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近年来,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迅速和平崛起这一事实则是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在民族国家建构道路上的另一番全新图景。
因而,在许多人看来,中国的和平崛起似乎给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在其著作《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22](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里所提出的“历史终结论”(Theory of End of History)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围绕这个问题,国际舆论界涌出了各种否定或肯定中国崛起的声音,诸如“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中国责任论”“中国模式论”等。有趣的是,瑞士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张维唯教授作为“中国模式论”最坚定的支持者与“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教授为此还进行了一次对话。两位学者对话的焦点自然集中在“中国模式”的出现是否能终结“历史终结论”的问题上。在笔者看来,仅仅通过一次“对话”是不大可能回答清楚上述颇具挑战性的重大政治理论问题的。而且,所谓的“中国模式”是否真正存在还是一个问题,这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因素的考虑:首先,如果从一个国家所走的现代性道路这个问题来说,所谓的“中国模式”和“西方模式”在其本质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只不过,西方国家率先步入现代发达国家行列而已,而中国其实依然在通往现代性的道路上艰难前行。其次,一个国家的“发展模式”最终应该是成功了的“完成时”而不是“进行时”。而事实恰恰是,目前中国的经济实力和总量确实有了显著的提升,而国家法治建设却远远没有完成。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如何克服政治权力的过度集中以及经济改革成果被少数人攫取和享用这两个弊端,这依然是一个严峻而巨大的现实挑战。显然,一个国家在其国内制度建设还远未完成的情况下来奢谈所谓的“中国模式”是不合时宜的。最后,一个国家的发展模式假定应该是可以成功复制到其他国家身上的。然而,即便未来中国的制度建设得以最终完成,成功实现从古代文明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中国模式能否复制到其他发展中国家身上也是大存疑问的。因为从国家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国家通过复制他国的现代化发展模式而最终获得成功的。这个事实说明:每个国家发展的成功方式从来都是“独一无二”的,进而也是不可复制的。历史地看,即使是英国、法国、美国和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从来都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各异其趣的。因此,与其用“中国模式”这样的华丽辞藻来概括中国的初步成功,还不如用“中国道路”这样的朴素词汇来说明中国发展的独特性。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不能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性暴露出了某些固有的弊端而对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加以抵制或拒绝,也不能将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经常施以强权和霸权行为而迁就于现代性。如前所述,自近代以来,对于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全球化与世界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表明:通往现代性的国家发展道路似乎是一个不二的必然选择。事实上,不容否认的是,这些国家也正朝现代性这个目标而迈进。只不过,这些国家行走的方式和途径各异而已。而且,它们在走向现代化的征途中已经并将继续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英国历史学家艾伦·麦克法兰在其著作《现代世界的诞生》中指出,相对于西方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目前显然正走在通往现代世界的道路上。然而,麦克法兰对中国道路寄予厚望。这不仅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和历史悠久,而且因为中国近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此同时,麦克法兰也提醒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未来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一方面既能做到保持自身独特的文化和个性,另一方面又能充分汲取西方文明所能提供的最佳养分。[23]历史早已告诉我们,一个民族的文化要想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不被淘汰,就必须不断充分汲取其他民族文化的营养而更新自己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西方之所以能在近代率先步入现代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萃取了东方文明尤其是中国文明和阿拉伯文明养分的结果。在这方面,英国学者约翰·霍布森所著的《西方文明的东方起源》[24]一书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论证,这同时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一个有力驳斥。而另一方面,中国在近代的落伍恰恰说明了中国文化在陷入“自我封闭循环”的发展怪圈后必然将导致没落这一历史发展规律。因此,东西方文明各有其值得加以发扬和摒弃以及相互借鉴的地方。从这个方面看,西方基督教文明从“人性本恶”之悲观政治哲学的理念出发,希望借助法律和武力等“外力”来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因此,西方社会在创造现代法治社会以维护公共社会秩序以及主导世界科技革命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对人类文明的进步确实作出了重大贡献。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基督教作为一种“一神教”,具有向外部世界文明强制输送“福音”和“民主”的狂热性,这种特性注定了西方文明国家对外扩张的固有本性。在这方面,美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L.S.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tavros Stavrianos)在其著作《全球通史》里也解释道:欧洲的扩张在某种程度上可用欧洲基督教的扩张主义来解释。与欧洲其他大宗教完全不同,基督教浸透了普济主义、改变异端信仰的热情和好战精神。而且,为了使异端和不信教的人皈依基督教,基督教会总是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力。基督教的好战源自犹太游牧民族所崇拜的复仇和惩罚之神。基督教作家常用战争做比喻,将人间世界看作上帝与撒旦交战的战场。因此,丝毫不奇怪的是,基督教首领在执行有关对外传播福音的命令时常采用种种强有力的方法。[25]其结果是,国际社会孜孜以求的和平与秩序在西方国家固守之“零和博弈”的国家安全观中迟迟难产。不仅如此,现代西方社会所崇尚的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技术主义带来了诸如人性的扭曲、环境的恶化、犯罪率上升以及人际关系的紧张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作为以“人性本善”为国家治理之基本理念的东方文明国家代表——中国和印度,则乐观地认为,人民是可以通过后天的教化而成为守法的国民的。而且,只有通过教化,才能从内心深处遵守社会规范和法制,而不是被外力强制地加以违心地屈从,从而最终达成一种和谐的社会伦理秩序。正是在这一点上,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6]对此,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博士曾经做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他认为,拯救21世纪人类社会的只有中国的儒家思想和大乘佛法。[27]这样看来,从实现人类永久和平的国际社会秩序这个长远目标而言,以依赖武力、法律等“外力”而“从外求”秩序的西方文明与依赖道德和教化等“从内求”秩序的东方文明,就其手段和方式这个角度而言,二者都不可或缺,不可偏废。(www.xing528.com)
笔者以为,值得世人充分肯定的是,“中国道路”的独特性和初步成功事实上给其他正走在现代化道路上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条极其宝贵的发展经验:在1945年《联合国宪章》中所载明的诸多当代普世价值中,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一个“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各国之间的关系基于利用资源空间的有限性和追逐利益的无限性的不可调和性而经常处于一种紧张的竞争状态之中,“和平”相对于“人权”更具有急迫性,“秩序”相对于“自由”往往显得更为重要,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社会。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政府历来主张在国际关系中坚持不干涉他国内部事务和反对外来干涉的原因所在。这条宝贵的发展经验转化为中国国内时常性提及的通俗化的政治性话语就是:中国在走向法治、和谐的现代社会之发展道路上始终离不开一个和平与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据此,“中国道路”的初步成功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但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启示,即发展中国家建设现代国家的路径并不是唯一的,而是“条条道路通罗马”。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中国道路”的经验和教训着实显得弥足珍贵,也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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