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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鉴定的影响及其复杂结果—法医文化人类学面向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来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死因的多方鉴定导致的复杂结果同样使法医处于一种复杂的情景中。但检方认为胡志强的结论主要是依据书证得出,并未参与尸体解剖,不予采纳。然而,不同的鉴定人对死亡原因的判断并不一致。多方鉴定还包括重启鉴定的情况。还由于重新鉴定,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得到重新判定。

多方鉴定的影响及其复杂结果—法医文化人类学面向

如果说在复杂的情况下进行再次鉴定是必要的,那么当一些案件经过了多次鉴定,而由不同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果不一致而导致对审判机构、当事人对如何采俞这些证据产生疑惑时,都是一次社会正义社会舆论、人情关系的较量。本来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死因的多方鉴定导致的复杂结果同样使法医处于一种复杂的情景中。

下面以同样是具有全国影响的复旦投毒案为例进行讨论。

个案4-7 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住院期间不治身亡。法医死亡鉴定为因食用二甲基亚硝胺(一种剧毒物质)。经警察侦破,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林森浩有重大嫌疑。最后,林森浩承认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的方式加害黄洋。此案于2014年2月18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林森浩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及家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旦投毒案”二审现场,林森浩当庭翻供,称曾多次稀释毒液。

北京华夏物证研究中心的法医胡志强以“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身份发表证言称,被害人黄洋并不是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继发多发性器官衰竭”。但检方认为胡志强的结论主要是依据书证得出,并未参与尸体解剖,不予采纳。而检方申请的鉴定人员法医专家陈忆九表示,黄洋的尸鉴报告是5位专业鉴定人的一致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就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导致黄洋肝肾多器官损伤衰竭而死亡。

在此案件中,死者的具体死亡原因是该案件进展的关键点。其中,死因是中毒还是肝炎,毒物放了多少,是否能致死,等等,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整个案件最具争议的部分。然而,不同的鉴定人对死亡原因的判断并不一致。这是造成人们对该案件有不同看法的最主要原因。被告方正是基于这一点提出上诉和提交《意见书》。《意见书》认为该案有两份司法鉴定报告,其中,司法部科学技术研究所并未检测到被害人尿液中含有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公安局鉴定中心的检验结果则检测到二甲基亚硝胺,两个国家级的鉴定机构对同一个检材得出完全不一样的检验结果,而法院却认定了有毒物的检测。

虽然各路专家对黄洋的最终死亡原因说法不一,争论不休,但经过法庭辩论,最高检最终采用了依据尸体解剖得出的鉴定结论,据此判定林森浩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尸表检验》GA/T 149-1996、《法医学尸体解剖》GA/T 147-1996、《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 148-1996,以及技术规范《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鉴定方法》SJB-P-6-2009,对尸体进行法医学病理解剖并对死者的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做出法医学鉴定意见是目前进行死亡方式判断的重要途径。这不仅说明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权威性,同时也证明了法医所从事的尸体死亡鉴定具有的科学性和重要性。

2014年5月,由复旦大学近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这些联名的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以及法院综合考量,能够慎重量刑,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www.xing528.com)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最终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5]

不同的鉴定意见的出现是该案件成为社会议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复旦投毒案的波及面很广,“高校”“研究生”“同学”“投毒”等关键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不少人因这起案件对同学关系、高学历人群产生具有消极意味的看法,在校学生甚至以戏谑的口吻说出“感谢室友不杀之恩”之类的话语,这仅是该案造成的消极影响的一个面。具有不同身份和阶层的人可能因为情感上的倾向等对该案件持不同的看法,但是没有人能真正否定该判决的公正、公平。因而,死亡鉴定既能造成较大的社会舆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争议。

多方鉴定还包括重启鉴定的情况。

个案4-8 2018年某月,云南省某自治州某县的一个山村里村民发现该村村民某某死在村旁的一个无水深沟里,沟有3米左右深,死者头部有明显的一个大伤口,沟里石头上留有许多血迹,特别是在一个较尖的石头上,石头顶尖部有大量血迹。村民赶紧报告了警方,派出所民警和县里的法医到现场进行了看出,经过勘察,县里法医认为死者是摔下沟里,直接撞上沟里石头,造成头部严重破损昏迷,加之经过了一整夜,死者最后出血致死的。县里将情况也报告了州局法医,州局法医看了发来的图片认为勘察有问题,第二天赶紧到了案发现场,重新进行勘察,并进行了死者摔下去模拟测试,对沿途进行了仔细查看,最后发现村落与发现死者的地方之间有一些疑似血迹的痕迹,经收集检验确证是死者血迹,最后找到了死者死亡的第一现场,也追出了凶手。

重新鉴定不但纠正了之前的错误的死亡鉴定结论,也还给死者及其家属事实的真相。还由于重新鉴定,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得到重新判定。一般而言,多系统的法医体制的设置带来的有利面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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