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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第一条:开标规定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开标是每一位投标人的法定权利,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限制任何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建设工程法规》第一条:开标规定

开标是在投标截止之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1.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立即进行。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第一,使每一个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的准确时间,以便届时参加,确保开标过程公开、透明;第二,防止有人利用截止后至开标前的时间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做手脚,进行暗箱操作,比如,有些投标人利用这段时间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开标地点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的地点,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若开标地点有变,则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书面通知每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招标人不公开开标,或者违反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3.开标主持人与参加人

开标由招标人负责主持。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自行主持开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委托招标合同的约定负责主持开标事宜。

既然公开开标,开标过程就应当对所有投标人和社会公开。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确保开标在所有投标人的参与、监督下进行。参加开标是每一位投标人的法定权利,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限制任何投标人参加开标。当然,投标人既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已接到通知却放弃参加开标会的人不得对开标会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4.开标程序

按照惯例,开标应当遵守如下程序:(www.xing528.com)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的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既可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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