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分类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委托方一般是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或工程承包单位,承包方一般为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房屋修缮等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建设施工合同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两类。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也称为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为完成某一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而依法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4)建设工程设计的其他合同,如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物资供应合同、设备租赁合同。
2.按照承、发包方式分类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或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据此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即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在这种模式中,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人与分包人订立分包合同,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工作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www.xing528.com)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单位工程施工承包是指在一些大型、复杂的建设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性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械工程承包合同,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大型、复杂的建设工程,据此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即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单位,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建设单位交付具有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总承包实施过程可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据此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即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3.按照合同价格形式分类
(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如成本加酬金与定额计价以及其他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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