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国家或部门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等(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建设工程文件(如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如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
2.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筑法》规定,实行强制监理建筑工程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规定了现阶段我国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范围。原建设部于2001年1月17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实行强制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和规模进行了细化。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这类工程包括以下几项: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场工程项目;
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www.xing528.com)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建筑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这类工程包括以下几项:
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其主要指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项目以及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铁路、公路、民航、邮政、通信、防洪、灌溉、发电、水资源保护、道路、桥梁、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全过程,即包括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供、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应对工期、质量、造价、安全等诸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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