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思路是以专著形式,先对国内外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进行回顾、分析、归纳、总结以及提出进一步的研究展望。立足以上基础,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国际关系理论对于国际法学的应有贡献以及国际法学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应有贡献分别作出深入分析。最后,试图在学科建设方面提供相对完整、系统以及可行的理论与方法,从而为跨学科研究提供可持续的驱动力。
具而言之,本书分成导论、正文以及附录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六个章节。
第一章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合作的建桥计划:障碍与前景”。[17]从本源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联系紧密,在学科发展史上国际关系学与国际法学相互依托、互相促进。因此,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间的学科结合是一种必然。实际上,即使在两个学科的跨学科研究被割裂近半个世纪后,学科本身的发展需要以及世界政治经济局势的变化又给予了它们重新联结的机会。本章首先探讨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之间一体两面的互利关系,论述了两个学科建桥计划的目的与途径,以及回应对建桥计划的质疑。在此基础上,具体阐述两个学科存在的“文化冲突”带来的合作难度以及克服途径,并揭示了合作的巨大潜力。最后,以评论建桥计划作为本章之结论。
第二章为“西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回顾、存在问题及展望”。[18]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的学科交叉经历了“先合、趋离、后分、再合作”的曲折历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在西方最近的复兴至今已近三十年,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回顾、反思和展望。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得以复兴的西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最初主要是应用不同流派的国际关系理论和方法对国际法进行宏观抽象的解释,如今已深入对国际法的创制、解释、适用、遵守、有效性、设计和内容等广阔领域的具体丰富之分析。对其回顾和反思表明,国际关系学者和国际法学者的跨学科合作研究,可以利用两个学科各自及其内部不同流派的知识、理论和方法,不断具体、丰富、深化乃至创新“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学”这一交叉学科。回顾过去,西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隔阂、偏见、误区和盲点;但展望未来,西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合作研究将会越来越丰富、广阔、精致和成熟。
第三章为“国内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的回顾、存在问题及展望”。[19]在国内,过细的学科划分曾使紧密相关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两个学科长期处于“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导致国内的相关研究滞后于西方学者的步伐。不过,在西方学界如火如荼地开展跨学科研究的背景下,过去的十年也成为中国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兴起的十年。在这十年里,一些学者克服了“跨学科研究的难度”“学科内的偏见”以及“学科之间的鸿沟”,在“体系对接”“共同问题领域”等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并逐渐使这种跨学科研究成为一种流行的方法与共识。当然,现有的成就仍然属于浅层次的研究。立足于现有基础,国内的跨学科研究在“概念互借”“方法互通”“材料互助”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这将为国内相关研究者提供无限的研究空间和潜力。(www.xing528.com)
第四章为“国际法学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意义:从观点到方法论上的贡献”。[20]在目前的跨学科研究中,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地位并不平等。国际关系理论对于国际法学的贡献显而易见,国际法学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贡献却非直观可见。国际法学多采拿来主义而国际关系理论则多行输出主义,国际法学仿佛原材料出口方而国际关系理论则更似加工制造商,国际法学仿若病人而国际关系理论则更像医生。于是乎,不免令人产生一种国际法学对跨学科合作无所贡献或者贡献不大的误解和忧虑。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之间并不是一种单向输出的“发展援助”关系,而应是一种双向互动的“互利合作”关系。近三十年的跨学科研究实践表明,国际法学能够以其独特的知识旨趣、研究方法和话语形式,通过跨学科合作打开国际制度的黑箱,丰富和深化对于国际冲突与合作的理解。具体而言,国际法学可以为国际关系研究指明研究对象、提供实证分析基础、深化解释层次等。
第五章为“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学的意义:从观点到方法论上的贡献”。[21]若从改革开放开始计算,国内的国际法研究已经走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在这三十余年里,国内国际法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并初步建立起一个体系健全的学科。不过,囿于研究方法的单一,尤其是对分析实证主义方法的过度依赖,国内的国际法研究总体上呈现出“注释法学”的特征,在理论研究上仍然处于“贫乏”状态。回观国内法理学,则是各学派异彩纷呈,包括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自由主义法学派以及法经济学学派等等。在国际法原理的研究中,如能打破现行分析实证主义“一派独大”的局面,广泛引入哲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其他社会学科的研究方法,多管齐下,就能极大地丰富国际法基本理论,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从而有可能在国际法学体系中构建一个特有的“法理学”之学科;而以国际关系理论分析国际法之学科交叉方法的确立,恰恰可将上述哲学和其他社会学科的各种研究方法一并收入囊中,使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研究走出分析实证主义的“蜗居”,步入一个开放、宽阔的学科发展平台。
第六章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合作的学科建设:从教学到科研的方法创新”。[22]过去的十余年是国内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兴起的十年,但与此同时,包括教学体系设置上的彼此“隔离”、当前学界的生存状态与偏好取向、跨学科研究本身的巨大难度以及对话机制的不畅通、跨学科研究合作平台匮乏等在内的各种因素,严重制约着跨学科研究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此,推动“改进两个学科教学体系”“建设跨学科的对话机制”“搭建跨学科研究平台”等方面的改革势在必行。本章的重点在于:如何评价国内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在学科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学科建设方案,同时实现教学与科研的方法创新,从而达到持续推进跨学科研究的发展进步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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