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与直接生产部门发展的时序安排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增长战略时都极为关注的问题。在基础设施的发展理论方面,代表性的有罗森斯坦·罗丹主张的“大推进”式“优先发展论”和赫希曼的“压力论”。
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践模式主要有超前型、同步型和滞后型三类。
超前型是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于直接生产活动超前一个时期,代表国家如英国;同步型是指基础设施与生产消费引起的需要相适应,直接生产部门与基础设施的形成和扩大同步发展,代表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瑞典;滞后型指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于直接生产部门,代表国家如前苏联、东欧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体制和当时城市建设指导思想的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缓慢。城市基础设施被认为是非生产性建设,所以在“先生产,后生活”和“把消费城市建设成为生产城市”思想的指导下,国家和城市都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安排在固定资产投资的最后,结果造成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偏低、建设规模较小、欠账越积越多,城市基础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改革开放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城市政府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全包全揽者逐步向城市基础设施的决策者、规划者和监督者转变。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方式趋向多元化和多样化,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承载能力得到有力加强,服务功能有了显著改善和发展。近年政府为顺应人民期盼,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造福广大群众,于2013年9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及充电桩、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设市城市应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建设,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特别要求要优先加强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力争完成对全国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4]
总之,优先发展基础设施意义深远。对于城市的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远离城市的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更需优先发展基础设施以便项目建成后尽快发挥效益。(www.xing528.com)
案例
长株潭城市群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共建共享
长株潭城市群在“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在一体化规划的引导下,确定三市组团式、串珠式发展,基础设施网状互联,共同构建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群,并致力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长株潭城市群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则,引导项目建设,为新型发展构筑强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平台。提出“交通同网、能源同体、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的“新五同”建设。长株潭城市群要建成布局合理、高效利用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三网融合”的信息平台、绿色生态体系和完备的湘江防洪设施体系,形成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群的强大网络,率先为国家探索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做出贡献。[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