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死亡和葬礼有关的知识谱系中,对于如何死亡是有道德评判的。在许多宗教中,自杀都是不被认可的。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及道教等都认为自杀有罪。民间宗教也大都把自杀视为凶死。基督教认为生命是上帝给的,人自己没有资格结束自己的生命,因此自杀者不能进入天堂。伊斯兰教《布哈里圣训集》第5778节记载:“跳山而寻死者,永远在火狱里跳落;服毒而自杀者,永远在火狱里服毒;用铁器而自杀者,永远在火狱里刺肚。”在伊斯兰教看来,自死者不能通过末日审判,不能跟随阿拉进入天堂。佛教和道教都认为自杀有罪,自杀是罪因为自杀是杀生,杀生是罪,而且自杀是不珍惜生命,对不起神灵和父母,违背孝道,所以自杀是有罪的。除自杀外,大量民族地区有对死区分善恶的分类体系。善死通常是指寿终正寝,并且尸体上没有明显病变、创伤或溃烂。恶死的种类很多,典型的包括凶杀、车祸、有明显病变或溃烂的病死等等。
对死亡性质的分类,直接影响到后续对尸体的处理和葬礼。对于一些民族来说,“好的死亡发生在祖先神龛所在的家中。垂死的人必须对他的继承人留下遗言,他的继承人能够接到垂死之人的遗言就表示得到了继承。而坏的死指死亡发生在错误的地方,死者远离祖先神龛所在的地方,这样灵魂回不来,而且死亡发生在错误的时间,无法接到死者死前的遗嘱”[29]。对死亡有好与坏区分的地区或人群,往往对不同类型的死者的埋葬地点也有相应区分,并且葬礼也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死得好的人的埋葬地点和葬仪相对主流,而死得不好的人的埋葬地点及葬仪包含有诸多非常规的处理方式。在很多社会中,“墓地也是社会秩序的象征”[30]。例如西双版纳傣泐人村寨的火化场通常分三个区域:一个用于正常死的人,另一个是没有出生的孩子,第三个针对死得不好的人。哈尼族认为生命是有限的,凡寿终正寝的老人,都要举行“搓厄厄”仪式,哭丧气氛是欢乐多于忧伤。而年轻的人死亡或非正常死亡,则认为没有享尽天年,是真正的悲哀,故不行搓厄厄。[31]西南地区的多个民族或其部分支系,如傣族、佤族、彝族等等认为,死在家里寨内的才算死得好,死在村寨外的,都要归为死得不好。[32](www.xing528.com)
人类学对疾病的认知中,大多数社会中存在的因疾患产生的宗教与文化习俗隐喻不仅具有心理调节和防御的机制,而且这些与疾患相关的习俗、礼仪、禁忌事实上隐含更深刻的文化与社会制度因素。[33]与疾患类似,人类社会对死亡区分好坏和对埋葬区域及葬礼进行区别看待,与这些民族对身体和精神的认识系统有关,也与这些民族的社会分类模式直接相关。最为直观的,以村寨内外作为划分死亡好坏与否的标准,与西南山地民族以村寨作为社会动员与团结的基本单位,村寨成为社会个体完成生命历程的母体有直接关联。[34]由于对死亡的好坏分类中对于死者是否身体完整等有相应的要求,所以,能否接受必要的法医解剖也有可能在现实中成为问题。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身体完整的尊重被认为是中医解剖学乃至法医学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这一观念直到现在还或隐或显地影响汉族及其他部分民族对尸体的处理过程。与此相反的另外一些民族对他杀或死状比较凄惨的尸体倾向于尽快埋葬或火化,以免变成恶鬼影响到活着的人。[35]这些也影响了可能存在的法医对尸体的检验及相关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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