抚冯汝騤为亲家,鲁抚袁树勋为宗姓,豫抚吴重熹为世交,为纠结疆臣之罪;北洋新军为直省冠,世凯既入军机,引起门生杨士骧代为直督,诸事不得自专,悉皆受其节制,为遥执兵柄之罪”等。
[222]吴汝纶编:《李文忠公(鸿章)全集》,第1281—1282、3137—3142、3155、3293等各页,《丛刊》续编,第70辑;李圭:《鸦片事略》,第74—79各页。
[223]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岳麓书社1985年,第404、896各页。
[224]宋恕:《六字课斋卑议(初稿)》,变通篇,《官烟章第二十七》,见胡珠生编:《宋恕集》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第28页。
[225]《台湾禁烟章程》,共计14条款,总督向外发布的时间是明治30年2月30日,国内首由《福报》刊出,后又被《集成报》转载,见《集成报》第4册,1897年6月4日,影印本,第190—192页。
[226]《户部议覆请征铺税药牙折》,《集成报》第30册,1898年4月5日,影印本,第1680—1776页。
[227]《致军机处、外务部、户部、保定袁制台、江宁刘制台》,《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第5780—5781页。
[228]刘坤一、张之洞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丛刊》续编,第471号,第175—181页。
[229]《度支部奏统筹禁烟事宜及土药税仍旧办理折》,《东方杂志》第4年第2期,“内务”,1907年4月7日,第46—48页。
[230]英国驻华使馆参赞黎枝:“报告中国禁烟事宜说帖”,录自“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外交报》第228期,1908年11月28日。
[231]《致军机处、外务部、户部、保定袁制台、江宁刘制台》,《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第5780—5782页;《致京袁制台、江宁刘制台》,同上书,第12825—12826页。
[232]《贝子溥奏敬陈管见上备采择折》,一档馆:总理练兵处档案。
[233]英国殖民部档案:CO133,《香港蓝皮书》,20世纪初年各卷,转见石楠:《略论港英政府的鸦片专卖政策:1844—1941》,《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6期。
[234]《京师议办膏捐总局》,《申报》1905年3月6日。
[235]《粤办膏捐》,《申报》1904年5月27日;《粤东谭屑》,《申报》1904年5月28日;《丹荔分香》,《申报》1904年7月10日;《粤垣杂志》,《申报》1904年7月16日。
[236]《鸦片专卖将见实行》,《大公报》1906年2月15日。
[237]《中英参酌洋药专卖章程》,《大公报》1906年3月15日。
[238]《致江宁刘制台》,《张文襄公(之洞)全集》,第12855—12856页。
[239]《日公使提议鸦片专卖》,《申报》1905年4月16日。
[240]《阿片烟膏拟归政府专卖》,《申报》1905年5月8日。
[241]岑学吕:《三水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上),台湾文海出版社,第56页。
[242]同上。
[243]《袁督委员查台湾官卖烟膏章程》,《申报》1905年8月14日。
[244]伊能嘉柜:《台湾文化志》(中卷),中译本,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1年,第162页。
[245]陈其南:《台湾的传统中国社会》,允晨文化1987年,第242—243页,此转见王良行著:《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史论集》,知书房1997年版,第286页。
[246]陈其南:《台湾的传统中国社会》,允晨文化1987年,第242—243页。
[247]《袁督委员查台湾官卖烟膏章程》,《申报》1905年8月14日。
[248]《论八省土膏统捐事》,《申报》1905年4月19日。
[249]《戒烟说》,《申报》1906年3月23日。
[250]《论日本在台湾禁烟事》,《拿呼美报》1909年2月,《外交报》第241期,1909年5月14日。
[251]《论鸦片为中国之大害》,《万国公报》第207册,1906年4月。
[252]本社撰稿:《禁烟私议》,《东方杂志》第3年第4期,1906年5月18日。
[253]《柯逢时奏报与英外交部商办洋药税政事宜折》,一档馆:军机处录副,“外交类·中英”,胶卷编号2,案卷号186。
[254]《袁督委员查台湾官卖烟膏章程》,《申报》1905年8月14日。
[255]《论日本在台湾禁烟事》,《外交报》第241期,1909年5月14日。
[256]《袁督委员查台湾官卖烟膏章程》,《申报》1905年8月14日。
[257]《王石鹏参考台湾专卖烟膏章程》,《申报》1905年10月2、3日。
[258]《札知议除烟毒》,《申报》1906年2月3日。
[259]《粤督派员赴台湾考察鸦片、警察》,《申报》1906年8月23日;《粤督拟以鸦片岁入办理警察之传闻》,《申报》1906年8月30日。
[260]《派员赴印度研究制土制茶》,《申报》1905年5月10日。
[261]《两江委派茶土各员已过香港》,《申报》1905年6月12日。
[262]无标题,系一档馆所藏:政务处第2794号档,约计1905年11月份咨呈,附周馥奏片,该奏片称:“欲知印度办法,非派专员切实考察不知详细。凡私家记载仅得崖略,《星轺日记》仍未详明,本署大臣于今年三月委派郑道世璜赴锡兰、印度考察茶叶,饬其并将印度洋药征税办法查明具报。”
[263]外界所看到的郑世璜的说帖是刊于《东方杂志》第3年第2期上的“郑观察世璜上两江总督周条陈印锡种茶暨烟土税则事宜”,该文内容与周馥所上郑世璜的说帖内容并不一致,文字简略不同,有较大的差异。
[264]岑学吕:《三水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上),第46页。
[265]岑学吕:《三水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上),第51页
[266]周馥与袁世凯的不寻常关系,时人多有感知,郑孝胥即为其一,郑氏日记中有所记载“昨闻爱苍诵《南京百字诗》,曰:‘昔日一科房,今朝督部堂。亲家袁世凯,恩主李鸿章。瞎子兼聋子,南洋属北洋。金陵旧游处,瓦石响叮当’,吴人嘲周馥之作也”,中国历史博物馆编,劳祖德整理:《郑孝胥日记》第2册,中华书局1993年,第1052页。
[267]无名称,一档馆:政务处第2794号档案。《申报》的消息尽管灵通,对上述鸦片税与印度军费的内容予以节录刊报,但却有张冠李戴之嫌,将唐绍仪的来函说成是郑世璜考察印度的结果,见《江督咨称洋药专卖》,《申报》1906年1月16日。
[268]政务处第2794号档案;王伯恭:《蜷庐笔记》,第26页,转见孔祥吉:《晚清佚闻丛考——以戊戌维新为中心》,巴蜀书社1998年,第130—131页。
[269]托马斯·D.莱因斯:《改革、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1900—1908年中国的禁烟运动与英美的影响》,《近代亚洲研究》1991年第25期,译文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5辑,第14页。《字林星期周刊》1905年4月14日,第88—89、104—106页;4月20日,第133—139页;4月28日,第193—195、211—212页;5月5日,第243—244页;5月12日,第295页;5月26日,第374—375、402—403页。
[270]布伦特1904年2月6日致塔夫脱,BP,container6,转见戴维·F.马斯托著,周云译:《美国禁毒史:麻醉品控制的由来》,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7页。
[271]美国陆军部岛国事务局:《菲律宾鸦片调查委员会报告》,华盛顿特区:政府出版局1905年,第53页。转见托马斯·D.莱因斯前揭文,第13—14页。
[272]就专卖收入来说,法国在越南等地实施的鸦片专卖收入颇丰,“惟鸦片一物为法政府之专卖品,故其饷源甚巨,一千九百零四年至一千九百零七年,所得鸦片税共六十七万二千四百镑,除开支外,尚余四十二万零四百镑”,载《外交报汇编》,第92页;日本的情形亦不例外,“明治三十年度只有一百五十三万九千七百六十六元,到大正八年度,竟达六百九十四万七千三百二十二元。以后虽说逐渐减少,然而在大正十二年度也还有五百零二万二千八百零三元之多”,刘光华:《殖民地财政政策的特殊性》,载国立中山大学法科社会科学论丛编辑委员会:《社会科学论丛》第2卷第8号,1929年6月15日出版。
[273]《美使愿助专卖鸦片》,《申报》1906年2月23日。
[274]《户部奏请在土药繁盛各处设立总局仿洋药税厘并征折》,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3963—3965页。
[275]陈庭锐:《鸦片问题之结束》,译自美国《评论之评论》杂志,《大中华》第2卷第12期,1914年12月20日。
[276]《致军机处、外务部、户部、保定袁制台、江宁刘制台”,“致京袁制台、江宁刘制台》,《张文襄公全集》,第5780—5782、12825—12826页。
[277]《致江宁刘制台》,《张文襄公全集》,第12473—12474页。
[278]刘坤一、张之洞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第175—177页。
[279]《贝子溥奏敬陈管见上备采择折》,一档馆:总理练兵处全宗。
[280]《日公使提议鸦片专卖》,《申报》1905年4月16日;《阿片烟膏拟归政府专卖》,《申报》1905年5月8日。
[281]《拟设官局以贩洋药议》(嘉应黄公度先生遗著),《东方杂志》第3年第9期,1906年10月12日。
[282]《阿片烟膏拟归政府专卖》,《申报》1905年5月8日。
[283]《商部咨各省督抚文(为晓谕赴墨华工及官卖鸦片事)》,《申报》1905年12月28日。
[284]《商部为鸦片专卖事致各督抚电》,《申报》1906年2月11日。
[285]蒯光典著:《金粟斋遗集》,第302、304页,《丛刊》正编,第304号。
[286]《奏请开办官膏》,《大公报》1906年1月5日。
[287]《南省鸦片官卖先声》,《申报》1906年2月1日;《江督拟实行鸦片专卖法》,《大公报》1906年2月20日。
[288]《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严定分年禁法画一办法折》,《东方杂志》第2年第2期,1905年3月30日;《政艺通报》,“光绪乙巳”,第8—11页。
[289]《致京户部赵尚书》,《张之洞全集》,第9194页。
[290]此折并未明确地确定禁烟的年限,只是有模糊不定的说法,“数十年后,内地无复吸烟之人,而洋药土药自然禁绝”,这一期限的说法与次年八月清廷确定的“定以十年为限”截然不同。
[291]于恩德:《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台湾文海出版社1973年,第108页。
[292]这份奏折为文周纳,颇费安排,开始部分反鸦片的意味极浓烈,“窃自洋药之毒已深,土药之禁已弛,始图抵制,终至泛滥。内而年增数千万无形之惰废,外而年铄数千百万立罄之膏脂,国计民生两受其害。故中西智士咸谓中国欲为自强计,为致富计,均非禁烟不可”,“与其求征税之方仍不旺,不如行禁烟之策,害可永除”;奏折中有一句话当为关键,即“一禁则百难毕集”,可供选择的方案自为推行“寓禁于征”,不过折中已改为“官膏专卖”。见《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严定分年禁法划一办法折》,“内务”,《东方杂志》第2年第2期。
[293]《时报》1906年3月21日。国内的媒介比《时报》更早地关注到此一问题,但在报道时,碍于时流,不得不作了巧妙的处理,“据西报云:某省因创办洋药专卖事宜,已由英国定造烧膏机器一具,价值更计四十万元。闻此种机器每日可出烟膏三十万斤”,见《实行洋药专卖之先声》,《大公报》1906年3月18日。
[294]中国历史博物馆编,劳祖德整理:《郑孝胥日记》(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051页。1909年2月的上海万国禁烟会上,郑孝胥为中国首席会议代表端方拟定的演说词,又将鸦片专卖问题视为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然禁烟而不专卖,则人数无可调查,即政令权力无可设施”,《中国代表端午帅演说词》,《申报》1909年2月2日。
[295]《申报》1906年9月23日报道了朝廷于20日发布的禁烟上谕:“自鸦片烟弛禁以来,流毒几遍中国,吸食之人废时、失业、病身、败家。数十年来日形贫弱,实由于此,言之可为痛恨。今朝廷锐意图强,亟应申儆国人咸知振拔,俾祛沈(沉)痼而导康和,著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割除净尽。”该上谕发布10天以后,驻华英使朱尔典以惊讶的心态评价该政策变化:“数年以来,中政府方欲搜此(指鸦片税饷)以归中央,盖或为朝廷所用,或为地方要需(如修浚上海浦江之类),或还各省所举之债。现今中国国帑即已如此,一旦实行禁烟,必至财力不济,较之印度政府之弃其饷源实有过之。况山、陕、川、滇四省,固以盛植罂粟为农业,一旦禁之,有不异常掣肘也!”见《驻华英使朱尔典致英外部大臣葛雷公文》,《外交报》第223期,1908年10月9日,该文1906年9月30日发自北京。
[296]关于鸦片的重要地位,有学者作了这样的描述:英国人在中国发现了吸鸦片的陋习,马上在印度大量种植,以印度鸦片换取中国茶叶和白银,茶叶运至北美售得高价。19世纪英国人搞工业革命,开出汇票到已独立的美国买棉花,美国人则凭藉英国汇票到中国买茶叶,中国人然后以汇票购食鸦片,不够则以白银补足;英国人以中国白银买到生丝,用不完的白银则又运回印度铸造银币,丝茶运回欧洲发大财。这是澳洲学者黄宇和先生描述的英国鸦片的“妙用”。参见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黄宇和教授未刊稿:《全球一体化旋风中的近代中国:从叶名琛档案谈起》。在英国鸦片政策改革之前,单就对印度饷源而论,鸦片的“妙用”仍不逊色,根据英国《斯丹达报》1906年10月29日对鸦片与印度财政关系所供资料,举证如下表:
1899—1906年印土出口与印度所得饷额表价值单位:镑
资料来源:《论中国禁烟》(译自英国1906年10月29日《斯丹达报》),《外交报》第167期,1907年1月18日。
[297]托马斯·D.莱因斯:《改革、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1900—1908年中国的禁烟运动与英美的影响》,该文载《近代亚洲研究》,1991年第25期。此结论依据之史料有四:即《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下册),第1238页;唐绍仪:《在英国禁烟委员会上的演说》(1909年2月12日,伦敦),载《中国之友》第26号,1909年4月;《中国(第1号)1908年》,英外交部《有关西藏的进一步报道(第3号)》;玛格丽特·利姆《英国与印中鸦片贸易的终结(1905—1913)》(未刊伦敦大学博士论文1969年)。近人岑学吕编:《三水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在记叙1905年9月以后,谱主与唐绍仪的有关活动时,也多强调唐氏对朝廷决策的影响,见该书第56—57页。
[298]马丁·布思:《鸦片史》,第179页。文中认为:“1906年,在英国声明的促进下,中国皇帝宣布了一个律令,要求禁止吸食鸦片并关闭所有的烟馆”;民国时期的禁烟名士罗运炎在其《中国烟禁问题》(大明图书公司,1934年)也持此观点;蒋秋明、朱庆葆:《中国禁毒历程》引述罗运炎的材料同样坚持认为,英国政府在议会辩论之后立即给中国一个照会,影响中国的禁烟决策。
[299]这一点,在禁烟政策史和基督教传教士等问题的著述中尤为明显,于恩德所撰《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更具代表性。
[300]译文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5辑。这是其博士论文《1900—1937年中国与国际的鸦片政策:改革、税收和不平等条约的影响》(未刊,克莱尔蒙特研究院,1981年)中的一部分。
[301]1906年9月20日清廷发布禁烟上谕,10天之后朱尔典就上谕问题向英国外务大臣葛雷作了第二次汇报,认定“此次宣播谕旨,实为唐侍郎绍仪所提议,唐在印度得闻鸦片详情,彼与印度财政员柏嘉及印度政府各员……印度部大臣马黎,近在下议院演说,足见其有意于此,意谓华人既求助于英,亟欲禁烟,而愿停运印度洋药也”,见《驻华英使朱尔典致英外部大臣葛雷公文》(1906年9月30日自北京发,11月17日到),《外交报》第223期,1908年10月9日。
[302]赵淑雍:《人往风微录》中认为“(唐绍仪)复去高丽,随袁世凯主持交涉,因与英使朱尔典为莫逆交”,见《古今》(半月刊)第19期,1943年3月。
[303]岑学吕:《三水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上)(以下称《年谱》),台湾文海出版社,第46页。
[304]《年谱》,第56页。
[305]长期以来唐与袁的关系至为密切,关于两者之结纳情况,夏敬观研究后认为,“绍仪初游朝鲜,值袁世凯充商务督办兼理交涉事宜,一见契合”,“绍仪留美久,特娴习国际情势,赖袁世凯援引,一跃而位登卿贰,私恩最深”,见夏敬观:《唐绍仪传》,《国史馆馆刊》第1卷第2号,1948年3月;李恩涵先生也持同样的观点,见李恩涵:《唐绍仪与晚清外交》,“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3年第4期。
[306]《年谱》,第56页。
[307]刘坤一、张之洞:《江楚会奏变法三折》,《近代中国史料辑刊续编》第471号,台湾文海出版社,第175—181页。尽管1902年7月,法国和德国商人提出“请不论洋药、土药,概由商人熬膏发卖,获利均分”的诱人计划,且“谓每年中国可得两千余万,足敷赔款”,但张之洞以“虑其深入腹地扰民滋事”为由,未加允准;在此期间,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亦建言张之洞:“官熬烟膏,可筹巨饷”,张同样未作首肯。可见,“官局烟膏专卖”自“江楚会奏”之后,中外朝野人士均甚看重,但亦仅限于思想和言论层次,并无见诸行动。见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156页。
[308]此类纠纷和英国的抗议主要见诸各种媒介的报道,例如:《(户部)奏请开办官膏》,《大公报》1906年1月5日;《中英参酌洋药专卖章程》,《大公报》1906年3月15日;《实行洋药专卖之先声》,《大公报》1906年3月18日;《某国干预膏捐之纠葛》,《大公报》1906年3月19日;《电覆岑督膏牌费事》《(商部)咨查各省鸦片》,《大公报》1906年3月27日;《商务汇志》《外务部覆江督言鸦片专卖事》,《外交报》第136期,1906年3月25日等。时至1906年11月份《泰晤士报》仍对中国的鸦片专卖事宜耿耿于怀,见《西报对于中国禁烟之评论》,《申报》1906年11月25日。
[309]唐绍仪署外务部侍郎(1905年11月16日)之后,毕力从事的外交谈判主要有:参与中日东三省善后会议谈判,约至12月29日前后;与俄使璞科第谈判东北善后问题,1906年1月23日开始,约至1907年8月;同时与英使萨道义谈判西藏问题,1906年4月初4日签约画押;2月25日至6月20日与法使谈判南昌教案问题;另外,1905冬与英使朱尔典、濮兰德议沪宁路管理权问题,至1907年3月时仍无具体协议;1906年7—9月与中英公司谈判广九铁路借款合同。如上谈判事项,见李恩涵前揭文。这些谈判,诚使其获誉非少,出使英国的汪大燮即至为佩服,“唐少川实当今外交最高等之人,有心思,有手段,不多见也”,见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42页。另据近人刘彦在其《中国近时外交史》中认为,袁世凯以增大中央财源为主义,致使中英鸦片问题谈判失败。此为一说,史料不足,存疑。
[310]《申报》1906年11月18日在《美教士入都提倡禁烟善举》一文中,隐约也提到此事:“外部侍郎唐绍仪拟派人赴各省普劝众人戒烟,并云,以后数年中国办理禁烟一事亟需有人设法相助也。”
[311]李文认为:“同年(指1906年——引者)九月廿一日,唐氏虽然转任为邮传部左侍郎,主管铁路与邮政等事,但仍兼署外务部右侍郎及会办税务大臣;并实际主持清廷禁绝鸦片流毒的计划”,“同时期内唐绍仪也极力敦促政府采取有效地禁绝鸦片流毒的措施。光绪卅二年十月十五日,上谕颁布唐氏草拟的禁烟章程十条,定期十年完成禁烟;先一日,外务部并以节略递交英使,请其合作。此后唐氏又奉命全权办理此事”,见李恩涵前揭文,第82、103—104页。
[312]《纪奉谕限期禁烟原因》,《申报》1906年10月19日。按此文中“电奏”用语不确,事实大误,汪折并未以电报形式传递,奏折拟具后仅凭国际邮政途径达于朝廷,历时月余。上海图书馆编的《汪康年师友书札》中,汪大燮对中英间信函传递所需时间屡屡提及。
[313]《论禁烟与外交之关系》,《外交报》第147期,1906年7月6日。
[314]征引按语见《论鸦片贸易》《记鸦片贸易问答》,《外交报》第152期,1906年8月24日。朝廷认为《外交报》报道的信息错误率较多,未可遽信,且准备收归官办,见《〈外交报〉拟归官办》,《大公报》1906月4月22日。
[315]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下文称《书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61页。
[316]莫氏于1906年9月8日写信给瓦·姬乐尔,信中称“鸦片问题毫无进展。莫莱的令人赞叹的演讲和《泰晤士报》上的同样令人赞叹的社论都已经由外务部一位姓杨的人译成了中文(我已经把它们拿给唐绍仪看了),现在已为中国人所熟知。但是中国人对于这一质问感到非常难办,他们目前无意限制他们的鸦片税收”,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464页。
[317]《书札》,第858—859页。
[318]1906年11月前后,汪大燮即道出自己的担心:“兄自上折请禁烟时,即筹至此不敢遽,恐有阻力也。万一办不到如此,则兄亦可告无罪于天下矣”,《书札》,第892—893页。
[319]《中国除烟之希望》,《万国公报》第192册,1905年1月。按美国在此以后承当了发起东亚鸦片问题调查和上海万国禁烟会议的重任,“意外地”走在英国之前。
[320]《书札》,第859页。
[321]《书札》,第858页。
[322]汪于6月25日拟就两函,一通专致善化帅(汪称瞿师),函内语气,表面为与其弟言事,实则道与瞿鸿禨听,涉及英、法与日本关于威海卫、广州湾事、滇缅界务事、英人出游实为外交事、波斯立宪事和禁鸦片事等。前四事属信息上达,惟有第四事迫在眉睫,信中明言:“此折(指禁烟奏折——引者)七月内必到,请代求师主持”;另一通虽同时拟就,却独立成篇,言及他事,但信首即道明其原委,“前信所以另纸者,备弟携往呈师阅看,既省多说,且更易明白,更易记得,亦可留下也”,《书札》,第858—859页。
[323]三段引文均见《书札》,第835—842、873页。刘禺生撰《世载堂杂忆》,曾述及瞿子玖开缺始末,要因即与汪康年有关。1907年,御史赵启霖奏参庆王及段芝贵献杨翠喜于振贝子各案。庆王恶名在外,对慈禧有碍,人皆以为瞿所报复。慈禧乃面谕瞿,要其在军机处多担责任。瞿闻命下,以为肃王将取代庆王,遂忘记谨慎,语及夫人。汪康年夫人、曾广铨夫人在瞿府斗牌,瞿夫人将庆王即将例霉之事言及汪、曾两夫人,汪康年与曾广铨分别从夫人处得知此信息,汪将其刊于自己在北京的小报;曾为《泰晤士报》访事员,亦将此电告《泰晤士报》。汪之小报影响稍狭,曾广铨却为此惹下大祸。见刘禺生:《世载堂杂忆》,中华书局1960年,第92页。据刘宗向:《瞿鸿禨传》记叙,汪康年为瞿氏门人,假瞿之力,设《京报》抨弹时政。庆邸佯欲乞休,瞿因密奏载沣可继,而家人泻其语于康年,康年泻其语于《泰晤士报》访员,某公使妻入见孝钦询之,孝钦惊,遂怒瞿,故被参暗通报馆,授意言官,阴结外援,分布党羽。参见刘宗向文,载《辛亥人物碑传集》第13卷。此事表面虽夫人外交,然却足证瞿与汪之密切关系。另据朱启钤撰《姨母瞿傅太夫人行述》中说“文慎最为佥邪所恶者,惟主持舆论一事。汪君康年之在沪办《中外曰报》也,远在庚子以前;汪君,文慎门下士之夙邀赏拔者也。不惟汪君,其时吴越两省名流以言论系时望者,类皆瞿弟子籍,有知遇感也”,此转见苏同炳:《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798页。
[324]汪折到达的时间,论者多主阴历八月初三日到。是根据《德宗实录》关于1906年8月3日的记载。但汪大燮信中对折子到达的时间却做了极有把握的估计,认为此折七月份必到。此前的信函往返时间,他曾多次计算过,故有此肯定的估计。奏折到达当日即有上谕似乎不可能。当时英中之间信函、文件往返的时间为30—45日(此据汪氏信函大量的记载所推算),汪折于六月初发出,最迟为七月下旬到达,距离上谕发布还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汪使于六月二十五日写给瞿鸿禨和汪康年的两封信可以到达,瞿可以充分考虑汪氏兄弟的意见,然后对禁烟决策施加影响。由于档案阅读的限制,如上分析仅属推测。
[325]民国时期罗运炎著《中国烟禁问题》和马丁·布斯所著《鸦片史》,两书均认为英议会结束后,英外交部立即给中国发去照会,英国愿意与中国就鸦片问题谈判。后来研究者也据此引述。笔者查阅有关档案,仔细翻检当时主要的报纸报道,均未发现有如此照会,倒是有几则报道可旁证此事之有疑问。首先是《万国公报》在1906年7月(第210册)《鸦片毒之源流》一文中说“英国善士则不愿久待,故于新议院集议时,特提此款(即要求政府禁烟——引者),不欲再留此遗憾。而政府则谓:必俟中国实有与人民除害之心,而后可允”。其次,《申报》于1906年12月25口的第3—4版,分别报道了两则禁烟消息,兹录如下:【1】《英外部对于中国禁烟之评论》初七日(即西历12月22日——引者)伦敦电云:英外部爱华德·格雷伯爵在下议院宣言,英国已通告中国,谓若有拟定鸦片进口及抽税之办法,则英国当表同情,预备商议;且自发照会后,已接到中国所拟之办法矣。译自《字林西报》。【2】《西报访员报告京津禁烟情形》西十二月北京访函云:日前驻京英公使朱尔典到外务部会晤庆亲王,告以中国如实欲在其境内禁止鸦片烟,则英政府愿助中国办理。政务处拟定之章程十条,已于两日前送交英公使,电达英政府矣。另外,据《申报》1907年4月17日对禁烟条约签字一事的报道称,“当庆邸未病之初,曾偕那、瞿两中堂往英公使府会议鸦片烟进口递年减数一节,当时英使朱尔典适接印督来文,于我国禁烟一事颇为反对,故英使未遽允诺,彼此往返磋商数次,渐有端倪,而庆邸已请病假,此事遂从缓办理矣。”査《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所载外交函件,1906年10月17日发自伦敦的《英外部大臣致驻美英使达兰公文》也称:美要求英国协同调查远东鸦片事宜及禁运鸦片等事,“本大臣谓须商之于印度部,乃可答复”,见《外交报》第223期,1908年10月9日。
[326]李恩涵前揭文,第84页。
[327]刘彦:《中国近时外交史》,第506页,此转引自陈志奇:《中国近代外交史》(下),台湾天南书局1993年,第1160页。
[328]仅有一个例外,王宏斌先生在其《禁毒史鉴》一书中,认定杜布西等人的联合请愿“对于当时清政府将要发动的全国性禁烟运动应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论出语谨慎,未对它是否影响禁烟上谕的制定作出判断。该文怀疑请愿书是否递达清廷,或留中不发,但未确论,这是目前所见到的对杜布西上书问题较为深入的探讨。按清制,奏疏“留中”有两种性质,“一为重视其事,因办法未定,暂不发出;二为认为无价值,置之不理……又留中办法亦有两种:一留于宫中,二留于军机处,如封奏之件而又留于宫中,则军机大臣亦无从寓目矣”(岑学吕:《三水梁燕孙先生年谱》,第61页),杜布西联络1333人上书,事非寻常,但送达枢廷迟延,禁烟谕旨颁下,遂可发抄,无留中之理。深入发掘,亦可从《大公报》有关内折是否发抄的报道情况来推论,“向来内阁每月收到之折片,惟外折发抄,内折悉秘不宣。凡各省督抚、将军之折为外折,京中各衙门之折为内折。今年因有人向军机王大臣建议,谓内折有关系政治者甚多,除应秘密外,余应宣布以供考求。然近来于内折连日所奉朱批,虽一律发抄,而奏折则仍多秘密,甚至有与外交毫无关涉之事亦不宣布,或谓如吏部之补缺、处分,户部之报销等事,多有不可使外人得知者,且军机章京,即六部中人,如一律宣示于本衙门,同事多有不便,故仍设法搁起云”,见该报1906年1月4日。据此报道来看,如果属于正常情况,外折无不发之理,端方之咨文以及杜布西之上书请求一事应该公诸于众,故《申报》后来才可以报道。
[329]《苏州关道致杜教士函(为禁止鸦片事)》,《申报》1906年12月15日,该报道首先称:“前奉南洋商宪札开准外务部咨:八月初九日接准咨称,据美国教士杜布西暨英、德等国教士等呈称,鸦片本为药品……”此可确证,外务部于8月9日方接到杜布西等拟定的请愿书及南洋大臣端方请示上奏的公文。1906年8月,端方继任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参见【美】慕恒义:《清代名人传略》(下),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16页。
[330]《美教士入都提倡禁烟善举》,《申报》1906年11月18日。
[331]“中国中省、北省、西省、山东及香港英教会各主教具禀英国干德堡大主教,其意欲请转达英政府核议中称,鸦片与政府之种种关系,因鸦片为害剧烈,致华人均怨恨英国及各教会云云……”《主教禀请英政府禁止鸦片出口》,《盛京时报》1906年11月13日。该报道并且记叙了香港英主教霍亚等人向港督递交联合请愿书的事情,该“禀词”除了霍亚签字以外,尚有多数教士具名,“所称各国现均拒敌鸦片,香港亦应就认捐、专卖之例悉行除去……故望政府勿以区区之税致受人轻视而遭毁谤”。该报17日在题为《英教士请禁鸦片贸易》的报道中,对来国内的传教士集体上书的影响问题作了说明,“(英国)康大教士将此函转交外部,请禁英商贩运鸦片至中国,乃外务大臣援印度总督之言以答之曰:‘清国上谕严禁吸烟并欲专卖鸦片等事,政府知之而未接照会,故难奈何云云”。
[332]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968页。
[333]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90页。
[334]同上书,第890、903页。
[335]《汪康年师友书札》(一),第968页。
[336]《出使英国大臣汪奏革除烟祸折》,《盛京时报》190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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