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死亡鉴定会变得十分复杂。这时,法医的鉴定能否被当事方认可至关重要,如果不被认可,那是否应该重启鉴定以及重启鉴定是否能够实现就成为非常重要的事情。下面以有非常重要影响的“马跃案”为例进行探讨。
个案4-6 2010年8月23日,就读于西南交大英语专业大学生马跃在北京地铁二号线鼓楼大街站候车时,从站台掉入轨道,被高压电击中身亡。事发后,警方经过勘察,初步结论是"马跃自己跳下去的",然而马跃进入地铁前毫无自杀征兆。监控设备齐全的地铁站,竟然没有录像可查,北京地铁站方称监控录像已被自动删除。负责地铁监控的北京地铁通号公司也告知马跃母亲因故障造成调取录像失败。马跃家属对死因存疑,委托中国法医学会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 “马跃血液中无酒精,毒物分析无异常,体表无打击伤,符合电击导致急性呼吸、心脏骤停死亡。”按照此说法,警方据此排除他杀和刑事案件,安监部门确认马跃之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然而,死者家属对其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有不同的看法,死者家属质疑是地铁站台漏电致使马跃触电麻痹后掉进地铁轨道。2011年2月,马跃母亲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3年3月,行政复议结果维持调查报告原有意见。
马跃母亲一直不服,多方寻求目击证人。就在这时,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最高检法医王雪梅看到了此结论,她认为中国法医学会在“马跃案”中的鉴定结果“荒谬、不负责任”。
根据马跃死后的照片,其右下颚部有一处3厘米左右的外伤,被媒体捧称为中国首席女法医的王雪梅说“这是案件至关重要的一个证据”。王雪梅对于中国法医学会出具的将其解释为“磕碰可以形成”的分析意见,表示强烈抗议和质疑。她分析认为,事发后,马跃倒入铁轨后呈左侧状,“磕碰”伤则是在右侧,且地铁里没有可以造成下颚处“磕碰伤”的致伤物。根据伤口深度和血流量、血流方向等分析,王雪梅认为,造成马跃下颚处外伤的同时,还遭受了750伏高压的电击,所以马跃死后身体扭曲和呈痉挛状,她得出的结论是下颚处的伤并不是“磕碰伤”,而是外力钝器物所致。因王雪梅对马跃的死因存在与之前的结论完全不同的看法,她多次呼吁中国法医学会重启鉴定,但无果。2013年8月,王雪梅在网上发表名为《王雪梅质疑中国法医学会并发表郑重声明》的声明,她对2010年马跃在鼓楼大街站地铁坠亡的鉴定结论提出质疑,王雪梅在声明中说:“在马跃这个案子,中国法医学会出现了这样一个鉴定结论,对我来说,作为中国法医学会现任的副会长是零容忍的。所以,我不仅要辞去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这样一个职务,而且我要退出中国法医学会,我从此以后坚决不参加中国法医学会组织的任何活动,”并称“对中国法医队伍现状非常失望,甚至是绝望”。不过,有意思的是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回应称,王雪梅从2013年6月开始就不再担任该中心副主任,并且已经多年不从事法医实际鉴定工作。[4](www.xing528.com)
死亡鉴定关系到“马跃案”的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也涉及一系列的责任问题,当然还涉及一系列的追责事宜,因而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警方、安监部门以及中国法医学会的鉴定人员是最先参与进马跃案的机构,而随着相关部门对其死亡原因的公布,由其死亡原因带来的较大争议逐步扩大了该案件的社会影响,其表现为关注该案件和参与进该案件讨论的人越来越多。虽然没有见到有关法医的相关报道,很难说这其中有什么故事发生,并且这些法医做出的鉴定是否果真是他们真实的看法等问题都不可能再得到澄清。而将此事的影响在社会上真正扩大的因素是王雪梅法医。就社会影响而言,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的头衔使社会上的怀疑有了很充分的支持力量。对马跃的死亡鉴定结论表现出的质疑及后续的反应已经超越了该案件本身。即便是该案件已经过去很久,伴随马跃死亡原因所形成的争议依旧存在。
人们关注这一死亡案件的初衷可能是不一样的。马跃案所涉及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行机制、公共空间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是跟许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这是该案件之所以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基础。事实上,现代法律对死亡原因的诸多判断方式已经有较为统一的标准。相较于其他形式的鉴定方法,法医尸体检验结论得到优先采纳。即便如此,与死亡鉴定结论紧密联系的相关法律后果在情感上却并不能为所有人所接受。
“马跃案”的最大的遗憾就在于社会上有那么大的质疑后,依然未能启动再次鉴定的程序。由于未能启动再次鉴定程序,不仅相应的公司以及公安机构的名誉受损巨大,就是参与鉴定的法医乃至法医界都被质疑,法医的信誉受损是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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