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实际履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违反合同后,非违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依照合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减少守约方所受的损失,《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www.xing528.com)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可以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类。
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向另一方承担固定金额、固定比率或一定幅度比率的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固定比率或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约定违约金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向另一方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具有从属性质。因此,定金合同只能依附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合同而存在。而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它们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对于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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