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台湾电影业最初品质不佳,借调香港电影公司的影片参展,邵氏电影就曾多次以台湾地区的名义参加国际影展。[69]历年参展影片如下:
影 片 影展名称
《倩女幽魂》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0年康城影展
《杨贵妃》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2年康城影展
《武则天》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3年康城影展
《山歌姻缘》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4年第十一届亚洲影展
《黑森林》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4年第十一届亚洲影展
《情人石》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6年美国奥斯卡金像奖(www.xing528.com)
《山贼》 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加1966年第十三届亚洲影展[70]
另外就是李翰祥主事的国联对台湾电影业的贡献,台湾电影学者焦雄屏认为:国联为期虽短,却对台湾影坛做出贡献,影响深远。比如包括扭转国语片为公营电影公司天下的局面,民营制片受带动大盛,国语片从1967年的44部激增至1968年的116部;国联与公营公司台制、中制合作,促进其改进,朝创作剧情片的专业迈进;李翰祥建片厂拍大片的做法鼓励其他民营公司效法;李翰祥培养大量编导演制人才;与香港电影抗衡,阻止邵氏全面垄断;建立外销管道;推动文艺改编。[71]一直经营发行电懋电影的联邦,是国联的资金来源。联邦后来在沙荣峰主政下成立制片部,与国联各自独立,并兴建片厂,首部出品的电影是胡金铨导演的《龙门客栈》(1967)。
60年代中期起,台湾“健康写实”电影广受欢迎,影片产量大增,拉平与香港电影差距,双方呈现良性竞争。至70年代,台湾文艺爱情片风靡中国香港、星马等海外市场,甚至一度超越香港。[72]台湾销往香港的文艺片《养鸭人家》(1965)、《桥》(1966)反应大好,琼瑶电影《哑女情深》(1965)更创下高达百万元的票房纪录[73],使一些原本上映粤语片的戏院改而放映台湾片。70年代时,当时台湾地区48家最大的电影院中,大半放映华语片,每年共约170部,其中六成是台湾地区的本土电影,其余档期则被邵氏、嘉禾等港产片瓜分。[74]
台湾电影研究者认为:“在过去,本土语言电影发达时期,市场因于语言的殊异性,而产生自然的区隔。虽然部分粤语影片以配音或原音方式在台湾上演,但粤语片题材的地域文化,较难为台湾观众所接受,其产品的文化亲和性弱(cultural proximity),替代性的功能也就不强,台湾电影市场产生自然的保护作用。但当两地的本土语影片同时崩溃,国语影片同时抬头时,语言的自然区隔作用便消失了,剩下两地的国语影片直接面对面地对抗起来。特别是两地的国语影片都避开了敏感的社会写实题材,竞以黄梅调、功夫武侠、爱情文艺等逃避主义的形式为尚,使两地国语影片皆顿失社会写实度,既无从显现地区生活的殊异性,也少有地域文化的隔阂。港产国语片与台产国语片,就这样标签模糊地并存在台湾市场上,这使得两地国语片的竞争更加赤裸裸和白热化了。”[75]王天林提到,1970—1973年间离开电懋后,到台湾拍戏,发现当地人十分排斥香港来的电影。[76]
李小龙的出现改变了原来的关系,70年代后半期在香港和台湾影坛都掀起了拍摄功夫片的狂潮,引起世界各国争购中国功夫片,也掀起了李小龙热。在香港拍功夫片,快拍条件比台湾好,而且香港是自由港,外销方便,因此不少在台湾的香港影人,在70年代后半期重新回到香港拍片,可以直接外销。[77]1973年台湾市场出现的台产影片和港产影片,数量上港片远远高于台片。该年度进入台湾市场影片总量为338部,其中台产片数量为45部,占当年总量的13%,港产片为186部,占当年总量的55%。[78]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台湾市场对香港电影的欢迎,鼓舞了香港电影人来到台湾。70年代,一批原邵氏演员约满后多来台湾拍片,或自组公司独立制片,或改行当导演,例如陈鸿烈、王羽、陈观泰、岳华、恬妮、贝蒂、胡锦、张冲、高宝树、井淼、田丰、杨群……这些演员拍的影片,多是台制港片。[79]邵氏的导演张彻也在台湾开设长弓公司,影片除了发行台湾,也回销香港。[80]香港公司在台湾开设类似卫星公司的还有80年代的新艺城,由台湾影人张艾嘉主事,《搭错车》(1983)就是一部热销的口碑商业俱佳之作。
自李翰祥、胡金铨以来的香港影人及电影公司于60年代中后期纷往台湾摄制影片,促使当地影业蓬勃,配音、冲印、发行、进口菲林等业务则在香港进行。可是,1970年间,一些在台湾粗制滥造的影片令海外片商却步,不少从香港往台湾的片商回流,甚至台湾片商也谋求来香港发展,以助拓展海外市场。至1973年台湾施行加强禁制残杀、打斗及色情影片的检查尺度,促使更多的电影公司来中国香港地区或到泰国、韩国等地拍摄,以避免新法例令影片无法卖出各地版权。并且,出于“冷战”形势需要,台湾对香港的右派电影业一直是开放的,还有很多优惠政策,对本地产业缺乏保护。为了降低成本,很多台湾电影以香港电影的名义享受优惠政策,再回流到岛内,也造成观众在认识上的模糊,越来越认同香港电影。由于台湾市场对香港的开放性以及底片押税、冲退税等优惠“政策”,在70年代,许多来自台湾的电影公司虽在香港登记注册,公司名字加上“香港”二字,但一切摄制工作仍在台湾进行。[81]鉴于台湾出现了不少以“香港”名义出现的民营制片公司,如香港凤鸣影业公司、开发电影有限公司、第一影业公司等,多以香港公司名义实则在台湾制片,因此香港电影史研究者余慕云认为这一时期的“香港电影”的定义是“必须是开设在香港的电影公司的出品”[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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