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20世纪50年代几次短期法医培训之后,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恢复高考,中国就没有再专门培养过法医。因此,粗略来看,恢复高考之后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进入法医专业,或者开始是在医学院学习其他专业,在学习后半段,甚至毕业之后才开始接触并学习法医专业的人可以视为新中国的第二代法医。这里提供对李建京、瞿勇强、赵丽萍几位法医的访谈,从他们的自述中我们可以对这一代法医有一个简要的认识。
李建京,女,副教授,1978年考入昆明医学院临床专业,1983年毕业留校筹建法医专业,一直在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工作至退休。
李建京认为她从事法医工作是命运的安排,下面是她的叙述。
我是1978年考入昆医临床专业的,在之前我在昆明沙朗乡下过2年乡,后来在昆明拖拉机厂当过工人,我1978年参加高考考取大学的,学的是临床专业,毕业后留校工作,对未来是充满美好愿景的。但我毕业到学校人事处报到时,人事处老师告诉我说:你是到法医筹备组工作。我听了有一点蒙,主要是对法医不算太了解。后来知道我们当时有5个人被这样分配,法医专业是云南省公安厅委托昆明医学院举办的专业。当年好像因为编制问题,我们几个人先是到云南省公安厅报到,然后又到当时的云南公安专科学校报到,说是先暂时在云南省公安专科上班。
一开始,我们5个同学一听说是到法医筹备组工作都一下跳了起来。大家都知道,要和死人打交道,心想:学了5年临床,本来去当医生,现在却要跟死人打交道,这是接受不了的。我家楼上一个阿姨见我毕业了就问:你分在哪里工作啊?我告诉她说我在学校当法医老师,她一下就惊讶地说“怎么好端端地就要去当法医?要和死人打交道” 。反正我们几个老师都非常抵触,我们另外一位同事说:“哎,我们都是因为没有关系和本事才分来搞法医”。那个时候心理压力大,就像一位朋友说的:“医生嘛是在阳光下工作的,法医都是接触阴暗面。”听了这些话,我自己还是郁闷了很久的。这个工作还是影响交朋友的,我的朋友在给我介绍对象时都说:“要么你换一个工作”。我听了也无语。但好在家里人倒是支持的。
我们到公安专科报到后,很快就被安排到华西医科大学法医专业进修,当时华西医科大学的老师也非常少,我们就跟着低我们的2级的80级法医班一起上专业课,同时帮老师们做一些简单的实验。因为不了解法医,老师就告诉我们看看一本叫《法医生涯40年》的书,好像是英国还是美国人写的。从那里面我们对法医工作的了解逐步增多。后面我们又参加了在华西举办的法医师资班,总共待了一年吧,结束后我们回到昆医开始工作。那时,我们在昆医法医的教科书都没有,华西、中山也没有,都是前辈翻译的一些外文资料,油印的。我们借鉴过来,也复印了自己看,也给学生用。
刚开始工作那些年,大家的工作水平都不高,设备条件也简陋。很多时候靠的就是双手操作,我觉得那个时代技术上人为的东西太多了,比如做ABO血型解离实验,手摇得重一点轻一点,结果都会不一样,我感觉太不客观了,特别是做毛发检验。那时,县里,地市级好多案件检验都做不了,都是送省厅,但省里也不会好到哪里。
和经历过“文革”的老一代法医相比,李医生似乎能够更加直接把当时内心的感受表达出来。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但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毕业之后被安排去从事与死人打交道的法医工作时的反应。“我们5个同学一听说是到法医筹备组工作都一下跳了起来”“心理压力大”。也许是女性,情感更加细腻吧。李医生至今还记得因为是法医,在当年找对象的时候是遇到过困难的。
瞿勇强,男,教授,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教授,华西医科大学1979级法医专业本科,1949年后第一批法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后考入华西医科大学法医专业硕士毕业,导师为1949年后第一批法医师资班学员吴家馼。曾任云南省法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院长(2011—2019)。
瞿教授是这样陈述自己的法医生涯的。
读大学前,我从来不知道法医是个什么职业。我是1979年考入华西医科大的,之前我在昆明二中读中学,高考时,我们填报志愿,因为想学医,就报了华西医科大学。那时也不懂,我很清楚地记得在志愿目录上华西医科大学招临床专业,但在临床两个字后面打了一个括号,括号里写着法医,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或表达什么意思,自己认为就是临床了,所以就填报了临床(法医)。后来被录取了,开学到了学校,也没有明显的有个法医班、临床班这样的区别。也没有人特别管我们的感觉:关于临床(法医)是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怎么学,以后到哪里,干什么,大家也没过多在意。我们班一共37 人,后来清楚像我这样属于法医专业的人有15个。进校1年半都无人管,到快两年了,吴家馼老师才来告诉我们15个人是法医专业的,和临床不一样,大家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医学。其实那时候的华西医科大学的法医老师也没几个人,我记得有吴家馼、吴梅莹夫妇、还有两个年轻老师及2个技术员,人也不多。我们后面的学习也是和那22个临床在一个班,一直到最后我们上了一门法医课,就是一本较综合的《法医学》,其它我就记不得了。到毕业前一年,我们法医同学就分别到北京、成都、重庆公安局进行轮流实习,那是1984年的事情,每个地方待3个月。毕业后,我分到了昆明医学院法医专业筹备组,1988年的时候,我又考取华西医科大学的法医研究生,读了吴家馼老先生的研究生。
在云南,法医的培养也是比较早的,是在1983年山西“晋祠会议”后,昆明医科大学从1984年开始和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办学,招收法医专业本科生,这应该是全国第5家开始培养法医本科的学校。我是1984年回到云南到昆明医学院的,当时没有法医系,只是一个筹备组,组长是教务处吴世光处长,我们的第一任主任赵以诚是副组长,但当时没有专门的办公地点,赵老师也是在病理解剖教研室工作,我是第一个回到法医筹备组的,昆明医学院83年有5位学生毕业留校分配到法医筹备组,但那时因为没有条件,毕业时是直接到云南公安厅后到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现云南省警官学院)报到,后来又到华西医学院和中国医科大学进修,一年后才回来的,所以从在法医学院的时间上讲,他们是在我后面到法医专业筹备组的。另有两位老师主动从医院调到法医专业筹备组,充实了法医师资队伍。
那个时候,好像大家很少听说过什么是法医。就连我自己听到我们就是法医,以后和尸体打交道,自己好像也没什么感觉,没有触动,现在回想起来就是根本不懂。印象就是要到公安部门工作,对死者进行死因鉴定,我自己认为这个工作在医院也要做,差不多吧。家里的人知道我读的是法医,要到公安局工作,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其实大家那个时候都不懂,还是听我介绍后,才大致知道就是进行死因鉴定。有个玩笑,那时有人问我们法医是干什么的,我们说就是“法国的医生”。要说社会上的人认不认可我们,我就不知道了,自己倒是没特别听到什么。我的家属也是学医的,都能理解我的工作。
我们读书时到公安局实习期间,公安局的老法医都是学临床转过来的,有的是部队卫生队的医生转业后干法医的,我们当时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法医本科生,当时有中国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招收本科生,华西是从1979年到1980年招了3就停止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是不是条件太弱?没有学生来读?这些我就不知道了,到了1985年才又恢复招生。(www.xing528.com)
在那个时代做法医,我的感受是太难也太容易,当时在公安局的法医技术比较落后,工作条件也不好,一个公安局只有一个法医,好多地方都没有,我也不知当时是怎么进行死亡鉴定工作的,可能找医生吧。最头痛的是到了现场,因为只有一个人,连照相的、记录的人都没有,那时使用手套是要回收的,就是用了一次拿回来再洗洗,晾干,用滑石粉抹上去,以备下一次使用。用过那个手套的人大家都知道,那个手套在解剖时是很容易弄破的,所以,为了节约,我们那时都很小心。遇到取检材时,我们取了标本,就用个普通的桶,或高压锅装着标本就送检材了,密封也不好。而能做的物证实验就只是ABO血型检验,现在想想,要进行罪犯认定有多不准确。
其实做法医遇到的趣事也不少。1986年我到云南宣威公安局锻炼,一次出现场,我们解剖完后,对解剖现场进行清理,收拾干净后大家很累很渴,就在死者家用他们家的土碗接了点水喝,随后离开。刚走出门二三十米,就看到死者家属把我们几个喝水的土碗扔了出来,搞得我们很尴尬。另外就是我们常常遇到村里解剖,进村民家门时,他们都会用松枝点燃起烟让我们从上面跨过去,说是辟邪,我们也只能都配合他们的风俗。
另外一个故事是1985年在昆明发生的。当时城里两个男青年互相打架,其中一个回族青年在打架后第二天就死亡,为了弄清这个死亡与打架的关系,我们按要求前去解剖。尸体已经被放在清真寺里,由于回族的风俗习惯,无论怎么做工作,家属都不同意解剖,但同时又要我们给出死因,只同意看看尸表损伤情况。从早上到下午,家属一直坚持不同意做,我们也只好回来了,后面的情况就不知道了,反正是没有做解剖。
虽然瞿教授也是“稀里糊涂”进入法医专业的,如没有注意到“临床”和“临床(法医)”之间的差别就成了法医专业的学生。瞿教授对于到底是与活人打交道的医生还是经常要与死人打交道的法医之间的差别不是那么在意,但他还是注意到了法医在起步阶段与临床医学的教学有很大的差距。法医也是非常艰难地走过来的。非常有意义的是,他承认这个工作有可能会是被普通人所嫌弃的。有人会认为他们与死人打交道而生晦气的,他们用过的喝水的碗会被人家扔掉,进村民家时被要求从火上跨过去,以便祛邪。他也注意到有些人会因民族风俗而不同意解剖死者等情况。
赵丽萍,女,1981年考入昆明医学院临床专业,毕业留校从事法医教学工作,法医学院副教授,2017司法部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获得者”。
赵丽萍老师这样谈自己的法医工作。
这也是命运的安排。我是1981年考入昆明医学院的,其实我并不想学医,1981年我在红河个旧二中读高中,本来是要准备考北京工业大学的专业,那年没有考好,只好报了昆医的临床专业。1986年我作为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毕业报到后,学校根据省里的要求,安排我到了临沧地区一个县的中学支教,主要讲授中学生物。那时,在昆明医学院这边并没有告知我支教结束后回校的工作岗位。
支教结束后,我和另外一位女同事回到了学校,学校通知我们俩到法医系报到,具体工作由法医系安排,我俩到了法医系,系领导把我安排到法医物证教研室,另外一位女老师到法医病理。那位到法医病理的女老师问办公室的老师:“法医病理具体是干什么的?”“就是天天划尸体的。”办公室老师回答。听了这个回答,这位老师当时就哭起来。我当时倒没什么,觉得这是一份工作,而且在家读书的时候,家里父母也常常说:“干什么不重要,只要能为大家服务就行”(我的父母是矿上职工)。就这样我就成一名法医,一干就是三十多年。现在想想挺好的,每次开展鉴定工作,看着当事人期盼的眼神,就会有一种责任,很高大上。尤其每次为当事人解决了问题后,自己的愉悦和满足感油然而生。
我有一个表哥,也是学医的,好歹是懂医学知识的,我觉得他对生命和死亡的看法应该比较正确吧,哪知道他每次见到我就说:“你们那个法医,有什么好干的,太恐怖了吧”。许多年过后,当我取得一些成绩出现在电视上后,他又逢人便说:“那是我表妹,学法医的,鉴定过许多大案,我最钦佩她了。”其实,刚刚当法医的时候,自己也受过一些委屈。一次几个不熟的朋友聚会,其中一个人问我是干什么的,当说到自己是法医时,对方惊愣了一下,很犹豫地和我握了一下手。大家在一起讨论工作,一说到法医就问:“法医,是不是天天和死人打交道?”有的客气地说:“不一般、不一般。”不过我家里人还好,比较理解和支持自己的工作。记得那时出现场,工作结束后,自己老觉得身上老有一股味,洗也洗不掉,慢慢地,随着工作时间久了,这个味就没有了,可能是条件好了吧。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技术条件的差别。比起现在来,我们那时许多技术就很落后,对鉴定结论的确影响很大。比如法医物证技术,那个时候我们常常做ABO血型检测及红细胞酶型检测,在进行检材处理时,用两个针小心翼翼地分离纤维,要憋足了气,不然一不小心就把检材吹不在了。关键的是这个技术并不能解决稍微复杂的问题,对发现的物证不能进行检测确定追踪目标。“甘肃白银案”就是一个典型,由于没有Y-STR检测技术,所以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有11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即便犯罪分子留下许多个人的生物检材,但多年破不了案,幸好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在2016年8月26日,28年后,这个被称为1949年后十大悬案之一的白银连环杀人案终于告破,而破案的关键就是运用了先进的物证检验技术。
另外还有个技术上的困惑是标准的问题,那个时候许多检测、判定的标准还是不统一,或者说标准制定得不科学,各地、各个鉴定人之间因为同一个问题的认识还是有很大差距,幸好当时无法对案件判别进行过高的要求,无人关注这么细。
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有些家属对发生的案件几乎不知道要怎么办,不知道要维护自己的什么权利。完全听从别人的安排。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候,我都感到自己的责任。作为鉴定人我觉得最重要真的是“德”最为重要,但凡鉴定人有一点私心,鉴定工作就会出大大小小的问题。
从赵法医的访谈中可以发现,虽然相比现在,他们那个年代的法医技术依然较为落后,但也已经有了不少的变化。赵医生本人对于从事法医工作倒是没有太大的困惑,但她也讲到她的法医同事在被安排从事这个工作的时候“当时就哭了起来。”而且自己也遭到过从事医疗工作的亲戚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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